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区“违建零增”星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翠区、文登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
《市区“违建零增”星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城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
市区“违建零增”星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违建治理防控工作,维护良好规划建设管理秩序,根据《威海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室字〔2016〕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违建零增”星级城区、“违建零增”星级镇(街道)、“违建零增”星级社区(村居)、“违建零增”星级小区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违建零增”星级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进一步强化禁违控违意识,属地管理责任得到严格落实,“三级管理、四级防控”的防治网络不断完善,新增违法建设得到全面遏制、及时处置,违建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形成,城市违建治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深化。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创建范围
环翠区、文登区人民政府,高区、经区、临港区管委,及38个所属镇(街道)、1225个社区(村居)、490个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四、创建标准、流程
(一)创建标准。规划建设用地上,无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非建设用地上,无未取得国土、海洋、林业、农业、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或未按照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
(二)核实认定。市城管办组织核实认定,对以下途径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信息逐一排查,对本月未发现新增违建的,可认定为本月“违建零增”星级区域:一是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二是规划部门、土地部门卫星图片以及各执法部门日常巡查;三是无人机、“路长”巡查;四是12345、行风热线等受理;五是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六是领导批示、交办的查处事项;七是“啄木鸟行动”发现举报;八是物业公司报告;九是其它方面来源。对以上渠道发现的新增违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的,不影响本月创建结果。
(三)公布表彰。对确认为“违建零增”星级区域的,实行月度公布、年度表彰。市城管办每月在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通报、市级媒体上对“违建零增”星级区域进行公示、公布,全年区域内无新增违建的,命名为2018年度“违建零增”星级城区、“违建零增”星级镇(街道)、“违建零增”星级社区(村居)或“违建零增”星级小区,在全市进行表彰。同时,将创建成果纳入对各区的专项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城管办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创建活动,做好督导调度、信息通报等工作。各区政府(管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扎实组织开展“违建零增”星级创建工作,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加大对新增违建的防控整治力度,及时有效打击新增违建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
(二)严格执法,加强协作。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肩负责任,把该项创建活动列入重要日程,健全措施机制,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完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违法建设治理格局,坚决查处一切违法建设行为,共同推动创建行动的扎实开展。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市城管办要把创建活动作为2018年重点督办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刻意瞒报造成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宣传引导,舆论高压。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创建活动成果,加强正面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自觉抵制违建行为。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参与、监督创建活动,营造对违法建设的舆论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