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从政从业行为,树立公职人员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近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联合对全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清理范围包括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2012年后离职或退休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清理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外,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外,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违规兼职,或者兼职违规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行为;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个人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的民营企业、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为确保清理工作实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将对各部门、单位的自查上报及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对清理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单位、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给予严肃处理,并严肃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