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文登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理顺市区供水排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城市供排水建设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市供排水规划分散、权属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推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坚持整合资源、完善体系、强化管理,建立科学、务实、高效、协调的供水排水管理体制和区域统筹、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实施范围
本意见实施范围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因运行管理的独立性、特殊性,农村排水事务暂不纳入本意见实施范围。文登区、南海新区实行单独运行管理,实施的市级重点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管理职责。市水务局对市区供排水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制定供排水总体规划和供水、排水、再生水、海水淡化等各专项规划,审核提报市水务集团拟定的供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对市县两级财政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市水务集团作为市区供水、污水处理运营主体,履行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市区供水系统(指净水厂、供水管网、供水泵站和其他供水设施,下同)和污水处理系统(指居民区外污水管网、污水泵站和其他污水收集设施,下同)的建设、运营、维修、管护。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按照市级供排水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对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负责雨水系统(指雨水管网、雨水泵站、排洪沟渠、涵洞和其他雨水设施,下同)的建设、运营、维修、管护,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城市防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水务集团)
(二)明晰供排水系统权属关系。明确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供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雨水系统权属,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系统,建立产权台账,明晰产权关系。对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投资或市水务集团、县级财政共同投资的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划归市水务集团。新建污水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归投资方所有,也可由投资方与市水务集团协商确认产权归属。(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
(三)完善投融资体制。市区净水厂、原水取水泵站、原水管道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4:6分担,市级财政统筹拨付;城市老旧供水管网(不含居民区内管网)改造资金和新建净水厂至市区输水主干管道工程建设资金,由市水务集团负责;农村村内供水管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由县级财政负责;其他供水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由市水务集团、县级财政按4:6分担,市级财政统筹拨付。关于小区总表供水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问题,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第16号执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运营、维修、管护费用,实行属地负担,由市级财政统筹拨付,其中,对跨区域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受益各方分别负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供排水项目,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水务集团,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
(四)建立价格调节机制。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成本监审,统筹考虑水资源供求形势、社会承受能力、水污染防控等因素,按照法定程序适时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保障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文登区、南海新区供水价格可参照市区供水价格执行。对拨付给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单位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费用,和拨付给供水企业的供水二次加压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成本核算,及时调整,确保拨付到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文登区政府、南海新区管委)
(五)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行业监管,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市水务集团要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内部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依法依规编制工程预算,做好供排水工程报装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管理,广泛调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工程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对项目建设管理的其他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水务集团,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
(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查处污水超标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和私接乱排等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排水许可监管,降低污水处理风险,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查处其他可能影响供水、排水系统安全运行和危害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水生态环境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理顺市区供排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协调推进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综合调度、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水务集团,环翠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
(二)狠抓责任落实。有关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就产权登记、管理移交、财政投资、成本核算等事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国资委、水务集团,环翠区、文登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委)
(三)加强督查评价。市水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区供水排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评价办法,建立绩效考评和督查通报制度,确保供排水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环翠区、文登区政府,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管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