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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服役期间额外再享30%优待金

昨日,记者从威海市征兵办公室获悉,为调动适龄青年参军热情,我市对征兵任务分配、征兵激励机制及落实征兵处罚措施、退役士兵安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障2016年我市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除了严格兵役登记制度外,在征兵任务分配上,我市依据户籍人口和大学生分布情况,科学分配征兵任务。今年,在参照在校男生数量和应征报名情况后,我市在各区市征兵任务总数中,直接向各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指导性任务。

为了调动大学生的参军热情,我市不断完善征兵激励机制。其中,针对威海籍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每年将拿出部分招聘计划进行定向招聘。而自今年入伍起,进藏、进疆、进三沙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此外,在我市征集的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额外多享受30%的优待金。

此外,我市还加大了对退役士兵的安置力度,特别是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方面,由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提供不少于招收聘用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用于安置退役士兵。

积极参军光荣,逃避兵役可耻。对于依法应当履行兵役义务的公民,但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或者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等,要依法依规加强处置。并且,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的人员将进入“黑名单”,在办理申请出境、招生、招录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依法不为其办理。逃避兵役情况还将被纳入“诚信体系”,作为公民信贷、招工、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报名方式

适龄男女青年应征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规定进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一系列流程。

男兵征集相关要求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相关要求

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女青年,优先征集。

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大学生征集相关优待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将在入伍退役后享受一系列优待政策。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高职(专科)升学。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免修军事技能。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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