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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455/2017-08137 发布单位: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容分类: 区域规划 成文日期: 2017-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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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第二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三节 城市规模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区域协调战略 

     第二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三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第四节 市域综合交通 

     第五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第六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第七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第八节 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空间布局 

     第二节 居住用地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 

     第五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 

     第六节 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第七节 城市交通 

     第八节 市政基础设施 

     第九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十节 环境保护 

     第十一节 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第十二节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 

     第十三节 旧城更新 

     第十四节 地下空间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威海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指导威海市的城市建设和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海滨生态及自然资源保护。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促进威海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

2、因地制宜地选择城镇化发展道路,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实现威海城市空间的优化布局;统筹城乡,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发展。

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开发管制界线和生态红线,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使用,强化城市特色,走资源节约型道路,合理控制城市发展规模。

4、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民生导向作为城乡规划配置空间资源的基本出发点,引导城乡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保障民生需求和社会公平。

5、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战略,妥善保护、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构建具有特色的产业体系。

第1.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等上位规划。

3、《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等区域发展战略。

4、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1.4条 规划期限

2011-2020年。

第1.5条 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威海市行政区范围,包括威海市区、文登市、荣成市和乳山市,总面积5797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的范围西至双岛湾,东至五渚河,北至黄海,南至新俚李线,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

规划区:环翠区的全部行政辖区范围,区内包括三个派出机构: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区”)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临港区”),总面积为777平方公里(见图集8)。

第1.6条 地位和作用

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

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

第一节  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第2.1.1条 城市发展目标

实施城市化战略,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内涵,建设现代化的“幸福威海”。

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开展海洋经济改革发展试点工作,以自主创新为第一动力,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以环境优势和科研实力为基础,发展现代制造业及现代海洋产业,进一步壮大威海经济,增强城市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建设“富裕威海”。

以威海千公里海岸线为依托,建设具有海湾特色的休闲度假城市,构建“魅力威海”。

创造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人居威海”。

第2.1.2条 发展策略

1、经济发展策略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升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不断提高威海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托环境、科技、人才、信息等优势,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扩大第三产业规模,加快服务业发展,全力提升质量和水平;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30000元;第三产业比重超过61%,第二产业比重保持在35%左右,第一产业比重降到4%以下。

2、社会发展策略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稳步落实文化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改善创业环境,建设完善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展。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以“数字威海”为载体的智慧城市,社会信息化各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城市的水平。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3、城市发展指标体系

规划制定城市发展指标体系,包括引导型和控制型两类指标,详见附表2-1。

第二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2.2.1条 城市性质

山东半岛的区域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滨海旅游度假和生态宜居城市。

第2.2.2条 城市职能

1、中韩经济区的桥头堡。

2、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地。

3、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组成部分。

4、全国重要的海洋产业基地。

5、区域交通枢纽城市和服务业中心城市。

6、人居环境品质突出的生态城市。

第三节  城市规模

第2.3.1条 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的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

第2.3.2条 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8.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8.4平方米。

第2.3.3条 城市开发边界

划定规划期内城市开发建设的集中区域边界,防止城市无序蔓延。

划定中心城区城市开发边界范围400.0平方公里(见图集10),其他区县、外围独立组团、各乡镇开发边界按照上位规划要求,在各自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区域协调战略

第3.1.1条 周边城市协调发展

1、全面对接青岛

积极推进山东半岛城市群、胶东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经济合作与协调发展,全面对接青岛。首先,强调优势互补的产业对接,调整威海自身产业结构,与青岛形成差异化发展;其次,坚持交通先导原则,加强与青岛的交通对接;第三,加强威海港与青岛港之间的协作。

2、加强与烟台的空间联系

新增西向的高速公路通道,与烟台规划大外环衔接。增加从成山向西经温泉镇联系牟平和烟台大外环的高速公路;增加从荣成向西联系烟台、青岛的高速公路;结合现有的威烟高速,形成联系威海与烟台的三条东西向高速通道。

轨道交通系统规划预留未来威海和烟台两个城市轨道交通对接的走廊,为未来两市轨道一体化衔接奠定基础。

加强文登与牟平、烟台市区的联系,新建快速路,与两条烟-威高速通道相接,提升区域交通集散能力。

 

第四节  市域空间管制

第3.2.1条 空间管制要素

1、自然保护区

市域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包括6处,分别为米山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荣成成山头自然保护区、荣成大天鹅自然保护区、桑沟湾自然保护区、威海乳山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

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完善标桩立界,实行三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保护;对自然保护区内现有的植被、湿地和水质进行严格保护;保持自然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行为;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重复交叉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对交叉重叠区域从严管理。

2、风景名胜区

市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包括6处,分别为刘公岛风景名胜区、成山头风景名胜区、圣经山风景名胜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赤山风景名胜区、圣水观风景名胜区。(详见附表3-1)

规划要求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市域内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的协调衔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机制,严控风景名胜区的利用范围和强度,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3、森林公园

市域范围内的森林公园包括9处,分别为双岛森林公园、仙姑顶森林公园、刘公岛森林公园、岠嵎山森林公园、正棋山森林公园、伟德山森林公园、天福山森林公园、石岛山森林公园、槎山森林公园。

应依据《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森林公园的保护。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林地建设,在有条件的林地设立新的森林公园。

4、山体及公益林

包括市域范围内主要的公益林及重要山体。

规划要求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林地及山体的用途管制,实现林地总量适度增加、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林地及山体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5、河流湖泊

河流湖泊分为建设控制区和外围缓冲区,其中建设控制区为河湖管理范围以内区域,外围缓冲区为河湖管理范围以外50 - 200米区域。

建设控制区内控制城镇建设活动,要严格河湖管理与保护,不得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减少水域面积;强化绿带建设;外围缓冲区内禁止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的建设项目,禁止污染型工业布局

6、地表水源地保护区

市域范围内的地表水源地保护区共11处,分别为米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崮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冶口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所前泊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坤龙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后龙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逍遥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湾头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八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龙角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台依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规划要求依据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市域内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严禁布置污染型工业,控制城镇建设及其它无关的人类活动。

7、基本农田

即《威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规划要求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8、核电站限制发展区及高压走廊

包括石岛湾核电站的限制发展区,以及核电站500千伏高压走廊。

根据核电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以核反应堆为中心,在核电站外围设立限制发展区。严格保护防护绿地及高压走廊,保护范围内严格禁止无关的建设活动。

9、海洋保护区

包括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三类。主要分布在市域近海区域。

规划要求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对市域范围内的各类海洋保护区进行保护。

10、滩涂与沙滩

包括内陆及沿海的滩涂和沙滩,主要分布在市域海岸带以及内陆大型水面的周边。

规划要求加强湿地滩涂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沿海防护林,维持湿地生态过程;合理引导滨海的填海活动、产业布局和建设行为,加强生态修复。

11、机场净空控制区

即威海机场的净空控制区。

根据机场净空控制区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建设行为,保障航空安全。

12、历史文化遗产资源

包括市域范围内的58处国家级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9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见附表3-4、附表3-5)。

按照文物保护和紫线管控的具体要求,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严格保护(见图集7)。

第3.2.2条 生态保护红线

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地及公益林、地表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见图集32)。按照生态系统功能来划分,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37.78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5.83%;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781.69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3.38%;土壤保持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9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1.45%%;防风固沙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36.05 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0.62%

生态保护红线须依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管理严格程度实施分类分区管理,做到“一线一策”。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应满足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的要求。

第3.2.3条 三区划定

规划区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的范围,并加强对三区的空间管制和建设引导。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与脆弱区深化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其管控措施,维护城市的生态安全。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水域、规划建成区范围外的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山体、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海滨湿地、自然保护区、河流湖泊和森林公园等。

禁止建设区总面积449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58%。

禁止建设区内禁止一切与生态保护、防洪安全、水源保护、灾害保护、风景名胜区管理、文物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湿地保护等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对河流水库、地质灾害易发区、蓄滞洪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大型基础设施等的管理措施和保护要求。

2、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包括规划区范围内的一般农田、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景区、威海机场净空控制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沙滩、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

限制建设区总面积200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26%。

限制建设区内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饮用水水源地、风景名胜区、一般农田、机场净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海滨沙滩等的管理措施;加强耕地保护与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适宜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指在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内、城镇建设应依照城乡规划进行的地区。

适宜建设区总面积128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6%。

适宜建设区内严格执行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第五节  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第3.3.1条 市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020年,威海市域总人口为38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

第3.3.2条 市域城镇体系

1、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威海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A”字形格局,包括:一个市域中心城市、五个市域副中心城市、三条发展轴(见图集29)。

一个市域中心城市:威海中心城区为带动全市发展的中心城市。

五个市域副中心城市:文登城区、荣成城区、乳山城区、石岛管理区和南海新区为市域的五个副中心城市。

三条发展轴:指三条产业与城市发展轴,即中心城区—文登城区—乳山城区发展轴、中心城区—荣成城区—石岛管理区发展轴、文登城区—荣成城区发展轴,构成“A”字型空间结构。规划加强威海中心城区、文登城区与荣成城区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用地、交通、生态及环境保护、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形成联合发展的态势,构建组合城市的空间框架。

(1)中心城区—文登城区—乳山城区发展轴:依托青威公路和桃威铁路,沟通市域内中心城区—文登城区—乳山城区一线内陆地区,强化威海与烟台、青岛两地的经济联系。

(2)中心城区—荣成城区—石岛管理区发展轴:依托201、301省道和威石公路,强化市域内中心城区—荣成城区—石岛管理区一带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

(3)文登城区—荣成城区发展轴:依托国道309、省道304和威海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加强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经济联系。

2、市域城镇体系

规划威海市域形成4级城镇体系等级与规模结构,即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重点镇和一般镇(见附表3-2)。

(1)市域中心城市(>100万人):1 个,为威海中心城区,规划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

(2)市域副中心城市(10—35 万人):5个,分别为文登城区、荣成城区、乳山城区、石岛管理区、南海新区。

(3)重点镇(1—5万人):13个,张村镇、俚岛镇、成山镇、崮山镇、乳山口镇、海阳所镇、白沙滩镇、宋村镇、葛家镇、苘山镇、初村镇、虎山镇、温泉镇。

(4)一般镇(<1万人):共34个。

规划将市域城镇分为综合型、工业主导型、旅游开发型、农贸流通型4种职能类型(见附表3-3),其中:

