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规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6XK/2017-04227 发布单位: 海洋发展局
内容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7-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 威海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 00:00
点击次数:

  

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政策解读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119日,农业部发布《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3号,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延长休渔时间、扩大休渔范围、优化休渔政策,重新调整确定了2017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原因
  伏季休渔是依据《渔业法》设立的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辐射范围最大、影响程度最深、国际评价最高的管理举措。但是,往年在对休渔制度完善过程中,始终存在休渔起止时间在不同海域、甚至同一海域不同区域相差很大、不同作业方式之间也不尽相同等问题,导致渔船跨区作业、流刺网渔船非法改变作业类型从事拖网生产等现象屡禁不止。此外,由于往年的休渔开始时间较晚(黄渤海往年为6112时),而主要经济鱼类又因气候变化、长期衰退等原因导致产卵期提前,导致个别违法渔民在休渔前大肆捕捞幼鱼,加剧了渔业资源破坏。与预期相比,休渔效果存在较大折扣。有鉴于此,农业部决定调整思路,大规模改革2017年伏季休渔制度。
  二、调整原则
  

 
农业部在发布《通告》前,先后3次征询了地方渔业主管部门意见,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对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反复研究。调整的原则有四方面:一是相对统一。将休渔开始时间统一调整到51日,结束时间根据各海区实际有一定程度差异。二是统筹兼顾。政策调整过程中,兼顾了执法需要、资源养护和渔民承受能力,并允许地方出台更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三是适度延长。综合有关方面研究成果和各方面意见,休渔时长于往年相比,总体上延长1个月。四是分步到位。结合每年的休渔成效、经验,今后伏季休渔制度还将继续调整完善。
  三、政策内容
  根据农业部《通告》规定,北纬12度以北的渤海、黄海、东海、南海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均要休渔。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同步休渔。休渔时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为5112时至9112时。
  (二)北纬35度至26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112时至91612时;北纬26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112时至816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112时至8112时。
  (三)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112时至81612时。
  (四)定置作业休渔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具体时间待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确定,报农业部备案。
  (五)特殊经济品种可执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具体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海域待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报农业部批准后执行。
  (六)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保护措施。
  四、政策影响
  从渔业从业者角度讲,首先,休渔期的延长更加有效的保护了经济鱼类产卵繁殖和幼鱼成长。我国近海主要一些经济生物资源繁育期大多集中在5月到9月,增加的这一个月可以有效增加渔业资源的补充量、加强资源养护,有利于资源生态修复和生态结构完善。其次,5月份不是渔民作业的主要时期,很多渔船5月份根本不出海,因为考虑人工成本,是得不偿失的。延长休渔期不但不会减少渔民的收入,反而会通过良性洗牌,剔除违规滥捕的低端渔船,通过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提高合法渔船的收入。中长期来看,会对渔业行业起到提振作用。
  从渔业主管部门角度看,新的伏休制度一是统一了休渔的开始时间,利于全国各海区同步行动,实现了在同一时间节点对应休渔船的全覆盖监管;二是捕捞辅助船与海洋捕捞渔船同步休渔,促进了全产业链条的规范化监管;三是新制度减轻了渔业执法的压力,增加了执法的操作性。并且,休渔时间的延长,有利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渔民参加培训,提升渔民整体素质,对扶持发展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方面也具有积极影响。
  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在渔业资源得到保护、海洋生态得到修复的同时,海产品的供求会通过其他途径达到平衡。首先一方面现在的储存条件变好了,休渔期之前都会储存大量海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市场冰鲜海产品供应;第二方面,海产品的养殖技术越来越成熟,一些养殖的海产品可以大量上市,以填补休渔带来的鲜活水产品市场断供期;第三个方面,随远洋渔业产业的蓬勃发展,出国作业的远洋渔船回运的海鲜会有效补充市场。海产品的价格不会出现过度涨幅,对居民生活、消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五、管理举措
  下一步,全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应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对新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并引导和帮助他们提前做好休渔安排,确保渔区稳定。二是严格执法,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特殊作业方式、特许捕捞以及渔运船的监管,密切做好省市间和海警部门线外执法的协调配合,切实维护休渔秩序。三是切实强化对渔港和渔船停泊点的信息化执法监管和安全管理,逐步构建专群结合的管理模式,提高休渔管理效率。四是统筹用好现有的渔业补贴政策和资金,建立伏休渔船奖惩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各类培训等服务工作,确保休渔和休渔后捕捞生产的顺利进行。五是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及时跟进伏休结束后捕捞信息的采集工作,认真总结休渔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进一步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