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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096D/2011-08963 发布单位: 科技局
内容分类: “十二五”规划 成文日期: 2011-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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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十二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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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十二五”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继续深入推进《威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各项战略部署、威海市自主创新规划(2008-2012)的落实、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的关键时期。启动“十二五”科技事业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涉及我市未来五年科技事业发展全局。

一、科技事业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威海市科技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开展“自主创新年”活动以来,全市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三区打造,科技事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全市自主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人才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全市自主创新环境不断优化。通过集成全市创新力量和资源,先后开展了“高新技术自主创新工程”、“青年自主创新行动”、“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行动计划”、“威海超市无公害肉、蛋、菜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巾帼文明科技示范工程”、“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工程”、“良种产业化工程”、“巾帼星火创业就业行动”、“百企职工自主创新行动”、“新农村建设民生科技示范镇、村工程”等100多项“自主创新年”活动。通过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示范带动、宣传发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全市上下创新热情与动力,形成了全市自主创新的整体合力。

(二)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先后与中科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所知名高校建立了产学研战略联盟关系,与中科院、山东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立了3个技术转化中心;建立了威海技术交易中心和“专利技术网上展示交易平台”,建成了科技服务大厅,全年技术交易额近10亿元;建有生产力促进中心6家,科技孵化器8家;创建了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其中碳纤维及其制品材料和现代海水养殖两个联盟被确定为省级示范联盟;建立了“中国-欧盟(威海)膜技术研发中心”、 “中罗生物技术合作研究中心”等4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9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58家;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19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4家(含国家级7家);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2家,公共创新平台13个,省级院士工作站6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3家;建有5个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海外学人创业园、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区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

(三)人才聚集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市现有3所本科高校、5所高等职业学院、17家继续教育基地,每年可培养各类人才2万多人。抓住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人才流动加速的契机,创建了18个创业孵化基地、10个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与30多个城市结成了人才合作联盟,组织大型人才交流活动200多场次。目前,全市人才数量不断增多,结构进一步优化,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适用人才四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全市共推荐“十百千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216名;科技创新团队53个,其中威海拓展纤维创新团队被评为“2009年度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组织开展“五新”培训6.2万人次。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9797名,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博士研究生37名,硕士研究生377名。实施引智重点项目58个。

(四)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市与高校院所共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300多项,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600多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492项,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91项,三角集团的“巨型工程子午线轮胎成套生产技术与设备开发”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威高集团的“聚烯烃材料的化学与生物改性及其大规模应用”等3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8、2009两年,专利申请量达到6753件,是前8年的近2倍;威海及三市一区全部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连续6年3次实现一片红;全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9个、中国驰名商标16件、山东名牌产品107个、山东省著名商标74件、山东省服务名牌13个。

 (五)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一是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2008年以来,有80家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782.2亿元,同比增长19.6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4.73%;拥有工业总产值过10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1家(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过亿元的企业33家,利税过亿元的企业9家;拥有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232种,形成了电子信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医药、新能源等五大新兴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在加快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推进高端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二是科技惠民成效显著。建立了市级12396服务中心,建立了60个基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站,是全省率先在所有镇实现全覆盖的地级市,为农民解决各类难题达1400多项;开展了“百日万名”农民工星火科技培训行动,为农民工开展星火科技培训1000多人次;大力实施了农业良种、科技成果转化、星火等科技示范工程;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取得新进展,科技强警取得新成效;在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方面,创建了国家级森林城市,争创了省级以低碳为特征的荣成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实施了一批“五节一循环”科技示范项目,大气、海域环境优良率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显著。

但与此同时,威海市的科技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省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较弱,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技术的关键领域存在着较大的对外技术依赖;科学研究实力不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科技投入不足,体制机制还存在很多弊端等。十二五期间,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快速推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推进生态立市,改善环境品质;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等等,都对威海市科技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威海“十二五”科技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科技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准确把握和顺应科技事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整合科技资源,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三个重要平台,不断拓宽科技事业服务领域,探索并逐步推行经济社会生态三位一体的新型科技事业发展模式,为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加快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发展低碳经济,建设生态宜居精品城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引领、保障和服务。

