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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192N/2017-05647 发布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委
内容分类: 2016年 成文日期: 2017-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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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信息公开办法》,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结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6〕52号),对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市经信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条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程序规范、责任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经信工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由经信委主任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至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经信委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经信委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公开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四)抓好学习。市经信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并对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随时进行信息重新审核和更新,做到公布信息及时准确。

  三、政策公开及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政策公开及解读。2016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对近期工信部、财政部、省经信委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印制了《现行工业企业政策精粹》共汇总现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20项,为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加快转型发展提供帮助。全年通过“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29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2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全年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6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70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12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5次,向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11条。

   

  


 

   四、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制定了《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为了掌握我市企业对《工业设计管理办法》了解情况,推进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以达到提升我市工业企业设计创新水平,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目的。市经信委会同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市7个区市50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电话调查。

  五、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办结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

  五、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经信委均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委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全年共受理和答复政务信息公开咨询3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次,电话咨询27人次。

  七、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委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要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敏感信息以及公开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将《信息公开审核表》送市经信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信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变动频率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公开信息未严格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公开内容与目录说明不相符,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安排。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省、市政府更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7年,市经信委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两周必更新、每季必检测、半年必督查、一年必考评”长效工作机制。两周必更新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类栏目两周内至少更新发布一次信息;每季必检测即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对各科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情况进行检测评分并下发整改通报,检测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半年必督查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重要决策、督查督办相结合,各责任科室、单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一年必考评即每年年底对市经信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打分,评出优劣。

  三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和威海市经信委门户网站(http://www.wheit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经信委联系(地址:威海市新威路11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696)。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1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2

  (一)纸质文件数

11

  (二)电子文件数

11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市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2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2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8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8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0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6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