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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379M/2019-08688 发布单位: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9-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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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今年以来,受不利气象因素等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经认真分析,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的污染贡献度逐步上升。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和《威海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主要内容

与传统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自身普遍存在油品质量差、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单机排放量大以及使用年限长等问题。据统计分析,工程机械单车排放因子较高,一台高排放挖掘机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50多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而颗粒物排放量相当于60多辆国四卡车。因此,《通告》中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范围。根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中的调查范围及对象,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范围:指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威海市使用的外市无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工程机械(含装载机、打桩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港口码头地勤设备等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农业机械、林业机械除外。

二是明确了低排放控制区的范围。各区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划定低排放控制区,主要是建成区内居民聚集区和文教区等敏感区域。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建成区内居民聚集区和文教区已基本没有重大工程,在划定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需求使用数量不会过多;二是建成区内居民聚集区、文教区等区域比较敏感,禁止高排放、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将减轻对居民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三是明确了有关要求。山东省及我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中,均要求对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作业(对未划定的区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可入场作业)。

四是明确了有关责任。相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具体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海洋发展、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