(二)原则

科学发展,宏观统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技自身发展规律要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推进科技事业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文明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强化科技工作的宏观统筹。强化对科技实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切实提高利用规划、政策、制度等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

全面启动,重点突破。总揽科技事业发展全局,全面提升科技事业发展水平,不断拓展科技事业服务领域,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科技事业发展新格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性地组织实施一批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性作用和战略性影响的重大科技专项,实现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与此同时,立足现有优势,集中力量,加大工业、农业、海洋产业、社会事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科技工作力度,取得重点突破做到优势更优,劣势变优。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规划对科技资源配置的指导作用和社会科技资源的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投资、金融、税收、人才等政策,整体推进科技事业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现实科技需求。

借鉴融合,突出特色。坚持开门发展科技事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在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多渠道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充分借鉴兄弟城市发展科技事业的宝贵经验,并结合威海的实际情况加以创新,走出一条具有威海特色的科技事业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威海市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关键,建立和完善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事业发展体系,科技资源配置和科技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实力显著提升,科技事业服务不断拓宽,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蓝色经济区建设、社会事业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

1.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取得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技术成果技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总量分别达18000件和8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申请总量的30%;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对外技术依存度降低到32%以下。

2.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

3.科技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活动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成龙配套的科技事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相应的运作机制。全社会R&D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2.2%以上,市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3%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

4.基本建立起适应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的科技支撑与服务平台。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等增加到130家,其中国家级增加到12家左右。

5.科技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宜居精品城市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到0.6吨标准煤、取水量降低到13立方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8%和4%;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6.全社会科技素质显著提高。

三、科技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全市科技事业发展将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这个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抓手,以打造高层次人才聚集区、产学研结合密集区、科技成果转化汇集区为目标,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新威海建设。

(一)完善三个支撑体系,不断优化创新环境。

1、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根据我市自主创新工作发展情况,适时制订有关鼓励创新的相关文件政策,同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已经发布的有关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文件,努力调动全市企业和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

2、建立多元化鼓励创新的投融资体系。根据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逐年提高科技经费,引导社会和企业共同参与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活动。积极引导银行、创新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支持全市创新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创新投入格局。

3、建立领导考核保障体系。把自主创新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不断提高考核权重,大力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科技自主创新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建设三类创新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创新体系。

1、加强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现有13个公共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加大对平台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备相关研发力量、提高科研开发水平,保质保量的完成平台建设的各项目标。按照平台使用意见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为推进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2、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加强对依托威海广泰公司组建的国家空港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现有国家、省、市各级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工程技术进步中的骨干作用。同时,根据全市资源和产业优势及区域经济科技发展需求,分梯次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群体,积极引导和支持创建国家、省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科研机构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有效提高我市电子信息、新材料、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优势领域科技自主创新水平,加快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着力推进寻山国家(北方)贝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建,威高的安全给药、威达的远洋船舶压载水处理、迪沙的内分泌新药创制、哈工大(威海)的特种焊接技术、华东数控的特种数控机床等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大学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建,农友、天润曲轴等院士工作站的创建,力争新增国家、省级科研机构10家以上,市级20家以上。

3、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推进其拓展和强化其服务功能,在企业创新、科研、技术开发、信息咨询、计算机网络、中介、技能培训等领域为社会提供创新服务,力争孵化总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350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威海技术交易中心和“专利技术网上展示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规范技术市场秩序,让技术交易各方充分享受技术市场相关优惠政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链各环节的有效协同,力争技术贸易交易总额达60亿元以上。

充分发挥好中科院山东技术转化中心威海中心和哈工大、山大等技术转化中心在联系高校院所和服务企业中的桥梁作用,围绕我市海洋、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资源与产业优势领域,引进重大科技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力争签订科技合作协议400项以上。

继续贯彻落实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着力推进国家专利试点市建设,从专利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入手,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知识产权,强化专利执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进学校,知识产权进企业;强化知识产权示范,积极做好专利明星企业、专利示范企业的创建和培育,加快建设山东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威海分平台,大力推进国家威海市海产品精深加工中小企业集聚区建设。