(1)综合型城镇6个,分别为威海中心城区、文登城区、荣成城区、乳山城区、石岛管理区、南海新区。

(2)工业主导型城镇25个。

(3)旅游开发型城镇8个。

(4)农贸流通型城镇14个。

3、重点城镇发展

1)文登城区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市域中部副中心城市,威海市重要的交通枢纽,以发展机械制造业、商贸物流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城市规模:2020 年文登城区城市人口为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31平方公里。

(2)荣成城区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市域东部中心城市,重要的对韩经济联系门户,以发展食品加工、橡胶制品业、旅游业为主的综合性海滨城市。

城市规模:2020 年荣成城区城市人口为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31.5平方公里。

(3)乳山城区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市域西南部中心城市,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化学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城市。

城市规模:2020 年乳山城区城市人口为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18平方公里。

(4)石岛管理区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市域南部副中心城市,以发展渔业、工业和旅游业为主的综合性港口城镇。

城市规模:2020 年石岛管理区城市人口为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13.4平方公里。

(5)南海新区发展指引

发展定位: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制造业聚集区;以临港产业为重点的大型产业项目聚集区;集中集约用海示范区。

城市规模:2020年南海新区城市人口为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9平方公里。

第3.3.3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1、中小学布局规划

规划要求城镇小学均衡布局,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左右;农村保留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规划要求平川地区1.5-2万人口的镇设一所初中,2万人以上的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不足1万的镇,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安排到邻近镇初中就读;普通高中依托城镇进行布局,适度扩大教学规模;各县(市)建设1-2所高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

2、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规划要求完善威海市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市)、镇、乡村公共卫生网络建设;

规划要求威海市域每个镇建设一所卫生院;依托重点镇建设中心卫生院;

规划要求每个行政村设置一处农村卫生所;

规划威海中心城区及各县(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组成。其中,3-5万人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人设置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威海市域形成市、县(市)、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市级层面,规划要求配置高标准的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文体活动场所;

县(市)级层面,改造、完善、新建县(市)综合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宫,配建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各1处;

镇(街道、社区)级层面,规划要求每个镇或街道社区建设1处综合文化设施和1处综合体育设施;

村(居委会)级层面,规划要求每个村庄或居委会建设1处综合文化设施。

4、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重视公共安全布局,以《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2007]165号)为依据,将派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城市或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派出所先规划后建设,对新建大型居住区,应当在规划中按3000户或10000人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一个社区警务室

第六节  市域综合交通

第3.4.1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1、发展目标

构建快速、便捷、高效、安全、低碳的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东北亚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2、发展策略

加强机场、港口等设施与烟台及青岛的分工合作,进一步提升面向韩日的联系功能;完善对外铁路和公路运输通道,快速对接山东半岛城市群;优化市域交通网络与枢纽布局,引导城镇和产业布局调整。

第3.4.2条 区域客货运枢纽

1、综合客运枢纽

规划威海站、威海北站、威海机场(与文登东站)、威海港客运站、荣成站等5个一级综合客运枢纽,是威海市域对外客运联系的主要节点,重点加强公路、城市客运与铁路、港口、机场一体化衔接。

规划乳山汽车站、乳山站、文登汽车站、文登站、南海新区汽车站、石岛汽车站、草庙子汽车站、泊于汽车站等8个二级综合客运枢纽,重点加强城市客运与公路、铁路一体化衔接。

2、综合货运枢纽

规划威海湾港区、南海新港区、石岛港区、威海机场、威海国际物流园区等5个一级综合货运枢纽,是威海市域对外货运联系的主要节点,重点发展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多式联运功能。

规划乳山口港区、龙眼湾港区、威海南站、文登站、乳山站、威海北物流中心、乳山物流中心、荣成物流中心等8个二级货运枢纽,主要服务于各片区对外货运联系,重点加强公路与铁路、港口的衔接。

第3.4.3条 公路

1、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两横三纵”高速公路网络,主要承担市域对外及内部城镇间中长距离快速客运联系功能。“两”为威烟、荣文-文莱高速公路;“三纵”为烟海、烟文、威青高速公路。

2、干线公路

规划形成“一环六横十纵”干线公路网络。“一环”主要由S704组成,承担沿海城镇间联系及沿海旅游交通组织功能;“六”分别S302、S201(烟台-温泉)-S301(温泉-成山)S303、S304-S804G309、S202(海阳-泽头)-S305,承担市域城镇东西向、向西至烟台方向交通联系功能;“十”分别S301(泊于-石岛)S201(威海湾港区-石岛)、疏港路(威海湾港区-南海新港区)、福州路-圣海路、S204、龙海路(文登-南海新区)、S205-金海路、S206、S207、S208,承担市域城镇南北向、向北至烟台方向的联系功能。

加强既有公路升级改造,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3、公路场站

规划“四主七副”公路客运站,“四主”为威海汽车站、威海汽车北站、威海港汽车站、威海机场汽车站,“七副”为草庙子汽车站、泊于汽车站、荣成汽车站、文登汽车站、乳山汽车站、南海新区汽车站、石岛汽车站。

规划“二主七”公路物流中心,“二主”为威海港集装箱中转站、威海国际物流园;“七副”为威海北物流中心、威海南物流中心、南海新区物流中心、石岛物流中心、荣成物流中心、文登物流中心、乳山物流中心。

第3.4.4条 铁路

1、城际铁路

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在威海市域范围内设威海北、威海、文登东、荣成等4个站点,主要承担威海市至山东半岛城际客流联系,并兼顾对外中长距离客运联系。在荣成站规划建设动车存车场,具备始发终到条件。

2、普通铁路

包括桃威铁路与疏港铁路。加快桃威铁路电气化改造,主要承担市域对外货运功能,兼顾普通客运功能;市域设威海、文登、乳山等3个客运站,设诸往、乳山、下初、铺集、文登、草庙子、威海南等7个货运站。疏港铁路包括威海湾港区疏港铁路、石岛港区疏港铁路、南海新港区疏港铁路。

第3.4.5条 民用航空

1、机场性质

军民合用机场,全国重要的支线机场,山东省面向日韩的主要国际机场之一。飞行区技术等级为4D。

2、机场规模

2020年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6万吨。

3、发展重点

推进威海机场二期改造工程,完善配套集疏运设施;完善机场航线结构,大力发展旅游航线、日韩等东北亚航线及至北京、上海中转航线;预留空港远景发展用地及机场净空控制区。

第3.4.6条 港口

1、港口性质

全国沿海25个地区性重要港口之一,山东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胶东半岛与辽东半岛海峡客滚运输和中韩海陆联运的重要口岸,环渤海地区的集装箱喂给港。

2、港口规模

2020年货物吞吐量75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80万标箱;旅客吞吐量180万人次。

3、港口布局

整合现状港口资源,形成威海湾港区、石岛港区、南海新港区3个主要港区,龙眼湾港区、乳山口港区2个一般港区格局。威海湾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滚装及旅客运输功能;石岛港区重点发展现代渔业商贸运输功能;南海新港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和综合物流功能。龙眼湾港区与乳山口港区主要发展散货运输功能,服务本地经济发展。

第七节  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第3.5.1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

整体保护威海市域山-城-海交融的自然景观格局和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在保护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充分弘扬威海的文化特色。

第3.5.2条 整体山水格局保护

结合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和威海的地域特色,市域构筑“一带、两片、两横、四纵”的整体山水格局。

“一带”是指威海市域沿海形成的985.9 公里的沿海生态带

“两片”是指以威海中心城区-文登城区-南海新区城区城镇建成区为界分成的东、西两片自然和人文主题区,形成威海市域空间的生态绿肺和特色文化空间。

“两横”是指沿青龙山-角山-天福山-伟德山-大顶山和沿圣经山-大梁子山-坤龙水库-湾头水库-八河水库形成的东西走向的生态和文化廊道。

“四纵”自西向东分别是指沿梅花山-马石山-老铁山-玉皇山-垛山、沿葛山-黄垒河-老黄山-南照山-梅山、沿刁儿山-青龙山-圣经山-龙角水库-马石山和沿泊于水库-天福山-坤龙水库-青龙河-靖海湾形成的南北向生态和文化廊道。

第3.5.3条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

(1)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全面保护市域58处国家级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5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详见附表3-4),确定新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

(2)加强现有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与整理,积极申报国家级或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对于核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古遗址、古墓群以及石窟寺及石刻等,应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妥善保护。

(3)加强市域内历史建筑的核定公布,划定历史建筑本体和风貌协调区。

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对市域内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分别为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28处文物点)、威海英式建筑以及圣经山摩崖。加强刘公岛甲午战争纪念地(28处文物点)与威海英式建筑两处近现代建筑(群)的建筑单体保护与修缮,保护与延续建筑群体风貌,整体保护与控制周边环境,维护承载历史事件的空间环境。

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应保持新建建筑与原有建筑风貌和尺度的协调统一,严格控制建筑高度。

3、历史文化名城、名村的保护

重点保护文登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东楮岛村这一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荣成市俚岛镇烟墩角社区、东烟墩社区、大庄许家社区、项家寨村、港西镇巍巍村、宁津街道留村、渠隔村以及文登市高村镇万家村共8个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

加快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4、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资源的保护

加强乳山大秧歌、渔家锣鼓、剪纸、民间年画等代表性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鼓励民间艺术发展,展现传统文化特色。

第八节  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3.6.1 市域水资源规划

1、水资源量

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28亿立方米。全市现状50%、75%、95%保证率水资源可利用量分别为5.18、4.45、3.59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可供水量为5.28亿立方米,其中表水量3.28亿立方米,地下水量2.0亿立方米。

