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下称《目录》)中的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范围,25种西药和16种中成药增补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参保人员用这41种药可报销。
25种西药增补进目录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对中部分药品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复方氨林巴比妥”等25种西药,调整或补充进我市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同时根据药物种类的不同,参保人员先自付相应比例后,其余部分按医保政策报销。至此,我市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药物已达3200余种。
“咱们的制度越来越好了,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药物能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得知消息后,市民小罗表示。
小罗平时体弱多病,经常到医院住院治疗,住一次院,小罗就心身皆“受伤”。尽管有医保报销,但有时也免不了“住次院,一个月的工资就没了”情况的出现。去年12月底,小罗就因病住院一个月,前后共花了4000多元。其中,就有一种药不能报销,需要个人来负担。
医保药品目录的范围扩容意味着,小罗等参保患者,能享受到的药品报销种类更多更广了,若再住院,只要使用了目录中的药品,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药费用了。
177种基本药物取消其个人先自付比例
“按相关规定,凡是属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都应该全部纳入基本医保药物目录范围,且均取消个人先自付比例。”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这一要求,《通知》还对阿莫西林等177个明确为基本药物的品种,取消其个人先自付比例。这一点,可以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
我们不妨来算一笔账。以“昂丹司琼”为例,这是一款化疗辅助用药。按此前的政策规定,参保患者在使用该药时,需要先个人自付20%,其余部分再按照医保相关政策报销,参保职工患病住院报销比例为80%。那么,他使用该药每花费100元,可报销的费用为(100-100*20%)*80%=64元,个人负担的费用为36元。取消个人先自付比例后,个人可报销的费用为100*80%=80元,个人自付费用为20元。也就是说,如今,使用该药每花费100元,个人可少花16元。显然,取消个人先自付比例,可以减轻患者就医时的经济压力。
另据记者了解,此前,我市已取消了520余种基本药物个人先自付比例。截至目前,我市基本医保药品目录3200余种药物中,取消个人先自付比例的已达到2380种。
16种中成药品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此次,我市还将16种中成药品种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并取消医保目录中所有(共1162种)中成药的个人先自付比例。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此次调整,纳入我市医保药品目录中的所有中成药都无需先行自付。这意味着,参保患者用中药看病报销比例更高了,用药费用更低了。“这一举措不仅能鼓励参保人员选用中医药进行治疗,而且还能在降低就医负担的同时,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另外,《通知》还对《目录》中的部分药品目录进行删除或更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