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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扎实开展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自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省厅王本群厅长和省检察院王成波副检察长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一是积极汇报沟通。及时向市委、人大、政府、市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汇报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总体要求以及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加强联系配合。与市人民检察院紧密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我市现行人民监督员选任与管理机制,掌握现任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做好人民监督员数量需求调研,协商确定了我市人民监督员的名额与分布,并报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备案审定;积极协调编办、财政等部门,解决好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涉及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争取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出台实施方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制定了我市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机关、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管理方式和具体步骤,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四是召开专门会议。1月21日上午,组织召开了由各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员参加的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指出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部署全市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重点强调了严把选任程序关、质量关以及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等关键环节,确保打造一支政治、业务、作风过硬的人民监督员队伍。

  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在威海市司法行政网发布了《威海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对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职责、名额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公布了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联系电话等相关事宜。下一步,将联系相关媒体,对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广泛全面报道,进一步增强试点改革工作的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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