全市域在规划工程条件下50%、75%、95%保证率的水资源可利用量分别为6.51、5.63、4.60亿立方米。

2、规划工程条件下水资源供需平衡

2020年相应保证率的需水量为71691万立方米。其中取用本地水资源量6.51亿立方米,缺水量主要通过中水回用、雨水资源利用等方式解决。

规划期末可供水量在平水年、枯水年和特枯水年等境况下将分别缺水0.66、1.54、2.57亿立方米。

规划通过南水北调跨区域调水、城市污水的再生利用以及雨水资源利用等方式实现市域供需水的总体平衡。

3、水资源开发利用策略

南水北调东线胶东供水工程2020年分别向威海市调水1亿立方米/年的水量;加强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推动海水利用与海水淡化;提高雨洪资源利用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节水型产业。

4、水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规定,加大地下水资源保护。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入河湖排污总量控制,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6.2 市域给排水设施规划

1、市域重点供水厂

规划柳林水厂供水规模12万吨/日,苘山水厂供水规模为20万吨/日,泊于水厂供水规模为6万吨/日,荣成水厂供水总规模为15万/日,文登水厂供水总规模为17万吨/日,乳山水厂供水规模为14万吨/日。

2、排水体制

市域内城镇建成区远期均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3、市域重点污水处理厂设置

威海中心城区设置5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40万吨/日。

其中初村污水厂8万吨/日,第三污水厂8万吨/日,草庙子污水厂6万吨/日,新经区污水厂15万吨/日,崮山污水厂3万吨/日

荣成城区设置3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1万吨/日。

其中寻山污水厂1.8万吨/日,荣成污水厂8万吨/日,科技园污水厂1.2万吨/日

文登城区设置2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日。

其中文登污水厂10万吨/日,文登北污水厂2万吨/日

乳山城区设置4座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14万吨/日。

其中第一污水厂4万吨/日,第二污水厂4万吨/日,乳山口污水厂2万吨/日,海洋所污水厂4万吨/日。

3.6.3 市域供电设施规划

1、市域用电预测:最大用电负荷为302.7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为171.4万千瓦时。

2、500千伏电网规划

石岛湾核电站以6回500千伏出线接入山东电网,分别接至昆嵛2回、牟平1回、栖霞1回、光州1回、莱阳1回。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送出工程从昆嵛变电站引出两回线路;在乳山市下初镇建设一座500千伏乳山变电站,接入至莱阳500千伏线路。

3、220千伏电网规划

威海市区电网:中心城市最终由220千伏凤林、涝台、杜家、所前、正棋、鲍家、西河、千山等站供电,华能威海电厂作为网内主供电源。

区县电网:规划建设220千伏汪疃、侯家、崖头、镆铘、益成、银滩等输变电工程。

3.6.4 市域燃气设施规划

1、市域气源规划:近期继续使用烟威长输管线,及海阳-乳山长输管线,并新建中石油地文头分输站及1#天然气门站,引入中石油气源向威海中心城市供气,远期从中石油1#门站接出高压管线向西敷设经过界石镇、葛家镇至泽头镇;并且引出次高压管线连接大水泊镇与荣成市区,扩大供气规模。

2、市域供气:结合现状及规划天然气门站布局,敷设高中压管网,实现全市域管道供气管网覆盖。威海中心城区、乳山市区、文登市区和荣成市区均形成多气源、多供气点供气模式,整体成一个主环网,局部形成四个次环网。 

3.6.5 市域环卫设施规划

近期继续使用环翠、文登、乳山、荣成、石岛现状垃圾处理(填埋场)厂,采用以生化处理、焚烧、卫生填埋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案,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远期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1 项,一期建设规模为 600 吨/日,2020 年,二期增加 400 吨/日的处理规模,选址于环翠区的羊亭镇下城庄村东北处山坳中。

第九节  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第3.7.1条 抗震

威海市域抗震设防基本烈度和峰值加速度按如下控制:环翠区按抗震基本烈度Ⅶ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10g;乳山市按抗震基本烈度Ⅵ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05g;文登市沿国道309以南7个乡镇抗震基本烈度Ⅶ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05g,以北的乡镇和中心城区均按抗震基本烈度Ⅶ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10g;荣成市以大疃镇区为分界,镇区以北按抗震基本烈度Ⅶ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10g,镇区及以南区域抗震基本烈度Ⅵ度设防,峰值加速度为0.05g

第3.7.2条 防洪

威海市区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海岸防潮按10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200年一遇的潮位校核;荣成市区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海岸防潮按50年一遇的标准设防,100年一遇的潮位校核;文登市区和乳山市区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其他乡镇和农村地区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第3.7.3条 消防

在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城市和乡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力量。

市域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主要布局于南海新区的港区,规划要求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基地的安全防护,城市生活设施应与其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第十节  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

3.8.1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维持海岸带的生态过程

2、集约用地,集中布局赖水产业,非赖水产业逐步向内陆转移

3、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适当开展旅游活动。

3.8.2海岸带保护规划

规划划定海岸带基本生态控制区,包括:

1)海岸带建设退缩线向海一侧的区域

2)潮间带、重要河口、澙湖和沿海防护林等生态敏感区

3)重要海岸带旅游及景观资源保护区

4)海岸带范围内沿主要河流两侧100-200米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应设置河滨生态缓冲区。

海岸带敏感资源包括:海滩、沙丘、礁石、湿地、河口、沿海防护林、山地、丘陵、历史文化资源以及海岸线。规划要求针对各类海岸带敏感资源,尽快根据《威海市海岸带分区管制规划》出台相关政策,科学利用和保护好市域滨海岸线。

本次规划在威海市域海岸带中共划定16个重点管制区,并对其实施管制(见附表3-6)。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空间布局

第4.1.1条 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

1、中心城区用地评价

规划中心城区用地分为一类用地、二类用地和三类用地。

一类用地:为适宜建设用地。地形平缓,地面坡度小于5%,不受洪水影响,地基承载力可以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可作为各类建筑的建设用地。此类用地主要分布在海滨及山谷中的平原地区;

二类用地:为基本适宜建设用地。为丘陵山坡地,地面坡度在5%到25%之间,开展建设前需进行工程技术处理。此类用地主要分布在缓坡丘陵地区;

三类用地:为不可建设用地。地面坡度大于25%,地质稳定性较差,难以进行建设。此类用地主要分布在山地区域。

2、发展方向

规划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及策略为:南北对接,西优东拓。

南北对接:即重点发展临港区,优化经区用地布局,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文登城区的空间对接。

西优:合理发展西部双岛湾地区,加强城市近郊区海滨资源的保护与预留。

东拓:依托威海新港的建设,发展东部崮山地区。泊于镇、桥头镇一带预留城市发展用地和生态空间,预先考虑行政中心建设的可能性。

3、空间结构

规划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带多核,一主三副,一轴多组团。

(1)一带

指总长157.5公里的滨海休闲旅游带。规划严格保护海滨地区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岸资源,产业发展以现代服务业和旅游度假业为主。滨海休闲旅游带沿线串联起双岛湾旅游度假区、北部海滨旅游度假区、东部海滨旅游度假区三个高品质的旅游度假区。

(2)多核

指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多个大小生态绿核。其中,主要的生态绿核包括里口山生态绿核、逍遥山生态绿核、珠山顶生态绿核、正棋山生态绿核等。

(3)一主

指城市主中心,位于环翠楼一带。规划对现状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强化市级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提升区域辐射能力,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金融商业等服务功能为主。

(4)三副

指高区城市副中心、经区城市副中心、草庙子城市副中心3个城市副中心。

高区城市副中心:依托规划高铁威海北站的建设,加快用地置换和功能升级,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高区的功能升级和空间优化。

经区城市副中心:依托规划高铁威海站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其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建设,带动部分产业用地的升级和置换,为中心城区南向与文登城区的空间对接提供支撑。

草庙子城市副中心:结合草庙子镇区的改造,完善现有公共服务职能,在继续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同时,重点强化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带动临港区由产业园区向综合城区转变。

(5)一轴

即南北向的城市发展轴。规划强化该轴在威海市域一体化发展格局中的“主脊梁”作用,通过保障土地资源供给、加强轴线两侧地区的生态保护、构建快速交通廊道等手段,建设集产业发展、城镇居住、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等职能于一体的发展轴线,空间上形成南北向带状城市。

(6)多组团

规划威海市中心城区共分为主城组团、张村组团、崮山组团、临港区组团4个组团。

第4.1.2条 功能布局

1、主城组团

主要职能包括行政办公、旅游度假、城市居住、文化娱乐、商业金融、文教科研、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化的生产性服务业。

环翠中心区近期加强土地盘整和生态环境建设,合理控制人口密度;严格控制中心区普通住宅开发,加强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及行政办公等公共设施建设。

高区加强海滨环境保护,建设威海高科技产业研发中心;加强区内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居住和商业、文化等生活用地的比例,变单一的产业开发区为具有较强复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区。

经区以建设产城一体的新型示范区为目标,进行土地的二次开发,搬迁区内大型污染工业企业;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居住、商业、文化等生活用地比例;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海滨公共开放空间的建设。

2、张村组团

主要职能包括高科技产业及居住、商贸、旅游度假等。

规划要求提高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和科技水平,形成中心城区西部环境优美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加强双岛湾湿地、里口山山地公园、海滨沙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建设旅游度假区和商贸服务区。规划在组团北部布置生态隔离绿带。

3、崮山组团

主要职能包括港口物流运输、临港工业与修造船业基地及相关的居住、仓储等配套服务功能。

规划要求在临海北侧一线布置威海新港,以及临港工业园与修造船业基地,工业园区东南侧布置东部生活区,落实工业用地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五渚河绿化环境建设,保护海滨生态环境。

4、临港区组团

主要职能包括现代制造业、仓储物流、生活居住、公共服务、科技研发等。

规划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促进产城融合。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系统建设,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配置、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特色景观风貌的塑造,实现单一职能向复合职能的转变。

第十一节  居住用地

第4.2.1条 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威海市中心城区居住用地总面积为4316.6公顷,占总用地比例的33.7%,人均33.2平方米。规划居住用地分为两类:规划保留与改造类居住片区、新建类居住片区。其中规划保留与改造类居住片区共9个;新建类居住片区共3个。

规划保留与改造类居住片区包括:

1、张村居住片区:规划以改造工业区和完善改造现有居住区为主。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483.5公顷,规划人口14.6万人。

2、长峰-皇冠居住片区:规划要求加强各项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严格控制海滨居住区开发建设,建筑体量、色彩、形式与海滨环境相协调。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597.3公顷,规划人口17.9万人。

