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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文章来源:威海市残联
发布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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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措施内容:具有威海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自2016年起,全市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

  政策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威民发[2016]66号)

  服务指南:残疾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提出申请,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填写《威海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县级残联审核残疾等级,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审定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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