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假日将至,市旅游监察支队温馨提示: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仔细甄别,慎重选择,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一证”,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要盲目相信街头摊点人员、流动人员的宣传,谨慎参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旅游产品应当慎重选择,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与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时,要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双方约定自费及增加项目要在合同补充协议明示,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单和转团、拼团等资料要签名确认,并作为合同的附件留存。缴纳团款要索取正式发票,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