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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58X0/2018-04374 发布单位: 发展改革委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8-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政策解读:《威海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单(2018—2020年)》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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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市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威海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单(2018—2020年)》经市政府同意近日出台,明确10大领域100条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执行依据和服务标准。 

      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清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清单所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既是为了方便百姓应知尽知,最大程度地享受到应有的公共服务,也为各区市、部门编制相应的服务指南提供了权威依据,从而让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更大的惠民效应。 

      这份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法律服务、残疾人服务,共计100条。清单对每一条事项的“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指导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详细阐释。 

      在制定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项目不能少,范围不能小,标准不能低’的原则,通过明确标准、目标和责任,为我市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的民生保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奠定基础。 

      对标省级服务项目清单,我市服务项目更多。在“基本公共教育”领域,我市新增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班车补助”“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2条。服务指导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班车补助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获得奖补学生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5%。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分别达到1200元、800元、500元。 

      在“基本社会服务”领域,我市新增了“婚前医学宣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条。明确提出,将通过婚姻登记处,为登记结婚的男女免费宣传优生优育、婚前体验等知识;支持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提升改造等服务。 

      从服务标准来看,清单中的所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均在全省平均水平线以上,一部分与省标准持平,另一部分高于或不同于省标准。 

      其中,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仲裁案件结案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生儿疾病筛查、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全民健身服务、食品安全、残疾人康复等项目,标准高于全省。比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我市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新生儿疾病筛查”,省标准是“免费实施新生儿4种基本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我市标准则达到了52种。 

      对于就业见习服务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本殡葬服务、公共租赁住房等事项,我市对服务标准进行了更加细致、具体的规定。如“医疗救助”事项中,我市详细规定,“重点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2万元(含)以内的,按70%比例给予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分别按不低于80%、60%、40%、4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公共租赁住房”中,我市明确标准为“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低收入家庭每月300元,低保家庭每月400元”。 

      清单实施过程中,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具体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我市还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努力扩大有效供给。 

      为确保清单落实到位,我市将定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点击浏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2020)》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