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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10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结合实施城市国际化战略和开展营商环境大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口岸“放管服”改革,着力推动全市口岸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费用、提升服务,塑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口岸生态,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争当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4个一类口岸(3个海港口岸、1个空港口岸),推进集装箱、散杂货、快件等全口岸类型、全货种的通关便利化。
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指从进口货物到港至货物允许提离的时长,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指从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至报关单单证放行的时长。
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涵盖跨境贸易进出口通关全流程。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口岸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聚焦通关效率、通关成本、市场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坚持对标先进。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口岸,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力度再加大、工作标准再提高,努力打造“速度更快、成本更低、服务更优”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
(三)坚持创新高效。从企业和社会实际需要出发,坚持系统化思维,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口岸监管执法和物流作业效率,有效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创造更多威海做法、威海经验。
四、重点工作
(一)推动简化优化监管证件。
1.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按照国家部署,配合做好取消进出口环节相关监管证件工作,能退出口岸验核的全部退出。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除国家规定不能联网的外,全部在通关环节实现联网比对核查。(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监管证件办理程序。需在进出口环节验核的监管证件,所涉及地方办理的事项,要优化办理程序,通过相关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开办理流程,承诺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监管证件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口岸通关查验流程。
3.全面推进货物监管“查检合一”。推动通关环节“串联”改“并联”,实施关检场地、人员、设备、卡口、业务、物流“六个整合”,在全市所有旅检、邮件、快件及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全面实现“查检合一”。优化口岸“关检合一”之后的查验场地配置、功能定位、信息交互和查验流程,推动“一次查验”全面落地。(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4.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查验。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根据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推动关铁信息共享,实现铁路运输货物无纸化通关;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一般监管拓展到常规稽查、保税核查和保税货物监管等全部执法领域。(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威海边检站、石岛边检站、龙眼港边检站、威海海事局,口岸办、工商局、商务局、铁路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广“提前申报”模式。加强政策宣讲,提高货物“提前申报”比例。鼓励企业“提前申报”进出口货物,非布控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口岸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海关税收征管模式。加快推进快件业务“先放后税”业务流程改革,现场实行先征保证金制度。全面推进多元化担保创新,探索推进关税保证保险,实施集团财务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和“银关保”“同业联合担保”等企业增信担保改革。全面推广财关库银横向联网,实现税单无纸化入库,引导企业全面使用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税务局、金融办、口岸办)
7.简化检验检疫作业。推行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先验放后检测”检验监管方式。对进出口食品、水产品实施“即报即放”“即查即放”“边检边放”等多种放行模式。对进境水果“即验即放”,现场查验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疑似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立即放行。对企业申报的法检商品,通过系统自动发送港区预处理指令,提升一次放行效率。对海关查验取样货物推行“直通车”制度,优先检测,加急处置,实现检测提速。在进出口环节推广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制度。(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8.提高船舶作业效率。积极推进海事、港航并联处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和港口经营人装卸过驳作业报告,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缩短等待时间。(责任单位:市港航局、威海海事局)
(三)提高口岸物流服务效能。
9.优化查验前准备作业流程。通过“单一窗口”、港口EDI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企业对通关时效的预期。在发送查验调箱信息、集装箱移入查验区、落箱后实施查验、放行后提离查验区等环节,明确作业时限,提高集装箱查验准备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威海海关、荣成海关,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拼箱、分拨货物作业效率。优化海运口岸进口集拼货物拆箱流程;分拨、分流货物作业场所(理货部门)实时逐箱发送理货报告;舱单传输人及时发送分拨申请。缩短舱单数据传输时间,分拨、分流货物目的地监管作业场所在货物运抵后,实时、逐箱(集装箱货物)向海关传输运抵报告。(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市口岸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进出口集装箱集疏港速度。优化海运口岸出口集装箱集港流程,取消集装箱码头限时集港模式;加快港区内集装箱流转,腾挪码头堆场更多空间,提高码头前沿集装箱堆场使用效率。实现集装箱卡口无人化、电子化操作,进一步提升卡口通过效率。发挥指定口岸功能,探索开通鲜活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威海海关、荣成海关,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公开通关流程及物流作业时限。各口岸根据实际,于2018年底前制定并公开通关流程和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以及相应信息送达方式,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制定运输计划。向社会公开口岸查验单位通关服务热线,畅通意见投诉反馈渠道。(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威海边检站、石岛边检站、龙眼港边检站、威海海事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3.