3、嵩山-西苑-凤林居住片区: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污染企业搬迁,完善城市各项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居住用地共860.1公顷,规划人口25.6万人。

4、竹岛-望岛居住片区:规划以改造现状村镇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注意控制海滨地区建筑体量、色彩和形式。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332.2公顷,规划人口10.0万人。

5、阮家寺-杏花村居住片区:规划以城中村改造和工业用地调整为主,改善居住环境,降低人口密度,保护里口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386.2公顷,规划人口11.5万人。

6、黄家沟—毕家疃居住片区:规划以改造城中村为主,完善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427.1公顷,规划人口12.9万人。

7、西部城区滨海居住片区:规划为一、二类居住用地,保留现有居住区,控制居住区开发密度和强度,加强绿化建设,与海滨整体自然环境协调,结合居住用地布置大型商业设施。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186.8公顷,规划人口5.6万人。

8、古寨西—古陌居住片区:规划要求住宅建设与周边山体环境相协调,沿山体周边地区采用低层低密度开发模式。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375.0公顷,规划人口11.7万人。

9、北部滨海居住片区:规划以改造“城中村”为主,完善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完善改造后的居住用地共107.9公顷,规划人口3.3万人。

规划新建类居住区包括:

1、崮山居住片区:主要为临港工业区配套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共123.8公顷,规划人口3.8万人。

2、临港区(草庙子)居住片区:结合草庙子镇中心和大型工业企业集中布置。规划居住用地共280.7公顷,规划人口8.5万人。

3、双岛湾东居住片区:规划居住用地共151.0公顷,规划人口4.6万人。

第4.2.2条 住房保障

1、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方式

(1)对现状城市棚户区、农村危房进行逐步改造,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居住功能。

(2)公共租赁住房应针对不同保障对象建立市场价租金下的分类租金补贴制度。

2、保障性住房规模

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105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改造2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85万平方米。

第十二节  公共设施用地

第4.3.1条 公共设施中心体系

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公共设施中心、市级公共设施副中心、片区级公共设施中心、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四级配置。

1、市级公共设施中心

市级公共设施中心共2处,主要承担全市和区域性综合服务职能,包括环翠公共设施中心、经区公共设施中心。

2、市级公共设施副中心

市级公共设施副中心共2处,承担全市和区域性专业性服务职能,包括山大—哈工大科教副中心、海滨文化会展副中心。

3、片区级公共设施中心

片区级公共中心共4处,与市级公共设施中心统筹安排,为居民提供商业、办公、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娱乐等生产和生活服务,包括张村片区中心、高区片区中心、草庙子片区中心、崮山片区中心。

4、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

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主要为居住区内的居民提供医疗卫生、商业金融、体育健身、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服务。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的设置应与城市级和片区级公共中心统筹安排,也可结合居住区的分布独立设置。

第4.3.2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共1618.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2.7%,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2.5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中心城区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11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9%。

中心城区的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分布在菊花顶、环翠楼公园一带,其余行政办公用地散布在高区组团、临港区组团和崮山组团。规划要求对现状行政办公用地进行优化、完善和适当集中。

2、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202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为96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5%。

规划城市商业中心分为以下三级。

(1)市级商业中心

规划市级商业中心包括环翠传统商业中心和经区商业中心。环翠传统商业中心集商业、办公、文化、展览、娱乐、温泉疗养、休闲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经区商业中心以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型商业设施为主要商业类型。

(2)区级商业中心

规划结合东山宾馆周边现有商业设施,沿海滨两侧形成北部海滨休闲商业中心;围绕山大、哈工大及周边居住区形成以教育科研、高新创业为特色的西部城区商业中心;结合张村工业园区和周边居住用地,沿长江路两侧布置大型商业设施,形成张村商业中心;依托规划高铁站点布置站前商业中心;面向临港产业人口,构建崮山商业中心;将草庙子镇区的商业设施提升与新建大型商业设施相结合,建设草庙子商业中心。

(3)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结合规划居住区级公共设施中心,按3-5万人一处设置,服务半径500—800米,均衡分布在中心城区。

规划统一安排和协调中心城区各专业批发市场的类型、位置、用地及建设规模。完善现有威海市水产批发市场,扩大张村渔具市场规模,强化海滨城市市场特色;结合临港区的物流中心规划布置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在高区后峰西村东布置西大门批发市场;继续发展位于临港区的建材、汽车市场。

3、文化娱乐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共7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

规划要求完善市、区、街道(镇)三级群众文化设施,形成布点均衡、功能齐全的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落实草庙子片区中心的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在环翠楼公园、华夏城等地区布局适量的游乐设施。

4、体育用地

规划2020 年威海中心城区的体育用地为9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8%。

在北部形成以威海市体育中心为主体的市级体育设施核心区;优化3处区级体育场地,分别为环翠区体育中心、高区体育中心以及现状经区体育中心(经区世纪体育公园),建设临港区体育中心;建设张村片区级体育设施,并继续完善锦湖韩亚体育休闲中心的建设,新建临港区体育休闲中心。

加强居住区及各类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健身房、游泳馆、各类球馆等小型活动场馆,体育设施场地、器材达到国家相应的标准。

结合城市内部绿地及开放空间的改造,增加市民健身设施数量,提高设施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各类小型运动场,鼓励拥有体育设施的单位向社会开放。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6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

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新增医院用地,规划要求建立全面的医疗层级配置体系,注重环境建设及停车等设施的配套。

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按三级、二级(或一级)两个层次设置医院。

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建设,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按服务人口0.5—1万人或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均衡设置。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规划2020 年威海中心城区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为2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

(1)高等教育用地

规划要求继续完善哈工大—山大科研教育基地的建设,扩充两所大学的教学与科研实力,在其周围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基地及创业高新园区。

(2)科研用地

规划要求结合公共设施中心和产业用地统筹布局科研用地,主要布局在:高区工业用地周边、环翠公共设施中心、崮山片区中心、草庙子片区中心。

7、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2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

逐步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和需求的,布局合理、服务规范、便捷灵活、满足不同层次需要及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以家居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加快养老服务设施等社会福利和救助设施建设。

规划要求在中心城区建立市级老年公寓2处、儿童福利院1处、残疾人服务设施6处,并设立综合性社会服务场所;高区、经区、临港区至少各建成1处配置齐全的区级老年公寓、残疾人福利设施;有条件的街道(镇)建立居住区级老年公寓与敬老院。

8、社区建设

按照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住区、小区4级居民生活基本单位组织,以现有居委会为基础划定社区,完善居住区各类配套设施,完善社区功能。

第十三节  工业和仓储用地

第4.4.1条 工业用地布局

1、规划策略

优化城市工业用地结构。在保证城市主导工业产业发展空间的基础上,引导产业,加强环保投入和技术改造,鼓励发展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和无安全隐患的都市型工业用地。

进一步整合工业用地。按照园区的不同主导产业类型,实现工业企业分类分区集中布局。现状二、三类工业用地,在规划期内逐步纳入工业片区;在工业片区以外,原则上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避免形成新的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相互混杂的现象。

2、工业用地规模

2020 年,规划工业用地为2278.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8%,人均工业用地为17.5平方米。

3、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威海中心城区形成5片工业用地集中区,分别是张村工业组团、高区工业组团、经区工业组团、崮山工业组团和临港区工业组团。

张村工业组团:规划搬迁张村河以北的部分零星工业企业,在南部形成集中连片的现代化工业区。

高区工业组团:高区工业区规划为高新技术企业集中发展片区,主要安排高新技术工业企业、无污染工业企业。近期应加强园区环境改造,治理污染,搬迁低档次工业企业。

经区工业组团:规划改造完善后,主要安排一、二类工业企业,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建设。

崮山工业组团:规划于环海路两侧布置规划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发展临港工业和修造船业。

临港区工业组团:为威海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满足中心城区搬迁企业、大型转移落户企业的建设要求。

第4.4.2条 仓储用地布局

2020 年,仓储用地为19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人均仓储用地为1.5平方米。

1、普通仓储用地

规划威海中心城区形成2片物流仓储用地集中区,分别是崮山物流仓储区、草庙子物流仓储区。

(1)崮山物流仓储区:规划为船舶、机械、建材等仓储区,结合崮山临港工业和修造船业用地布置,充分利用靠近铁路和港口的优势条件。

(2)草庙子物流仓储区:草庙子仓储区规划为城市远期大型、综合性仓库区,主要满足威海市作为市域中心城市,商业、制造业发展的远期需要,远景发展成为市域物流中心。

(3)其它仓储用地:结合工业企业、交通干道等散布在中心城区。另有部分工业及商业物流园区与大型工业企业、批发市场结合布置。

2、危险品物流仓储用地

油气储运等危险品物流仓储用地集中布置,应特别注意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并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范规定,严禁安排无关设施。

规划要求近期严格控制并逐步搬迁澳瑞凯爆破危险品仓库区。

危险品物流仓储用地集中布置,应特别注意环境保护和灾害防范,并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范规定,严禁安排无关设施。

第十四节  绿地系统和水系

第4.5.1条 建设目标

保护以山体、田园、海岸带为主体的自然生态绿地系统;积极建设城市森林公园;提高城市绿地标准;建设适宜生活居住的绿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生态平衡的原则,形成兼具防洪排涝、生态涵养和景观游憩等综合功能的城市水系统。

第4.5.2条 绿地布局

1、绿地规模

2020 年,绿地总面积140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0%,人均绿地10.8平方米。

2、空间结构

威海中心城区绿地系统的整体布局结构为:一廊、多核、多带、多点、多楔。

一廊:即一条滨海绿廊。由滨海的绿色公共空间、带状公园和沿海防护林组成滨海绿廊,由西向东贯穿整个城市海岸线。

多核:即城市周边的多个生态绿核。包括里口山生态绿核、逍遥山生态绿核、珠山顶生态绿核、正棋山生态绿核等。

多带:指交错纵横的道路绿带。规划要求城市各高速公路、快速路与主要干道两侧,按道路级别及用地空间的不同布置宽度为3—50米不等的道路绿带。

多点:指均衡布局的多个城市公园。规划要求增设城市公园,同时对现有公园进行优化、提升,满足市民日常游憩的需求。

多楔:指向城市内部渗透的多个生态绿楔。规划要求建设五渚河、张村河、九龙河、双岛湾等河流湖泊及其两岸的水源保护绿地、防护绿地、自然湿地和滨水公园,构成水系绿色生态廊道(宽度控制在20米以上,局部100—150米);形成由里口山—古烟墩山、里口山—磨尔山—大顶山、峰柴顶、棉花山等山体绿地自然延伸形成的多个楔型绿地。

