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CR-2014-0670012
威海市物价局
关于市直高中国际班收费标准的复函
威价发〔2014〕40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市直高中国际班收费标准的函》(威教函字〔2014〕14号)收悉。根据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四中三所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成本及招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威海一中招收的中美高中课程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50000元,住宿费仍按现行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二、威海二中、四中招收的中加、中澳高中课程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元;二中住宿费按普通高中生标准收取,即每生每学年560元,四中住宿费按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收取。
三、其他代收费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校招生要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并与学生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宜。
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相关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威价发〔2013〕47号文件同时废止。
威海市物价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