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威财教[2015]4号),通知中对规定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进行了调整完善,主要有三点:一是公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免学费的补助范围由50%扩大到100%;二是将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范围由一二年级扩大到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三是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各区市按4:6的比例分担。同时通知也要求各区市要加强免学费资金、国家助学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