3、公共绿地规划

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公共绿地总量920.2公顷,其中新增公共绿地总量607.8公顷,人均公共绿地为7.1平方米。

规划市级公园8个,包括:环翠楼公园、威海公园、幸福公园、峰柴顶公园、五渚河公园、草庙子河公园、草庙子公园、悦海公园。

规划区级公园9个,包括:前双岛公园、世纪体育公园、海景公园、塔山公园、海上公园、金线顶公园、绿轴公园、柳沟河公园、垛顶山公园。

按照500 米服务半径标准,强化街头绿地、小游园和游憩绿化带等小型绿地建设,规划对街头绿地的位置及范围提出指导意见。

(见附表4-6)

4、防护绿地规划

铁路防护绿地:中心城区城际铁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少于30—50米,普通铁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少于20米,铁路专用线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少于10米。

道路防护绿地:高速公路单侧防护绿带宽度不宜少于50米,城市快速干道两侧绿化带单侧宽度30米;城市主干道两侧绿化带单侧宽度5—30米;城市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单侧宽度5—20米,环海路局部路段两侧绿化带单侧宽度50米。

高压走廊防护绿地:35千伏高压走廊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220 千伏高压走廊控制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40米。

5、附属绿地规划

(1)居住区绿地

一类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45%,二类居住用地不得低于35%,居住区绿地系统按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三级配置。

(2)其它附属绿地

各单位附属绿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医疗卫生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40%;行政办公,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35%;旅游设施用地绿地率不得低于50%;大学校园、旅游宾馆绿地率不得低于60%。

第4.5.3条 绿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划定市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1401.7公顷(见图集11)。

区级以下公园及组团内其他小型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依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公共绿地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以内。

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绿线范围内原有村庄改造应不扩大现状建设占地规模。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原则。

第4.5.4条 河网水系

按照《河道管理条例》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设置界桩和标志牌,并向社会公布。

羊亭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5米。

张村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5米。

柳沟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0米。

涝台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0米。

钦村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5米。

徐家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0米。

曲阜河: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15米。

五渚河:分为两段。疏港路以东段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20米。疏港路以西段两侧绿带宽度各不小于30米。

第4.5.5条 蓝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划定主干河流水系的城市蓝线范围,总面积768.2公顷。其他河道及排洪水渠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

蓝线范围包括河道、洪道及周边的绿化带(见图集12)。

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对确需占用河道建设的,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水库及其两侧的保护控制地带,河道蓝线须与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衔接。城市蓝线内的用地,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五节  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第4.6.1条 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主要包括三处:刘公岛、环翠楼-威海老港中心区以及东山片区。

1、整体格局保护:重点保护刘公岛历史街区和威海卫老城城市格局特色,保护刘公岛历史文化遗产,加强周边建筑的协调与管控;延续老城内路网格局、街巷肌理、城市轴线和公共空间等。

2、重点轴线保护:重点保护环翠楼-花园路-威海港、新威路-人民广场等主要城市轴线,以及统一路、幸福门等次级轴线,加强景观视线引导。

3、整体建筑风貌保护:保护和延续英式建筑群依山傍海的布局特色,同时从风格、材料、高度、体量等方面出发,对周边新建建筑以及改造建筑进行控制引导,重点保护刘公岛丁公路、刘公路、环翠区东山路、文化东路、新威路、北山路、海滨中路等道路的沿线地区。

第4.6.2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1、文物保护单位

中心城区现有文物保护单位6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处。(见附表4-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并根据文物本体性质,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做到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

2、地下文物

加强城市考古及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鉴定和保护工作,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对中心城区的古墓葬和古遗址加强保护。

3、历史建筑

对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将现状保存较好、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范围之内,提出保护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历史建筑的保护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历史建筑必须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包括历史建筑及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制定和完善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不得改变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原状。

第4.6.3条 紫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紫线范围包括中心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面积为35.1公顷。(见图集13

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历史建筑紫线管控要求见第4.6.2条。

第十六节  城市交通

4.7.1条 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1、发展目标

1)总目标。构建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交通网络完善、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方式顺畅衔接、现代化、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出行结构目标。2020年公交出行比例达到25%以上,步行与自行车出行比例维持50%-55%,小汽车出行比例达到20%-25%。

3)机动化目标。2020年机动车拥有量达到32-42万辆,其中小汽车拥有量为25-35万辆。

2、发展策略

1)公交优先。建设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客运交通服务体系。预留远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件。

(2)布局协调。构建与城市布局相协调的交通网络体系,支持城市长远发展,适应机动化增长需求。

(3)方式整合。组织多方式、一体化、高效整合的运输体系,实现城市交通系统化、对外交通整合化、内外交通一体化。

4.7.2条 轨道交通

预留远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条件,规划远景线网由3条走廊构成,总长度约81公里。

1号线走廊:起于火炬大厦公交枢纽,沿文化路、新威路、青岛路、威青一级路,终止于草庙子汽车站,全长约32公里

2号线走廊:起于和兴路与沈阳南路交叉口,沿沈阳路、火炬路向北,经威海北站后沿世昌大道、滨海北路,终止于实验中学公交枢纽,全长约18公里

3号线走廊:起于和兴路与初张路交叉口,沿和兴路向东,经威海站后沿滨海大道至崮山公交枢纽附近,全长约31公里

4.7.3条 常规公交

1、发展目标

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多方式协调发展、功能层次明晰、网络布局合理、换乘衔接方便的优质公交服务体系。

2、常规公交网络

规划形成干线公交走廊为骨架、支线为补充的常规公交网络。

干线公交走廊主要布局于新威路、青岛路、世昌大道、文化路、海滨路、科技路、大连路、昆明路、沈阳路、古寨西路、嵩山路、大庆路、和兴路、珠海路、海埠路、疏港路、台州路、台湾路等道路。

3、公交专用道

规划在主要干线公交走廊设置公交专用道,逐步形成公交优先网络。公交专用道主要布局于新威路、青岛路、世昌大道、文化路、海滨路、大连路、昆明路、古寨西路、沈阳路、九华路、和兴路等道路。

4、公交车辆和场站

规划公交车辆发展规模为2080标台,公交车辆拥有率16标台/万人。各类公交场站总用地规模为41.6公顷,用地指标为200平方米/标台。

规划二公司、环山路、三、四公司、张村、一公司、崮山与临港区等公交停保场7处,用地总面积21公顷

规划每2-3万人的居住社区设置1-2个常规公交首末站,每个站的用地面积宜在1000-1400平方米左右。

5、公交枢纽

规划两级公交枢纽共15个,总用地规模约12公顷

规划威海站、威海北站、威海港、华联商厦、火炬大厦等一级公交枢纽5处,每个枢纽用地0.8-1.5公顷。

规划蓝天广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家家悦、实验中学、张村、和兴路、双岛、会展中心、崮山、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二级公交枢纽10处,每个枢纽用地0.4-0.7公顷。

6、出租车

2020年出租车规模控制在1950-2350辆,平均15-18/万人。

4.7.4条 道路交通

1、快速路

规划中心城区快速路总长约105公里,重点完善环山快速路及其连接线通道,连接港口、铁路场站等对外交通枢纽,疏解跨组团交通压力,支撑城市服务功能南北向拓展。

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环四联一快速路网布局,“一环”为内环快速路,“四联”包括K1快速路K2快速路、齐鲁大道-成大路、威青高速连接线,“一纵”为疏港路。

2、主干路

以快速路系统为依托,结合城市空间布局,构建“环山向海为主要联系方向的主干路骨架,调整、完善各组团内部主干路系统。规划中心城区主干路总长约255公里。

主城组团形成以世昌大道-青岛路、文化路-海滨路为骨架,大连路-昆明路、科技路、沈阳路、吉林路、古寨西路、古寨东路、嵩山路、珠海路、上海路-大庆路等为支撑的主干路网络。

张村组团规划烟威路、环翠路、九华路、沈阳路、黄河路、昌华路、初张路、双岛湾西路、双岛湾东路、和兴路、双岛湾南路等主干路。

温泉组团规划温泉路、青岛路、嵩山路等主干路。

崮山组团规划海埠路、滨海大道、崮山路等主干路。

临港区组团规划江苏路、开元路、台湾路、棋山路、威泉路等主干路。

3、路网指标

规划中心城区次干路网密度达到2.4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

差异化完善各组团内部次干路与支路网络,主城组团以梳理优化为主,其它组团加快次支路网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4、道路红线宽度

新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红线控制标准分别为36-60米、35-60米、24-36米、20米以下。设置公交专用道线路时,道路红线可相应增加。

5、道路交叉口

规划中心城区设置高速公路出入口3处,分别为威烟高速北海出入口、威烟高速双岛出入口、威青高速草庙子出入口。

规划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按完全互通式立交、部分互通式立交和分离式立交控制用地规模。规划完全互通式立交18处,每个立交控制用地规模4-8公顷;规划部分互通式立交15处,每个立交控制用地规模2.5-5公顷;规划分离式立交12处,用地控制在道路红线以内。三路交叉时可适当减小控制用地规模。

新建主、次干路平面交叉口采取交叉口渠化和信号控制方式,交叉口渠化要求参照相关交叉口设计规范。

6、广场用地

2020年,规划广场用地总面积42.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3%,人均广场用地0.3平方米。

4.7.5条 停车设施

1、停车设施布局原则

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体、以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以路内停车为辅助的停车泊位供应体系。

合理确定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规模与布局,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建设实施。

对城市不同区域实行差别化的停车供给和管理策略,合理引导停车需求。

2、停车泊位

规划中心城区停车泊位41万个,其中配建停车泊位39万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1万个,路内停车泊位0.9万个。