加强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至综合保税区等相关区域,对接全国版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底前,“单一窗口”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加强“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2019年底前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和共享,2020年底前全面接入标准版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2021年底前“单一窗口”功能覆盖国际贸易管理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口岸办、人民银行、铁路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威海边检站、石岛边检站、龙眼港边检站、威海海事局,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进一步提升海关“智慧监管”水平。推进舱单变更无纸化改革,简政放权,提高通关效率。推动信息化管理系统试点工作,提升卡口监管信息化水平。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空箱检测验放系统的安装、对接、使用。开展“先期机检”作业模式,提升H986使用效能,优化监管作业流程。充分运用“移动查验单兵设备”“音视频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提升查验效能。(责任单位: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15.加快口岸物流信息电子化进程。推动在口岸查验单位与运输企业中应用统一的报文标准,实现不同运输方式集装箱、整车货物运输电子交换。逐步实现口岸作业场站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物流运输、费用结算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依托山东电子口岸,建设口岸物流协同平台,2019年底前在海运口岸实现进口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货物提货单全面无纸化,逐步探索海运提单电子化流转。(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威海海关、荣成海关,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全面推行船舶进出境业务无纸化。在全市所有海港口岸推行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无纸化,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业务“一单多报”,船舶进出境通关“最多跑一次”。推动引航、港调业务全面无纸化。(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港航局、威海海事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威海边检站、石岛边检站、龙眼港边检站)
17.优化口岸服务模式。强化口岸信息化设施配置,推进生产作业流程再造,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加快服务模板标准化,提高收费、办单等业务集约化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口岸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18.建立口岸收费监管协作机制。按照口岸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价格、财政、交通、商务、口岸、海关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口岸收费清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口岸办、威海海关)
19.进一步规范口岸涉企收费行为。对口岸收费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超出标准的收费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推动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规范营商行为,排查合同条款,全面消除不公平竞争行为。在口岸物流、港航服务等相关环节全面引入竞争,破除垄断。拓宽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加强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港航局、威海海关、口岸办)
20.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明码标价,做到收费公示全覆盖。在口岸现场和口岸管理部门网站公布所有口岸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威海海关、口岸办)
21.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学习借鉴上海、天津、青岛等口岸成功经验,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2018年底前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比2017年减少100美元以上,2020年底前比2017年降低一半。(责任单位: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威海海关、威海海事局、口岸办)
(六)建立口岸管理长效机制。
22.强化口岸诚信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引导口岸经营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合理定价。指导港口、货代等相关行业组织制定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建立企业诚信公约,强化规范自律,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口岸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口岸领域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建立联合激励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物价局、工商局、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23.建立口岸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开展整体通关时间统计分析,引入口岸整体通关时效和合规成本第三方评估。对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整体通关时间和成本常态化评价机制。2021年底前,相比2017年,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一半,其中2018年压缩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威海海关、荣成海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负责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要求,设立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优化口岸通关流程等工作小组。
(二)强化协同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调度和信息通报,做好工作汇总上报;各区市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力量深入推进;具体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工作督导和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承担责任,与上级对口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强化对相关工作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的评估,适时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重点口岸、重点环节,要“一竿子插到底”。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实施问责。
(四)确保有序开展。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工作衔接,保持工作连续性,确保改革期间工作质量不降低。涉及机构整合、职能调整的,相关工作要根据职能相应调整到新整合调整的单位负责。
附件: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威海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 丽 副市长
成 员:王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 峰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刘树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乔 军 市商务局局长
张兴民 市工商局局长
毕兴全 市物价局局长
邱中国 市税务局局长
王延伟 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 刚 市金融办主任
刘向阳 市口岸办主任
徐海洋 市港航局局长
刘 鹏 市铁路局局长
初克基 威海海关关长
王大鹏 威海边检站站长
张 亮 威海海事局局长
张 平 威海港集团总经理
崔卫兵 威海机场集团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