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威政任〔2016〕5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苑顺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姜泽健为威海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免去其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于光福为威海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广跃为威海市公安局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正县级,试用期一年);
宋宝林为威海市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其威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于晓绵为威海市财政局调研员;
王以威为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威海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于军为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志涛为威海市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忠勇为威海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仁波为威海市刘公岛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周德刚之后);
贺传军为威海东部滨海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宝华为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勇为威海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军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昌清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晓阳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县级);
王文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梅延良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刘文杰为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志坚为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王树春为威海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金明为威海市监察局副局长。
免去:
袁国选的威海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职务,保留原职级;
巴特的威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
朱德军的威海市旅游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
许日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远国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斌的威海南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玉敏的威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尹玉翠的威海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李兵的威海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威政聘函〔2016〕4号)
经研究同意:
丁玉敏为威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丛海波为威海市中心医院院长,原任的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院长职务因机构更名自然免除;
于晓绵辞去威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威政聘函〔2016〕5号)
经研究同意:
张仁波辞去威海市民用航空管理局(民用航空站)副局长(副站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