3、公共停车场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按照“贴近需求、分散布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布局在具备建设条件,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块。停车场建设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鼓励在公共中心和居住区建设立体停车库(楼)。

重点规划建设大操场、小轮码头、海滨公园、政府东侧、体育中心、火炬广场、国际浴场、侨乡广场、金线顶、威海公园、会展中心、威海站、新世纪广场、草庙子站、佳世客、九龙城、九隆中心商贸区等公共停车场。

3、停车管理

强化交通需求管理,采用差别化供给标准和收费标准;在主要公交枢纽设置停车换乘场所,并在停车收费上给予倾斜政策。

4.7.6条 步行与自行车系统

1、步行系统

1)滨海步行带。建设北海旅游度假区、半月湾、滨海路沿线等区域的滨海步行带,形成特色景观步行系统。

2)人行道。完善人行道连续性,保证人行道宽度,提高人行道标准,提供人性化的道路设施。

(3)行人过街设施。快速路、城市主次干路的行人过街通道间距分别为300-400米、250-300米,改善交叉口的行人过街设施和信号相位,设置必要的行人过街安全岛。

(4)步行与公交系统的衔接。完善公交站点周边的步行交通网络。

2、自行车系统

1)自行车道路。重点保障自行车道路在组团内部出行、滨海休闲旅游出行中的连续性。城市道路自行车道宽度单侧宽度宜为3-6米。

2)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在主要客运交通枢纽、大型公共建筑、重点旅游景区等区域规划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逐步扩大租赁点覆盖范围,形成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补充。

3)自行车停车设施。在主要公交枢纽、滨海景观带、大型公共建筑等节点设置自行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宜采用地面建设形式。

3、无障碍设施

城市各交叉口、路段人行横道两侧均应规划无障碍设施,并与人行横道同宽。在路缘石坡道、盲道、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无障碍通行要求。

4.7.7条 城市交通枢纽场站

1、港口

规划威海湾新港作业区,从西向东布置客滚功能区、集装箱功能区、件杂货功能区、煤炭功能区、油品功能区和预留发展区六个区域。取消威海湾老港作业区生产性港口功能,调整为生活岸线。

2、铁路枢纽

规划形成由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桃威铁路、威海湾港区疏港铁路、石岛港区疏港铁路等铁路线路和“两客三货”场站体系构成的铁路枢纽格局,“两”为威海站与威海北站两个铁路客运站,“三”为草庙子站、威海南站与威海湾港区站三个铁路货运站。

3、公路场站

规划威海汽车站、威海北汽车站、草庙子汽车站、威海港汽车站等4个公路客运站;规划威海港集装箱中转站、威海国际物流园、威海北物流中心、威海南物流中心等4个公路货运站(物流中心)。

4、综合客运枢纽

规划威海站、威海北站、威海港客运站、草庙子汽车站等4个大型综合客运枢纽。在威海站、威海北站、威海港客运站配套建设公路客运站、城市公交枢纽等设施;在草庙子汽车站配套建设城市公交枢纽等设施。

5、综合货运枢纽

规划威海湾港区、威海国际物流园2个大型综合货运枢纽。在威海湾港区建设港口作业区、疏港铁路、威海港集装箱中转站等设施;在威海国际物流园建设草庙子铁路货运站、公路物流园区等设施。

第十七节  市政基础设施

4.8.1条 给水

1、远期城市人均综合用水指标为400升/日,日变化系数取1.2~1.3。2020年威海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52万立方米,平均日用水量约43.3万立方米,年用水量为15817万立方米。

2、米山水库、崮山水库、新建泊于水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源为城市主要供水水源。米山水库随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配套扩建。郭格庄、所前泊、冶口、南圈水库作为城市备用水源。主要水源地的可供水资源量为14490万立方米。

3、威海中心城区保留现状两座水厂,规划扩建苘山水厂,新建泊于水厂。

1)柳林水厂:位于温泉镇西侧,占地5.5公顷,供水能力12万立方米/日。

2)崮山水厂:位于崮山水库北侧,占地约1.5公顷,水源取自崮山水库,供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

3)泊于水厂:位于崮山组团以东泊于水库北部,占地约3公顷,水源取自泊于水库,设计供水能力6万立方米/日,主要向崮山组团供水。

4)苘山水厂:位于文登市境内二龙山附近现状米威调水管线经过的山头上,扩建至20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占地约10公顷,分别向草庙子供水区、张村(含双岛)供水区和市中区、经区及高区供水区供水。

4、规划自苘山水厂铺设三路自来水输水干管,分别向草庙子、柳林水厂和双岛方向供水。

5、沿规划道路网络布置城市供水干管,充分利用现有管线、新旧结合。供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供水,各组团之间设联络干管。

4.8.2 排水

1、规划中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2、到2020年,中心城区平均日生成污水总量约为34.5万吨。

3、市中区和经区的污水经泵站加压后送入迁建至威海港附近的新经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新经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扩建崮山、草庙子、初村和第三污水处理厂,各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分别为3万吨/日、6万吨/日、8万吨/日、8万吨/日,总处理能力40万吨/日(含初村、苘山等乡镇污水)。

4、规划新建扩建再生水厂共3座,扩建高区再生水厂至3万吨/日;在新经区和草庙子污水处理厂内新建再生水处理厂,规模分别按5万吨/日、2万吨/日的规模控制。再生水分别向各自区域内的集中工业用户供应以及浇洒道路、园林绿化。

5、雨水管布设尽量短直,就近排放。建设雨洪拦蓄工程、通过人工措施利用雨水进行地下水人工回灌、在居民小区建设地下蓄水池收集雨水。

6、威海中心城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计划,通过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供排水管网系统完善、低影响开发建设、河海生态岸线修复、提高防涝和河道防洪能力以及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等任务和措施,实现规划期末规划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自然生态海岸线占比大于60%;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75%,面源污染空置率达到40%;雨水替代市政公共供水比例不低于5%,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35%;城市防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防涝达标率不低于98%。

4.8.3 电力

1、威海中心城区2020年电力负荷为175万千瓦,全社会用电量为91.2亿千瓦时。

2、规划期末威海中心城区除临港区外其他区域继续采用220—35—10千伏的变压等级,临港区除35千伏用户站外,其余公用高压配电站采用110千伏等级。

3、威海中心城区到规划期末时由220千伏凤林、涝台、戚家、杜家、正棋、西河、所前、鲍家、千山等9个220千伏站供电,其中西河、所前、千山和鲍家为新建站;华能威海电厂作为主供电源,以500千伏昆嵛站为支撑,对中心城区220千伏电网网架进行完善和补充,实现双电源环网接线,开环运行。

4、现状220千伏的杜家、正棋变电站各扩建1台180兆伏安主变至3×180兆伏安规模;新建西河站、所前站、鲍家站、千山站等4座22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均为2×180兆伏安,占地均按2.5公顷控制。

5、临港区新建110千伏的徐家和大庄站,升级改建35千伏草庙子站,主变容量徐家站为2×63兆伏安,大庄和草庙子站均为2×50兆伏安,占地按0.5公顷控制。

6、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35千伏网络结构,新建35千伏远遥站、商贸站、皂河站、金线顶站、范家埠站、双岛东站、西庄站、城子站、崮山北站等;35千伏网络规划为双回路、辐射状供电网络,环网建设、开环运行。35千伏公用变电站规模一般为2×31.5兆伏安,少量为2×20兆伏安。

4.8.4  电信邮政

1、威海中心城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为55线/百人,移动电话和有线电视实现100%普及。

2、规划改扩建522局、中国联通公司移动中心(532)局、中国移动中心(581)局、中国电信中心局,保留并调整现状562、568、592、526、张村、草庙子等6个局的规模;保留现状邮政中心局和广电中心。

3、威海中心城区通信系统以各运营商通信中心局为核心,以光纤为网络构建无源光纤网络(PON)通信系统,实现光纤入户、入大楼。

4、规划通信管道为城市公共信息网综合传输管网。各电信营运商统一规划和建设管道。威海中心城区电信线路一律进入地下管道,主干道管孔数一般为12-16孔,次干道管孔数一般为12-8孔。

4.8.5  燃气

1、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补充气源;近期由中海油烟威天然气长输干线供气,中远期增加中石油青烟威长输管线供气。

2、居民人均年耗热定额取1884兆焦/人年(45万千卡/人年)。

3、中心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气化率远期达95%。预测远期天然气用量120.8万标准立方米/日。

4输配系统采用次高压管道将天然气送入各规划片区,通过各片区次高、中压调压站将天然气送入各片区燃气输配管网。输配管网压力级制采用中压一级系统和中、低压二级系统两种压力级制。

5、原中、低压管网覆盖的城市建成区继续采用中、低压二级系统供气,其余地区采用中压一级系统供气;各片区中压管网相互连通,互为补充。部分重点工业用户根据情况可采用次高压用户调压站供气。

6、保留现状位于羊亭镇的中海油威海天然气城市门站,在规划区外的汪疃镇建设中石油天然气供气系统的1#门站。

7、长锋气化站作为备用调峰气源,搬迁至张村镇东夼村西,调峰储气能力40万立方米,占地20亩。

8、市政中压管网管径取DN300、250、200、100。管网布置以环状布置为主,适当以枝状管道作补充,中压管道宜敷设在非繁华干道上。

4.8.6  供热

1、中心城区供热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供热热源以热电厂为主。

2、集中供热率远期达到90%。

3、一热电供热区:供热范围为环翠中心城区四方路以北地区和高新区的规划范围,热源为第一热电厂。

4、三热电(博通)供热分区:供热范围环翠中心区四方路以南和经区以及温泉镇的全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第三热电厂和华能威海电厂为热源,以华能威海电厂为主力热源。新建覆盖本供热分区的高温热水二级供热管网系统,主干管与华能威海电厂高温热水管网连接。

5、四热电(西郊)供热分区:供热范围为规划张村工业区和双岛东岸片区。以现状西郊热电厂为供热热源,以艾山垃圾场的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本分区的调峰热源。采用蒸汽直供工业负荷和高温热水供应居民采暖。

