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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发现榜样”活动火热征集 快来寻找你身边的好榜样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统一安排部署,“发现榜样”活动在我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火热开展。此次活动坚持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从党支部、基层党员做起,组织动员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寻找、发现身边榜样,总结挖掘典型事迹,充分展示全市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突出“比、思、学、干” ,在“比”中发现榜样,在“思”中找到差距,在“学”中提升标杆,在“干”中担当作为,使“发现榜样”活动成为教育党员的生动过程,使先进典型成为教育党员的鲜活教材,激励全区党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全新局面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榜样人选基本条件:

榜样人选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重点推荐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党员。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担当作为、爱岗敬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部署,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品德高尚、服务为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许;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保持共产党人本色。

发现推荐榜样程序:

以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为单位,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基层寻找发现、逐级核实推荐的方式确定榜样人选。既要推荐长期以来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模范人物,又要聚焦新时代,发现推荐新典型。

1、基层寻找发现。以基层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全员参与,积极寻找发现身边榜样。在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等,提出向基层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可以推荐本支部党员,也可以从所在基层党委范围内推荐。

2、逐级核实推荐。基层党委对党支部(或党总支)推荐的榜样人选及事迹进行核实,综合比选,研究确定向上级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和主要事迹。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基层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及事迹进行深入核实,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本级榜样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向上级党委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

市委组织部在更大范围内对有关榜样人选调查核实,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本级榜样人选名单,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定向省委组织部推荐的榜样人选名单。

 

 

 

总结宣传榜样:

5月中旬—6月底,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本级确定的榜样人选,深入总结挖掘典型事迹,组织力量开发制作榜样人选典型事迹党员教育课件,充分利用电视专题片、微视频、音频、图文(MG动画、手绘漫画、H5等)等表现方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在本地本系统进行广泛宣传。

省委组织部对研究确定的榜样人选,会同相关党委组织部门,制作《发现榜样》系列党员教育电视片,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等进行集中发布,联合展播。

组织学做榜样:

7月初—10月,坚持榜样从支部中来、到支部中去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学做榜样”主题党日,组织观看《发现榜样》系列党员教育电视片,对标学习、争当先进,形成担当作为、创新实干的热潮。

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线下线上同步推进,在组织发动、层层推荐的同时,“灯塔-党建在线”开设“发现榜样”专题,面向社会征集“身边好榜样”线索和图文、视频等素材,经相关党组织审核后,常态化发布“身边好榜样”的微故事、美瞬间等。对有价值的线索,及时纳入“发现榜样”系列,组织制作党员教育电视片等,促进发现榜样、学做榜样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形成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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