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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党建引领 精致小区”共建试点
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19-11-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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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现将《“党建引领 精致共建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刘笃章  联系电话:5220616

   联系电话:5279979)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党建引领 精致共建试点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具体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中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助力精致社区建设的意见》(威住建党发〔2019〕11号)的通知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住建系统党建工作“精致方向引领·住建党旗增辉”的活动安排,进一步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城市社区(以下简称“社区”)治理水平,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和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联合环翠区住建局、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坚持强化党建带动业务工作主线,开展“党建引领·精致”共建活动。

一、共建活动目标

围绕“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总体目标,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贯穿活动全程,建立党建联建工作体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突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社区容貌整治、公共绿地恢复、随意停车整治、便民服务规范等方面工作以鲸园街道祥云花园小区、蓝景城小区,环翠楼街道环翠家园小区、红光社区老旧小区,竹岛街道观海小区、文昌社区老旧小区为红色物业小区试点项目,全面落实《关于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助力精致社区建设的意见》“精”字下功夫,注重精当规划、精美设计、精心建设、精细管理,多管齐下、联合共建,切实打造“精致”建设的样板,建立可复制的标准和模式。

二、共建活动组织

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环翠区住建局和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联合成立共建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瑞玲同志任组长,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殷福元同志和环翠区住建局局长林青松同志任副组长,刘升东、刘笃章、史成松、殷炳金、李强、刘金军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笃章同志兼任。

三、共建活动任务

(一)建立“红色物业”党建联盟

在试点的物业服务企业中成立党组织,实现全覆盖,成立由社区党总支为基础的由居委会、行政执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组成的“红色物业”党建联盟,红色联盟成员单位所有党员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镇街党工委、物业协会党委)

(二)加强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

所有试点小区全部成立业主委员会,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不低于50%;所有试点小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员比例不低于60%;社区党组织对所有业委会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依法履行业委会职责,参与业委会具体决策。(责任单位:镇街党工委、社区党总支)

(三)落实协商议事联席会议制度

落实由党建联盟成员单位组成的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重点协调解决小区建设、容貌秩序、物业管理、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难题。联席会议实行轮值主席制,每月召开一次,会前将提案汇总至轮值主席处,明确具体解决方案及责任,下月联席会议汇报落实情况,同时支持党建联盟成员单位就其他相关工作召开议事协商会议;实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党组织委员互相兼任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行动联合”的共建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红色党建联盟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

各试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依托社区设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办事窗口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推进智慧小区建设,年内所有试点小区智慧元素有所提升;落实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经费向试点小区倾斜,镇街党工委要在既有党建活动经费的基础上对试点小区进行适当补贴。(责任单位:镇街党工委、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

(五)开展党员联动服务

试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年内认领社区党组织党建服务项目不少于3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社区党组织联系驻区单位党员到试点小区报到。(责任单位:红色联盟共建单位)

(六)实现物业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实现红色物业试点小区规范化管理,小区内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治理,绿地功能全面恢复,门头牌匾规范有序,停车位设置依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依照服务标准履行服务承诺,实现服务标准进家门,接受业主实时监督;严格落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违法违规、扰乱治安和矛盾纠纷等行为的制止和报告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七)严格考核评价

住建部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党员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四位一体”考核共建单位依照《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文明行业创建试点工作评价标准》联合制定《红色物业企业评定标准》和《红色物业联合考核标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党组织星级评定和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试点小区共建活动为期一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评价,年底进行第一次考核验收。实现试点小区物业费收缴率提高10%,满意度上升10% ,投诉率下降10%。(责任单位: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镇街党工委、物业服务企业)

(八)强化典型引领

将红色物业试点小区物业企业打造成为红色物业示范典型,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规范提升的工作实效,组织全市社区和物业企业参观学习红色物业建设模式和经验(责任单位: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镇街党工委、物业服务企业)

 

附件:共建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共建活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瑞玲  威海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殷福元  威海市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林青松  环翠区住建局局长

 员:刘升东  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物管科

        科长

刘笃章  威海市物业协会党委书记

史成松  环翠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殷炳金  环翠区竹岛街道办事处书记

    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书记

刘金军  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办事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