6、双岛西供热分区:供热范围为双岛湾西岸片区的教育园区和工业用地,规划由南部现状初村热电厂供热。

7、崮山供热分区:供热范围为崮山组团的规划范围。热源为华能威海电厂。

8、草庙子热电分区:供热范围为临港区组团。热源为草庙子热电厂。

4.8.7  环卫

1、环卫设施发展总体目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中转运输密闭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垃圾分类回收达到60%,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90%,公共厕所配置达到部颁标准要求。

2、预测人均垃圾日产量指标按1.2千克计, 2020年威海中心城区日产垃圾量为1560吨。

3、中心城区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收集,在居住小区内和道路沿街设置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为50-70米。

4、环翠中心区、高区、经区不再建设垃圾转运站,在草庙子、崮山、温泉等偏远组团分别设置3座、2座、1座小型垃圾转运站,按2000米左右服务半径设置,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

5、近期使用现有的艾山垃圾填埋场,完善其功能。远期在羊亭镇小城庄村东北的山坳处新建远期垃圾卫生综合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约为1000吨,占地约2公顷。

6、在经区西部珠海路南侧建设一座环卫车辆厂,作为各种环卫车辆的维修养护厂,占地2-3公顷。

7、环境卫生基层机构按管辖范围规划按每片区设置1个,共设环境卫生管理站7个,其中保留原有的环翠中心区、经区、高区与刘公岛的环卫机构,并在张村、崮山及临港区各新建一个环卫机构。每个环境卫生管理站用地面积2000-3000平方米。

第4.8.8条 黄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划定中心城区主要的铁路编组站、大型铁路客货运场站、公交综合保养场、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热电厂、330千伏变电站、燃气门站、燃气储备库、消防指挥中心、战勤消防站为城市黄线范围,总面积355.6公顷。其他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见图集14)

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不仅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同时应考虑与周围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要求。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

 

第十八节  综合防灾减灾

4.9.1  防洪防潮

1、防洪防潮标准:山洪防护标准为100年一遇;海岸防潮按100一遇的标准设防,200年一遇的潮位校核。

2、河道整治:对中心城区河道内的各类非法构筑物进行彻底清理。拆除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各种阻水物体,确保行洪畅通。按照防洪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加强防洪治理,不得任意改变河势、裁弯取直,尽可能采用生态护坡护岸等治理措施。入海口门采用宽浅复合式断面,方便排洪和降低潮位顶托的影响。

3、山洪治理:山洪治理应以各汇水区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坡面以种树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沟壑以截洪沟的排洪渠道等工程措施为主。

4.9.2  抗震

1、将威海中心城区场地烈度划分为四类地区:

一类区:基岩分布区,岩石较完整、地面坡度小于10度。

二类区:山麓的坡积裙及其谷地,为第四系洪积成因的粘土类和碎石类堆积区。

三类区:第四系海相、海陆交互堆积区,主要为软塑状态的粘土类,淤泥质土类、粉细砂类,土质松软,地下水埋藏较浅,当地震基本烈度达到七度时,部分粉砂和细砂将产生液化。

四类区:通过城区的北西向神道口断裂带,其宽度50-80米,最宽达130米,具有典型的新构造活动迹象,属活动断裂带。

2、威海市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10g,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

3、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一般建设工程,按照VII度地震烈度设防。对重大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在断层断裂带避让范围内,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范避让或采取有效措施。通信大楼、220千伏变电站、水厂、电厂、指定震时救护医院、中小学等提高一度设防。

4、已经建成的、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老旧建(构)筑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5、防止次生灾害:沿海防潮堤防、石油码头和油气储存库、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天然气门站、气化站等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6、中心城区内部的公共绿地、广场、中小学操场、体育场及滨海浴场沙滩等开阔空间规划作为避震疏散场地,按人均2平米控制,疏散半径小于1公里。建设标准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执行。

7、中心城区的文化路、滨海路、青岛路、世昌大道、蓬莱路、齐鲁大道、环山路等道路规划为疏散通道,沿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应考虑震毁坍落距离,退后红线足够距离,防止地震时道路阻断。

4.9.3  消防

1、消防站布局:消防责任区划分以接警五分钟可到达为标准,面积一般不大于4-7平方公里。规划在中心城区共布置20座消防站,除保留现状6座消防站外(不含五中队),新建14 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设于古寨西路中段的消防特勤中队院内。在规划中心城区外的东部滨海新城设置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基地。另外崮山北部海边的规划消防站为水上消防站,配备消防艇等水上消防专用装备。

2、消防供水:中心城区消防给水与市政给水共用管网系统。加强区内给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和改造,新旧区主干管网均按环网建设。主次干道上给水管径不应小于150毫米,小区给水管径不小于100毫米。沿海边建设供消防车紧急情况时直接抽取海水的设施,按2-5公里的距离控制布设。

3、消防通信:完善消防专用无线指挥调度网,加强建设模拟/数字双模同播系统,建设佛顶山等24座专用基站,并与公安系统350兆赫兹数字集群网对接。建设大型封闭空间无线通信网络,在完善消防一体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探索“110”、“119”、“122”三台合一,采用“物理隔离,逻辑集中,信息共享”的模式建设,三个指挥中心在物理结构上保持原有状态,独立存在,独立运营。

4、消防车通道:完善街坊内部的消防车通道,居住区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米,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米,消防车通道间距应小于160米。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作为防灾疏散避难场地。危险品运输路线沿中心城区各片区外沿通过,避免对中心城区构成威胁。

5、消防装备: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及数量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责任区特色配置特色器材。战勤消防站装备配备参照特勤消防站的标准进行配备。特勤消防站可视情况装备消防搜救犬。

6、消防保障能力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消防人员,同步发展专职和志愿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场所、船舶港口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4.9.4条  人防

1、人防工程以防护中心城区为主,以人员掩蔽工程为主,结合配套工程形成完整的人防体系。

2、人防工程要与抗震规划、消防规划相结合,逐步提高中心城区防空能力,加强城市生命线工程的防护能力和战时抢修能力。

3、城市总体防护: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分散布置城市建设组团。控制建筑物高度和密度,加强道路建设,保证战时中心城区内外交通通畅。加强绿地和广场的建设,保证足够的疏散开敞空间。

4、战时疏散人口取城市人口的60%,留城人口为40%,各类人防工程总面积为107万平米。

第十九节  环境保护

4.10.1  环境保护

1、中心城区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崮山水库、泊于水库、所前泊水库、郭格庄水库和冶口水库及其相应河道及陆域作为中心城区的城市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确定为地表水II类水域功能,按地表水II类水质的基本项目、补充及特定项目的标准要求保护。其它河流水域按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保护。2020年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控制比例小于10%。

3、噪声环境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威海中心城区近岸海域水质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P)中的三类水质标准的海域有:

(1)威海湾内港区:东山宾馆至旗杆嘴连线以西海域。岸段长2.5公里,面积约3.4平方公里。

(2)威海新港区:海埠至羊龙湾之间平均距海岸1.5公里以内海域。岸段长4.1公里,面积约5.3平方公里。

(3)海上倾泥区:为合庆山庄正东8公里海域,面积约2.25平方公里。

5、威海市中心城区近岸海域距海岸10公里以内海域,除执行国家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外,其余全部执行国家《海水水质标准》(GB3097P)中的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6、陆域环境保护区划分为四类环境保护区:

(1)一类区:主要指自东山宾馆至合庆湾一带的休疗养、度假区。

(2)二类区:为文教居民区。包括自高区吉林路东至经区望岛河以北的城市建设区、双岛西岸高教用地、崮山组团五诸河南岸。

第二十节  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第4.11.1条 整体城市风貌特色

1、总体风貌

规划威海中心城区的总体景观结构为:一带七区多核。

1)一带:滨海景观带

建筑的色彩基调以白色、淡米黄色为主;建筑体量以低层、多层的低密度建筑为主;海滨建筑依据所处地段的城市环境,采取传统的坡屋顶民居与现代建筑形式并举的模式。滨海景观带分为7段进行控制与引导。

石家河口至五渚河口:保持河口、沙滩、岬角和内陆的低山缓坡丘陵交替的自然景观特色,主要发展高档次旅游度假项目。

五渚河口至威海湾新港:体现现代化的威海新港与能源动力区的风貌特色。

威海湾新港至望岛河口:形成沙滩、沿海林带的自然景观与城市人工环境相过渡的区域。

望岛河口至南山嘴:结合城市景观与威海湾海洋景观,促进海、园、路、城、山相融合。

刘公岛、日岛:完整保护并展示甲午战争纪念地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山林海岛资源。

南山嘴至远遥村:保存传统特色人文景观。保护沙滩、海湾、海岬、海岛等自然景观资源。

远遥村至小石岛:建设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度假区。

2)七区:环翠中心区城市风貌控制区、高区城市风貌控制区、经区城市风貌控制区、临港区城市风貌控制区、双岛湾城市风貌控制区、崮山城市风貌控制区、东部海滨风貌控制区。

(3)多核:多个城市绿核

即里口山、棉花山、摩天岭、正棋山等山体。规划城市绿核分为城市绿核严格控制区和城市绿核缓冲控制区两个级别进行控制。其中,城市绿核严格控制区内应严格保护自然山体地形,城市建设不得破坏山体轮廓;城市绿核缓冲控制区内控制建设强度,加强风貌协调。

2、城市景观轴线

规划设置4条城市主要景观轴线,分别为文化路景观主轴、世昌大道景观主轴、海滨路景观主轴和新威路-青岛路海滨主轴

规划设置6条景观副轴线,分别为昆明路景观轴线、会展中心景观轴线、上海路景观轴线、金线顶路景观轴线、沈阳路景观轴线和古寨西路景观轴线

规划设置5条水景轴线,包括五渚河水景轴线、羊亭河水景轴线、张村河水景轴线、九龙河水景轴线、望岛河水景轴线。

3、建筑风格与高度控制引导

1)规划要求城市建设避免破坏山体轮廓线,尽可能保持现有观景视廊的通畅,突出“山、海、城”和谐共存的景观风貌。重点形成以合庆—刘公岛—金线顶—环翠楼为四个顶点的四边形景观视廊交织区,在此区域内的建筑以不遮山挡海、与周边环境和谐为原则,保持区域内视廊的通畅性

