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17〕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现就加快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城乡一体、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按照优质、均衡、普惠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资源,丰富供给,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公共体育服务效能明显提高,实现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全覆盖。
(一)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市级建有综合性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残疾人文化体育综合活动中心,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建有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镇(街道)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居住小区和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增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1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
(二)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威海铁人三项赛、国际帆船赛、横渡刘公岛海湾邀请赛、垂钓比赛等品牌赛事办赛水平和参赛规模有新突破,对外影响力不断提升。年均举办各类大中型全民健身活动70项次以上。常年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0%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三)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形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城乡、充满活力的体育社团网络,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到40个以上,健身活动站点达到2300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万人以上、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达到3.5‰。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公共体育设施。
1.促进城乡设施均衡。按照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要求,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分阶段地增加投入,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建设完善山地自行车赛道、登山健身步道等山地健身设施,打造城市山地公园和垂钓运动产业基地。进一步完善各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档次。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服务的标准,增设体育设施,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均衡发展。
2.促进管理建设均衡。坚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进一步强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检修和更新维护机制,完善和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在城市社区,坚持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实体服务与数字服务相结合,创建一批设施完善、内容丰富、服务优质的示范社区。加大农村公共体育资源倾斜力度,推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和服务向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
3.促进项目结构均衡。坚持新兴项目与传统项目相促进,特色项目与一般项目相融合,推动体育项目均衡发展。在巩固篮球、游泳、足球、乒乓球等项目的基础上,推动山地自行车、踏青、登山等户外健身项目升级,促进海上垂钓、帆船帆板、沙滩球类等海上休闲体育项目发展。针对不同健身服务对象,积极发展门球、太极柔力球、游泳、轮滑、滑雪(冰)等健身项目。
(二)加强体育服务组织建设。
1.加强健身组织建设。以加强各类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城乡晨练点、健身气功站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在巩固现有各类体育社团组织基础上,逐步向行政村(社区)延伸覆盖。在镇(街道)设立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支持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建立体育健身组织,组建运动队或健身特色队,进一步完善健身组织体系。
2.加强健身骨干培训。制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公共体育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技能培训。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全市每个健身站点配备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学生村官100%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丰富公共体育活动内容。
1.推动精品赛事大众化。树立精品意识,创新公共体育活动理念、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品牌赛事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群众性体育竞赛与活动上档升级。积极组织开展自行车、登山等健身活动,满足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围绕篮球、自行车、游泳、乒乓球等优势项目,组织承办国家级、省级锦标赛等高水平体育赛事,打造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品牌活动。
2.推动健身活动多样化。结合地域特点,经常性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举办1次专项体育比赛。各区市每4年组织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推动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利用“全民健身月”和“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中小学校每年组织举办2次运动会。各单项体育协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群众体育活动。
3.推动特色活动品牌化。培育发展登山、徒步、门球、自行车等特色品牌体育活动,发挥好特色赛事运作团队普及健身知识、营造健身氛围、提高健身水平的作用,实现一市一品牌、一区一特色,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四)拓宽公共体育服务领域。
1.搭建惠民利民平台。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惠民政策,逐步扩大公共体育设施惠民范围。鼓励、支持、引导具备条件的单位逐步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继续实施社保卡、市民卡用于健身消费支付,推进健康关口前移。
2.搭建体质监测平台。加快建设以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龙头、区市国民体质监测站为主体、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点为基础、国民体质监测车为补充、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为依托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健全四级联动、城乡一体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推行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跟踪服务,不断提升体质监测服务水平,为市民科学健身提供依据。
3.搭建智慧体育平台。推动体育与科技融合,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建设“智慧体育”和“运动康复”平台,创新健身活动组织、管理、服务方式,提供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在线服务,实现指导、监测、健身、康复四位一体,不断提升公共体育智能化、科学化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数字地图,建成科学健身综合性数据平台,研发“健身威海”手机客户端,融入“智慧社区”建设,开通“健身威海”专栏,指导市民科学健身。在公园、广场、场馆、绿地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试点推行体育设施二维码服务,为市民提供触手可及的智能搜索、在线咨询等健身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健全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办法。以群众基本体育需求为导向,立足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涵盖保障标准、技术标准、评估标准等内容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在新建住宅区规划建设过程中,吸纳体育主管部门参与,确保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达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要求;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的,实行住宅小区建设与公共体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体育主管部门要围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资源配置、内容供给、队伍建设、保障投入等内容,制定公共体育服务目录清单。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能的原则,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土地使用、设计施工等标准,加强对重大公共体育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增强公共体育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要围绕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开放、健身服务圈建设、惠民服务等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
(二)拓宽公共体育投资渠道。建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资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对镇(街道)新建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按标准给予补助。坚持受益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推动体育社团、企事业单位等购买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培训、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公共体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体育类基金会,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组织开展健身活动。坚持全民健身全民办和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捐助、赞助、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体育公益事业。支持民营企业建设职工健身中心,并逐步向社会开放。
(三)完善公共体育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定额和学校体育用地设施规划要求。有条件的生活小区在综合改造中要补建健身设施,对达到使用年限或损坏严重的体育设施,从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落实经费进行更新。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到公共体育场馆健身,享受适当优惠。承办的非商业赛事全部向市民免费赠票。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健身休闲、户外运动等多元化体育保险产品。
(四)努力推动体育场馆开放。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体育场馆开放、服务、保障和安全监管等规定,制定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标准和管理规定。推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向社会开放,对建设隔离护栏和设施维护管理所需经费给予补贴。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严格落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安全运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公众责任险制度,保障公共安全。
(五)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完善体育志愿服务组织,坚持志愿服务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组织职工群众、优秀运动员、社会人士参与体育志愿服务,完善体育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体育志愿服务数据库,努力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公共体育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志愿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基层体育管理队伍建设,镇(街道)要配备专兼职体育管理人员,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
(六)深化公共体育服务模式改革。深化全民健身赛事改革,坚持管办分离,每年年初制定赛事、活动计划,公开活动目录,鼓励协会和社会力量积极承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健身活动。深化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保障基本的原则,创新运营模式,提高场馆利用率,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以体育医疗科研所为依托的体育医院,开展对外预防保健、运动康复、健身按摩等专项业务,服务全民健身。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民生实事项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公共体育事业共建共享。各区市政府(管委)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民政部门要做好体育社团组织评估考核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体育器材质量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土地转让和公园绿地、城市慢行系统、生态绿道建设等方面,要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予以支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共体育服务有关政策,宣传全民健身活动和先进典型,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身理念,积极参加健身活动,营造运动、健康、快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