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资讯中心 > 便民提示

威海五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暂停

        5月3日下午,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决定暂停执行五项住房公积金政策。新规自5月4日起执行,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发布的原因及相关内容做了解释。

        2014年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威海市先后3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放宽了一系列贷款和提取条件,支持和保障了广大职工购房的资金需求,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放宽政策两年多来,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量的增长比较迅猛。去年一年的提取额达19.71亿元;截至去年年底,提取总额88.08亿元。去年年底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7.33%,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个百分点。为将贷款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我市决定自5月4日起,暂停执行五项住房公积金政策。

        新政策执行后,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最高贷款年限由40年改为3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50%核定,缴存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后,可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一次性只能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此外,暂停执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后,可在1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的购房首付款”的规定。

公积金政策调整,哪些人会受影响

        公积金新政发布后,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会受到哪些影响?记者以几名市民的具体情况为例做了解析,近期有贷款买房计划的市民需要格外注意。

连续缴存一年以上可申请贷款

        ■政策

        暂停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恢复执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

        ■案例解析

        市民小刘大学毕业后进入的单位,一直没为他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1月份,小刘换了工作,公司每月给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照当时的政策,小刘今年7月份可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于是他开始凑钱。新规实施后,他的计划要延迟到明年1月份了。

最高贷款年限为30年

        ■政策

        暂停执行“最高贷款年限延长至4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70%核定”的规定,恢复执行“最高贷款年限3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高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缴存工资基数的50%核定”的规定。

        ■案例解析

        市民王先生打算贷款买一套总价60万元的住房。按照之前的政策,王先生在首付12万元之后,余下的部分可以在40年内还清,平均每月还款不到1500元。但政策修改后,他的贷款需在30年内还清,每月还款额则要提高到2000元多元。不过,好在第二条政策的变化没对王先生产生影响,因为他和妻子月缴存工资基数都超过2000元以上,按照工资基数的50%核定,满足还款能力要求。如果按照工资基数的50%核定,王先生家的还款能力不足,则需要降低贷款额度,差额部分选择商业贷款作为补充。

只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

        ■政策

        暂停执行“缴存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后,可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一次性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恢复执行“缴存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后,可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一次性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规定。

        ■案例解析

        姜先生前不久付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计划最近装修。他本打算将夫妻双方以及父母的公积金共18万元一次性提取出来,用于装修。但政策修改后,姜先生只能提取他和妻子的公积金,共计7万元。

取消购房首付款提取

        ■政策

        暂停执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后,可在1年内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的购房首付款”的规定。

        ■案例解析

        政策修改前,市民高先生计划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住房,并用提取余额用于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政策修改后,高先生的这一计划落空。不过,他还是可以每月用账户余额直接抵扣公积金还款额。同时,如果高先生想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用个人公积金余额一次性抵扣剩余的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政策

        暂停执行“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为60万元”的规定,恢复执行“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的规定。

        ■案例解析

        市民张先生“五一”期间看好一套价值75万元的住房。按照原来的最高贷款额度,他和妻子共可贷款60万元。新政策执行后,他家只能贷款50万元,除了原来备好的首付款,他还需再凑10万元购房款。

        相关新闻:

两中心将联网,办房产业务安全又省事

        5月4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建设房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联网。该平台的建立将有效杜绝通过房产证造假“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同时还能简化办事流程。

        实现房产信息互联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中心将通过实时核对其房产信息,确定提取申请的可行性;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中心也将对其房产信息和抵押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申请贷款和抵押的房产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此外,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托该平台,陆续推出新的便民服务措施。本月,房屋套数查询功能将正式上线,在市区范围内申请贷款的职工,将不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查证明,有效避免贷款职工两边跑的麻烦。

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