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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6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完成

201512月,省政府批复同意了山东高角(1)、山东高角(2)、苏山岛等6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我市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已全部完成。

领海基点是计算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起始点,领海基点之间的连线外扩12海里即是领海的外部界线。1996年,国家公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公布的大陆领海基点共49个,其中我市管辖海域内有6个,分别是:山东高角(1)、山东高角(2)、镆铘岛(1)、镆铘岛(2)、镆铘岛(3)、苏山岛。领海基点所在海岛岛体及周边海底地形地貌的稳定涉及领海基点安全,划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卫海防安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和价值。

根据国家海洋局统一部署,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了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对领海基点所在区域进行调查,对影响领海基点安全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编制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

下一步,市海洋与渔业局将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领海基点标志维护,禁止一切可能影响领海基点稳定的人工活动,严格保持领海基点海岛地形、地貌的稳定,加强对海岛的定期巡视和监测,确保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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