2)环翠区传统风貌区的建筑风格应体现古朴、典雅的特色。建筑色彩以红色屋顶、偏暖色调的淡色墙面为主,建筑底层墙面可采用当地石材。两个三角形区域内(金线顶—环翠楼—东山视线通廊三角区以及塔山—市政府—环翠楼视线通廊三角区),建筑高度应合理控制;半月湾以多层建筑为主;其它区域建筑以多层为主,可点缀高层。

3)高区及经区建筑风格以现代简洁为主,高度以中高层建筑为主。其中环海路至海岸线为生态恢复区,不宜再安排新建筑,并逐步拆除景观品质不佳的建筑。

4)高区火炬大厦以东、文化西路两侧、世昌大道两侧和经区火车站以东、黄山路以西、渤海路以南、齐鲁大道以北及悦海小区核心区为高层相对集中区,可集中布置高层建筑群,建筑以点式布置为主。

第4.11.2条 重要地段分区指引

1、环翠中心区城市风貌控制区:提高中心区绿化率,营造优良的城市人居环境。历史建筑周边建筑应当在建筑风格上与之协调。

2、高区城市风貌控制区:加强区内山、海景观环境的保护,园区建设与相关的自然环境资源相结合;近山、近海地区的建筑应当与山海自然环境融合;适当提高建筑的高度以及开发强度,提高园区的土地使用效率。

3、经区城市风貌控制区:保护山体、海滨景观;提倡简洁、明快的现代风貌特征。

4、临港区城市风貌控制区:工业区统筹建筑布局、色彩和体量,结合良好的绿化,形成现代化工业区;中心区适当布局高层建筑,建筑形态宜简洁明快。

5、双岛湾城市风貌控制区:规划合理引导建筑密度与容积率,提高绿化率,提升城市环境。建筑风格现代、明快、典雅,色彩以淡色系为主。

6、崮山城市风貌控制区:将城市景观与港口景观结合起来,建筑风貌以现代形式为主,构建完善的绿地系统,营造高效、现代化的都市港口形象。

7、东部海滨风貌控制区:加强绿地水系保护,维持海滨地区的生态过程,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展示特色化的海滨风貌。

 

第二十一节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

第4.12.1条 海岸线功能

规划中心城区的海岸线按照不同功能要求,划分为三大类:生态岸线、生活岸线、生产岸线。

1、生态岸线:充分体现生态优先原则,保护、维持、合理利用海岸线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

2、生活岸线:主要开展休闲娱乐、游憩等活动,引导其合理有序的开发。

3、生产岸线:在保证海岸带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各项海洋产业发展区域,统筹配置岸线资源。

第4.12.2条 海岸线基本生态控制区

规划划定中心城区海岸线的基本生态控制区:包括海岸带建设退缩线向海一侧的区域;潮间带,重要河口、澙湖和沿海防护林等生态敏感区;重要海岸带旅游及景观资源保护区。

第4.12.3条 海岸线分岸段管制

1、双岛湾—小石岛岸段:最大限度保护沿海黑松林及湿地景观;严格按照分期建设时序,近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整治沙滩岸线和山体绿化,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2、小石岛—远遥村岸段:保护沿海防护林、海滨山体及沙滩资源,禁止在沙滩建设永久性建筑;保护涝台河入海口湿地,逐渐改善小石岛生态环境。

3、远遥村—半月湾岸段:保护、延续传统建筑风貌;滨海地区建设连续的慢行系统,串联滨海公共开放空间。

4、刘公岛岸段: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规范要求保护和建设;控制新建建筑及城市设施的风格、体量,降低对整体历史风貌的干扰;加强山体植被的培育和建设。

5、伴月湾—九龙湾岸段:规划以现状维护为主,增强海滨公园的可达性,建设多元化、全方位、特色突出的国际性海滨旅游度假基地。

6、崮山岸段:严禁开山采石和砍伐沿海防护林,完善防护林体系;在不影响港区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保障海岸线的可达性;预留一部分生活岸线。

7、五渚河口—泊于(茅子草口)岸段:规划近期加强对水产养殖业的整治和管理,推进污染治理和环境提升;严格保护环海路两侧防护林与沙滩资源,并加强生态修复;五渚河、逍遥河和石家河河口作为重点保护区域,严格控制河口保护范围内地下水的开采和挖砂等活动。

第二十二节  旧城更新

第4.13.1条 目标和策略

1、目标

科学、合理地安排旧区的各项建设,严格控制旧区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将旧区更新与城市新区建设结合起来,逐步疏解旧区的人口,建设生态环境良好、交通顺畅方便、居住条件改善的宜居旧区。

2、策略

近远期结合,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根据旧区中不同地段的现状特征,有针对性地实施更新改造。

重点调整旧区人口分布,降低建筑密度,完善道路系统,优化用地结构。

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提升旧区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水平。

第4.13.2条 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

1、棚户区改造

规划期内完成垛顶山、王家庄、曲家的棚户区改造。完成棚户区改造20万平方米。

新建住房原则上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90平方米。

2、城中村改造

(1)改造范围

规划确定更新改建的旧城类型包括旧居住区和旧工业区2类。

旧居住区:2处,包括古陌岭旧居住区、塔山旧居住区。古陌岭旧居住区南至昆明路、北至宫松岭路、西至福山路、东至统一路;塔山旧居住区北至世昌大道、东至塔山中路、南至塔山公园、西至人防路。

旧工业区:1处,即经区旧工业区。经区旧工业区北至大庆路、西至黄海路、南至珠海路、东至东海路。

(2)改造措施

降低人口密度,提升居住质量。引导旧居住区内人口外迁,落实居住密度过高地区的逐步改造,新建、改建住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加强设施配置。加强对现有旧居住区的改建,促进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和提升,提高整体人居水平。

提升环境品质。依托现状空地完善公共绿地系统,增加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专项绿地的比重,提高旧居住区内的绿地率。

(3)旧工业区更新改建措施

推动中心城区旧工业区的退二进三,以旧工业区更新促进周边地区的环境品质提升。

经区旧工业区结合经区整体的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内部工业企业更新,加强环保投入和技术改造,实现清洁作业;利用部分旧生产区建设商务办公、休闲娱乐功能。

原工业用地拆迁后,必须对有污染的地块进行清理,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新项目的建设;对于曾经有严重污染的工业用地,禁止安排居住用地。

第二十三节  地下空间

第4.14.1条 规划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考虑威海中心城区自然地形和地质条件,结合集约节约用地、完善人防设施的需求,因地制宜开发利用。

2、协调发展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城市结构与形态的布局相协调,与各项专业规划相协调,使地下空间资源得到合理引导、高效利用。

3、平战结合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不仅要满足平时功能需要,同时也要适应高技术条件下的城市人民防空的需要,提高城市防空、防灾能力。

4、资源保护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尽可能避让文物保护单位,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地下空间建设活动。

第4.14.2条 地下空间的竖向利用层次

根据地下工程地质条件、地形自然条件等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现实特征,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分为浅层、次浅层、深层三个层次,规划期内重点开发利用浅层和次浅层地下空间。

1、浅层:在城市建设用地下的0 至-10 米地下空间,可采取地上与地下统一开发的形式,主要安排停车、商业服务、公共步行通道、人防,以及城市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等市政公用设施。

2、次浅层:在城市建设用地下的-10 至-30 米地下空间,可开发地下交通设施、人防工程和各类建筑物基础等。

3、深层:在城市建设用地下的-30 米以下地下空间,作为远景开发空间。

第4.14.3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引

规划要求完善、提升现状城市中心地区的地下停车、地下商街,在新区建设中将地下停车、地下商业、地下交通和地下市政设施的建设结合起来。

1、地下空间利用重点地区:包括规划新建的5000 平方米以上体育场、学校及城市的公共绿地、广场。规划要求地下工程与相关建设同步开发,并鼓励地下商业、文化娱乐、停车等混合功能的综合开发方式;

2、地下空间利用一般地区:包括规划新建的居住小区和2000 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广场。规划要求地下工程与居住小区绿地、广场同步开发建设;中心城区中已建成的3000 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广场,适时开发地下空间,以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停车、地下市政设施和地下仓储等配建功能为主;

3、地下空间利用限制地区:对于中心城区的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应限制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若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时应加强相应的工程措施。

第4.14.4条 地下空间设施规划

1、地下交通系统:包括地下道路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平时作为城市地面停车的必要补充,战时作为防空专业队车辆掩蔽部或物资库等;

2、地下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城市主次公共设施中心建设地下多功能活动综合体,可在地下人行交通密集地区建设地下步行商业街,战时作为人员掩蔽部;

3、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及管网,可考虑结合道路改建,在局部地下管网密集路段建设共同沟;

4、地下防空防灾设施: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资源潜力,建设系统化、现代化的地下防灾体系,包括人防空间、仓储空间、地下避难场所、地下生命线等。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5.1条 加强规划管理

加强市政府对规划统一管理的力度,集中城市规划管理审批权,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层次规划的实施措施,严格实行对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罚规定,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部门专项规划和大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必须经市政府规划主审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书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或审批。

对于与规划用地性质不一致的已出让土地,当前在用地内有按照原土地用途新建、扩建工程项目需求的,需结合用地的区位条件、配套情况、周围建设情况等进行相应的分析论证,认为可行的,项目建设可以沿续原“土地用途”,待有整体改造需求时再按规划用地性质实施。

第5.2条 加强资源管理

加强土地和海滨资源的管理控制,严格划定非城市建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籍口在非城市建设区进行城市开发建设。

第5.3条 推进行政区划调整

继续积极稳妥的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促进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发展。

第5.4条 加强规划宣传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市民规划意识,增加规划透明度,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

第5.5条 提高土地利用调控

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严格控制在本次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范围内。全市应充分挖掘土地潜力,鼓励利用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促进旧区的改造、完善。

第5.6条 推进规划编制

组织编制威海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重点编制城市海滨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海滨地区的规划管理控制。

第5.7条 保障低收入者生活条件

制定长期的目标和实施政策,为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性住房,帮助低收入者改善居住环境。

第六章 附则

6.1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和附件,其中经批准后的文本和图集属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条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生效。

6.3条  文本条款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6.4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6.5条  本规划由威海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威海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pdf

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图集.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