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国家对转供电单位价格的新政策,确保“降价红利”惠及更多用户。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的用户。转供电单位是指代收电费的物业公司或者产权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轻一般工商户电费负担为目的,国家进一步规范转供电单位的安装峰谷分时电表标准、预购电用户电费结算、转供电单位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收取等方面。
据了解,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国家对转供电单位价格实行的新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和网络交易监管科科长阎辉介绍,该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电价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受理和查处社会各界的举报,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