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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0日上午,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网安大队接到辖区内某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警称:其公司的购物网站被黑客使用非正常手段非法提现29.8万元。因该案被盗资金数额较大,作案手法为新型黑客攻击手段,任城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网安、刑警、法制及辖区派出所精干警力成立8.30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对受害购物网站进行网上侦查,发现嫌疑人曾某、王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发现该情况后,专案组于当日下午,召集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部署侦查工作,将侦查人员分成2个小组,分赴河北廊坊、湖北天门开展侦查工作。
河北侦查组经过近两周的异地侦查,在嫌疑人居住地附近连续蹲守三天三夜,于9月12日中午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到案,并当场扣押王某作案使用的电脑3台、手机4部,扣押用于作案的手机卡12张,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在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搜查时,发现冰毒10余克、吸毒工具一宗。后据嫌疑人王某交代,其已准备好随身物品正准备逃跑,刚离家即被抓获。
与此同时,湖北侦查组通过摸排,发现嫌疑人曾某外出旅游,不在湖北家中。侦查组根据该情况,立即改变抓捕计划,沿嫌疑人曾某的旅游路线,驾车追踪1000余公里,辗转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广东惠州等多地,最终于9月13日在广东惠州将曾某抓获,扣押犯罪嫌疑人曾某随身携带的涉案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2部、手机卡十余张。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自认为黑客技术高明,一度拒绝承认有任何犯罪行为,但是办案民警出示大量铁的证据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不得不承认其使用黑客手段入侵受害网站,进而盗窃钱财的犯罪事实。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其通过黑客技术发现受害购物网站中存在安全漏洞,便找到其“徒弟”曾某,两人商议由曾某负责提供作案用的网站账号、银行卡、手机号等作案工具,再由王某通过电脑网络技术对购物网站实施非法提现。至案发时,王某等人通过多次提现操作,累计非法提现网站资金29.8万元。
经专案组民警的不懈努力,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罪嫌疑人曾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八个月,最终二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