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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1000494432304C/2017-07718 发布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容分类: 住房公积金管理 成文日期: 2017-03-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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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和2016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1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 152人,其中,在编 64人,非在编 88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6592 家,新开户单位505,净增单位505家;实缴职工50.6万人,新开户职工3.8万人,净增职工2.6万人;当年缴存额30.87亿元,同比增长 21.01%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90.07亿元,缴存余额 101.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39%12.2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 19.71亿元,同比增长 52.6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3.84%,比上年同期增加13.26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88.08亿元,同比增长28.83%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50笔 32.10亿元,同比增长53.66%82.85%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5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万笔148.86亿元,贷款余额89.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6.96%27.49%33.9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7.33%,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3.29亿元。其中,活期0.1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70亿元,1年以上定期3.96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53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7.33%,比上年同期增加14.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31225.48万元,同比降低7.95%。存款利息收入6085.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25139.3万元,其他收入0.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17430.47万元,同比增长56.2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4582.68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507.2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262.73万元,抵押登记费支出77.7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3795.01万元,同比降低39.40%。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同期减少1.26个百分点。(增值收益降低的原因201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息利率,由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同比增加约6006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518.5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3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642.48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55.04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7505万元。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7812.5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816.4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 3255.04万元,同比降低26.27%。其中,人员经费808.90万元,公用经费947.62万元,专项经费1498.5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无逾期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当年未发生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7812.5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30%、5.41%21.0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25%,国有企业占 7.99%,城镇集体企业占47.76%,外商投资企业占4.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4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5%,其他占0.8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11%,国有企业占12.10%,城镇集体企业占51.30%,外商投资企业占11.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2%,其他占1.53%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78.72%,中等收入群体占20.29%,高收入群体占0.99%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81万笔19.7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0.0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65%,租赁住房占0.4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9.9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8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3.44%,其他占1.6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1.3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45%,比上年同期增加2.80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5588.97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7.42%90-144(含)平方米占53.57%144平方米以上占9.01%;新房占 70.10%,二手房占29.9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8.1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1.87%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0.17%,中等收入群体占 38.51%,高收入群体占1.3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367笔12160.8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810.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222.3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5.08%,比上年同期增加 49.3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16年4月,根据市编办的批复,我中心增设了政工科、财务管理科2个科室,成立了临港区管理部。

  2.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本年度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没有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下限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威海市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执行标准:最高缴存基数13300元,最低缴存基数1700元。

  2016年度职工和单位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低于8%,最高不高于12%。缴存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自20162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五年以下2.75%,五年以上3.2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未做调整。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为60万元,其他市区为50万元;夫妻只有一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为40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

  二是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完成了乳山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改善了服务环境。

  三是拓宽服务渠道,开展了委托逐月冲抵还贷业务,进一步简化了群众提取还贷手续。

  四是加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了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建设,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微信平台,初步建成了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厅、微信、12329热线、12329短信、自助服务终端、手机APP、微博等综合服务平台八大渠道。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建设了应用程序监控系统,完成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评审工作,实现了业务系统运维管理的“可视、可防、可管、可控”。

  二是建设了内部审计系统,改进了审计方法,提高了审计质量,保障了资金安全。

  三是按照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双贯标”调研工作,初步形成了项目建设方案。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6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行为。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3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