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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区市文明办、国家级开发区文明办、南海新区文明办,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威海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威海市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2019年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2019年决定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继续开展“标准建设年”活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攻坚年”总体部署,以深化文明行业创建为目标,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发展为主线,以行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不断完善各项物业服务标准、制度规范和体制机制,努力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服务水平,全面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幸福威海·精致城市”建设作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现共治共管标准化
1.建立党建引领机制。各区市住建部门应认真落实威住建党发〔2019〕11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加强研究谋划,集中解决物业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要求相应成立行业党总支,隶属市物业管理协会党委,实行市、区市双重管理,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物业行业的党建工作。
2.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各区市物业行业党总支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符合条件的,都应成立党组织。对25人以上无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清零”行动。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重点吸收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业主、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等作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原则上新增、换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党员比例不低于50%。
3.建立共治共管机制。明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和地位,推动社区“两委”、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交叉任职,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共治共管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年底前各区市要创建2-4个红色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二)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建设
4.出台《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出台《办法》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好部门职责分工、信用等级评定、物业承接查验、物业项目招投标、小区停车管理、公共收益管理、项目退出管理、物业收费管理、业主组织自治管理等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制定扶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形成“1+X”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办法》应在年底前颁布实施。
5.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会同市物价主管部门合理测算收费标准,建立质价相符、分级服务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同时,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引导履行缴费义务,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费缴费率。
(三)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推进物业行业标准化
6.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由市物业管理协会牵头,借助威高、上诚、金鼎等知名物业服务企业的力量,制定出台我市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文明服务规范、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规则等标准,为实施物业文明服务和质量评价提供依据。推广使用《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在10月底前开展一次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推进物业服务档案管理的标准化。
7.推进“三会三公开”标准化。制定出台《威海市物业服务三会三公开指导规则》,推进恳谈会、调解会、联席会制度规范化,细化明确“三会”召集人、参加人员、会议内容、议事规则和召开的形式、时间、频率;制定“三公开”具体标准,对“三公开”内容形式、公开时间、公开位置等进行规范统一。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物业纠纷调解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的“恳谈会”制度,每年恳谈活动不少于两次。
8.推进智慧物业标准化。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物业管理中,探索“互联网+物业”新模式,拓展物业服务新业态。鼓励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建立“智慧小区”试点,以点带面推动我市物业服务的智慧化建设。年内打造市级智能化服务物业小区10个。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物业监管标准化
9.推进行业信用评级管理。认真落实鲁建物字〔2017〕16号文件精神,启用我市物业行业信用评级管理系统,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机制。同时,逐步与发改、市场监管、法院、公安、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信用推送和信息共享,建立联合奖惩机制。10月底前,我市启用物业行业信用评级管理系统。
10.理顺物业管理工作流程。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应结合这次标准建设年活动,认真梳理和简化各项物业管理业务,制作便民便企服务手册,向服务对象公开各项业务的办事流程和办理标准;要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开展物业领域标准化专项检查,推动住建、公安、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联合进社区,查处野蛮装修、侵占绿地、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合理处置各类物业纠纷问题及矛盾,大幅降低物业投诉率。
11.建立物业项目退出机制。结合《办法》出台,制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项目退出的操作程序、企业责任义务、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等内容,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的行为,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违规退出项目的查处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对违规操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改革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实现资金管理标准化
12.加强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应按照“一次办好”“零跑腿”的要求,对维修资金办事流程进行梳理,做好各个业务环节的有效衔接,方便业主交存资金;要进一步丰富资金交存手段,优化资金交存节点,强化合同备案、综合验收等节点把关,提高维修资金交存率;对建设单位未按要求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3.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建立资金使用申请材料清单制度;提高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技术,创新表决手段、查询方式,实现电子投票表决、网上业务流转和网上信息查询,确保维修资金使用透明高效。
(六)强化标准化建设年的工作保障
14.加强行业教育培训。依托市、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技术岗位等各个层面的管理技能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筹划一批知识竞赛、公益讲座、岗位大比武等活动,围绕标准化建设开展大讨论,持续激发全行业开展创建活动的热情。
15.强化典型引领作用。加强典型培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实施“红色物业”示范工程、“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组织开展示范样板项目的参观交流和经验介绍,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三、工作步骤
(一)标准完善阶段(2019年8月31日前)。起草并印发2019年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建设年实施方案。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及标准。
(二)标准落实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利用3个月的时间,集中落实出台的文件和标准。能短时间落实到位的,要及时落实到位;需要长期落实的,要制定出落实方案,建立可行性强的落实机制。期间市住建部门、市文明办将随机抽查并通报情况。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市住建部门、市文明办成立物业标准建设考核小组,对各区市物业标准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结合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情况,评选出文明创建物业行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文明物业服务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准建设年”活动是省住建厅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我市《精致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也要制定活动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标准建设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标准建设年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认真理清各自工作任务,计算时间节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过程中,要将检查、限期整改、处理处罚等措施贯穿始终,对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规范一起,确保各项制度、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广泛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广大业主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研究、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