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威海市政府公报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15〕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通知》(国发〔201310)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27)精神,提升我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围绕生态立市、科教兴市、产业强市,突出法制计量、科技计量、产业计量、能源计量、民生计量,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量传溯源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重要技术保障。

  (二)主要目标。

  1.经济社会发展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大局,加强海产品生产加工、船舶修造、新能源、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医药、纺织服装等方面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保证事关食品安全、海洋产品等重点检测设备量值准确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检测监测结果的溯源性、可比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到2016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15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42项。到2020年,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到130项,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平均达到50项;建成省级专业计量检定站1个以上,全市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总数达到1000项。

  2.民生保障计量监管能力基本完善。重点围绕服务业发展、城市化建设和节能减排,加强对涉及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定量包装商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到2020年,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城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计量器具、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行政监测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率达到95%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100家以上。

  3.计量科研水平显著提高。建立满足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需要的科研创新保障机制,提升全市科学计量水平。积极推进市能源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取得一批满足我市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需要的量传溯源和计量测试技术成果。到2020年,计量领域取得国家级科技成果1项,完成市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5项以上,对节能减排领域的能源计量监控、评估分析系统开展研究。

  4.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建立满足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的专业技术队伍。到2020年,力争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国家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达到2人;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中级以上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比例达到20%。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配备满足需求的专职计量人员。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

  1.科学推进量传溯源体系建设。按照“市级促重点,县级抓基础”的总体思路,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体,统筹社会计量资源,积极发挥专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的作用,分层级、分项目、分阶段推进全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行政监管需求的量传溯源体系。

  ——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建立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强化量传能力和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服务于地方产业发展、大宗能源计量、工业企业生产和产品检测、安全防护等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以及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县级计量技术机构:立足量大面广的强制检定项目,兼顾当地工业企业量传溯源需求,建立辖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服务于农业生产、城市化建设、小微企业发展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工作计量器具的量传溯源需求,重点满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专业授权计量机构:对专业性强、行业特点突出的计量器具,按授权范围开展量传溯源工作。

  2.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围绕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等联建共用,发挥计量测试在公共技术服务中的基础作用。开展计量支撑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研究具有产业特点的量传溯源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以及产品全寿命周期计量技术。

  3.建设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检测技术研究,推动计量检测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建立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库远程控制平台,对数据库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对全市重点耗能行业实施能源资源计量应用管理,推动企业配备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实现提质降耗、减能增效的目标。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能源资源测试、审查和碳排放检测等技术服务。

  4.加快建设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与计量能力提升和计量科研需求相适应的计量专业技术队伍。建立计量专家库,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重视中青年计量科技人才培养,完善计量技术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培养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加强企业计量人员培训,满足企业计量工作需要。

  (二)促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1.加快计量科技研究。加强计量技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研合作与科技交流,开展重点领域、重点专业、重点项目的合作研究,构建“检学研企”相结合的计量技术创新和转化体系。积极参与省内计量科技基础研究,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生物制药、医疗器械、节能减排、智能交通、海洋装备、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的计量检测技术研究,在探测传感和能源计量数据处理监控等环节突破和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加强在线检测、动态测试、远程校准、自动监测等计量测试技术、方法研究,建设一批满足大质量、大流量等特殊检测需要的重点计量实验室。

  2.加大计量产品研发力度。充分发挥我市流量计量器具产业优势,加强大质量、大流量等计量标准装置研究,支持仪器仪表产业生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重点推动医疗器械、安全防护、大口径热量表、智能电表、智能材料试验机等计量器具制造行业发展,培育和扶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企业。争取到2020年我市实力较强的热量表、蒸汽流量计等产品质量及标准达到欧洲先进水平,满足城市化建设、供热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的基础需求。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交流合作。加强计量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大计量技术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力度,开展计量科研成果展示、科研人员技术交流、技术合作和共同开发,将计量科研成果转化及有效应用纳入科技评奖范畴。

  4.积极参与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支持我市计量技术机构参与国家、省组织的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争取作为主导实验室组织全省热量表、涡街流量计等的实验室比对,提升我市计量检测领域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加强计量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数字计量”建设,构建完善计量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计量器具制造许可监管,建立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和制造许可证获证企业档案,完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档案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强计量技术机构监管,规范计量检定行为。建立计量监督有奖举报等制度,推广计量协管员、计量监督员做法,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作用。

  2.加强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建立完善诚信计量档案分类监管、计量强制检定结果公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经营者主动提出、自觉践行诚信计量承诺,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贸易结算用衡器、医疗计量器具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计量专项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监管。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强制检定的监管,依法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配套激励措施。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的主体责任,引导重点用能单位配备智能化、满足在线监测功能要求的计量器具,逐步实现计量数据在线采集、统计分析和实时监测。结合我市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加强供热计量器具的动态监管,强化对热量表安装使用前首检的监督管理。加强能效标识计量监管,提高产品能源效率。

  4.强化安全计量监管。加强安全用计量器具提前预测、自动报警、检测数据自动存贮、实时传输等相关功能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安全相关计量器具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抽查力度。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用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加强检定情况通报,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5.加强计量标准监管。加强对我市最高计量标准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力度,大力规范校准市场。强化计量检定、校准的复核检查等证后监管,不断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提升检定、校准工作质量。

  6.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计量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开展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打击过度包装行为。开展高效节能产品专项监督检查,打击虚标能效行为。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由质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支持计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本意见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要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价格、投资、科技、财政以及人才支持政策。建立有效的计量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强制检定所需计量检定设备投入,完善基层计量执法手段,提升计量执法能力和水平,把与人民生活、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所需费用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计量科研项目的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加强计量宣传和计量文化建设。加大对计量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加强计量基础知识普及和计量理论体系研究。加强计量文化研究,打造计量核心价值理念,增强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评估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分析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2016年,市质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进展情况、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对评估后需调整的规划内容提出具体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2020年,对本意见实施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及成效。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1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