(三)推进三个合作,提高产学研合作创新的能力。

1、推进与市内大学的合作。实施好《关于全面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利用在威高校技术力量和资源,强化“校地”共建,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深入开展与我市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活动。建立市区科技局长、高校科研处长联谊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联谊活动,互通技术供需信息,促进高校与地方企业和科技部门的接触,利用地域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有效融入到威海市的十二五规划建设中来。

2、推进与国内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要继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山大、哈工大等现有9个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科技合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发布会等,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争取再与5-6家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产学研道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直接挂钩,建立长期科技合作关系,为深入推进全市的产学研合作提供示范。在引导现有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好联盟建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上,积极选择、引导资源与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强、创新积极性高的企业,联合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创建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根据威海市实际,十二五期间,再创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3家,全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6家以上。积极推进由中国科学院、山东省科技厅、威海市人民政府、威高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年研发基金为3000万元的“中国科学院—威高集团有限公司高技术发展计划”的实施;加快推进由山东省科技厅、威海市人民政府、威高集团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共建的科技园建设;推进文登市政府以威海大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为依托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共建的文登节能环保产业化基地和山东昊安金科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中科院金属所共建的“中科院金属研究所(乳山)耐磨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等等。

3、推进与国外科研机构的合作。重点推进与独联体国家、日、韩、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积极开拓与东盟、南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充分利用国际智力资源,为我市凝聚和吸引顶尖科技人才,做好日本JICA和韩国KOICA协力队员来华任教和提供无偿医疗援助服务以及亟需国外高级专家的引进工作;推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在国外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争取外设科研机构达20家以上;积极推荐组织威海市有关企业开展各类中外双边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好中莫水产育苗和养殖基地建设、中巴水产育苗与养殖技术援外等项目。

要做好光威集团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哈工大国际膜技术研发与培训基地、光威集团省级中俄(威海)新材料合作研发中心等6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建设,力争推进膜基地成为国家级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辐射和桥梁作用,推进紧密型的国际科技合作;要积极推进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山东省中德空港地面设备合作研究中心”和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山东省中欧高档数控机床合作研究中心”的创建;要推进和实施威海中玻光电有限公司的“光伏发电装备及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研究”、中匈非晶硅(a-Si)太阳能薄膜电池等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四)狠抓三个重点,努力提高应用创新能力。

1、抓重点领域,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立足威海实际,积极支持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特别是要全力支持以特种打印机、扫瞄仪、传感器、电力电子器件为代表的电子信息领域,以高性能碳纤维、医用生物材料、铝镁合金轮毂、镀膜玻璃为代表的新材料领域,以数控机床、印刷机械、特种功能电机、远洋功能船舶、机场专用设备等为代表的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以医疗器械、创新药物、新型疫苗、海洋生物制剂等为代表的生物与医药领域,以高效矿山分离设备、大功率LED、风机、高效环保节能型空调、高效节能灯、为代表的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五大领域的科技创新,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抓重点工程,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继续实施好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行动计划、威海超市无公害肉、蛋、菜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巾帼文明科技示范工程、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工程、良种产业化工程、12396建设等,加快区域优势、特色农畜产品良种及种养殖技术的提高,依托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区域优势、特色农畜良种繁育和精深加工基地,延伸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推广和产业化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启动威海市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工程,通过实施优势农产品提质增效工程、良种良法配套工程、土壤健康工程、农村沼气产业提升工程等4项农业重点工程,使优势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作物良种良法科学配套,土壤生态环境得到改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密切关注国家、省实施的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工作、富农强县示范工程、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县工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等,争取我市相关项目能够进入国家、省大计划项目中,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科技的档次和水平。

3、抓重点科技园区、基地,打造产业集群。充分发挥5个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在发展新兴产业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科技优势体的合作,不断提高自有知识产权产品比重,争取承担和实施更多的国家“863”等重大项目,培植一批新兴产业增长点。着力抓好威海市国家“先进复合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国家火炬计划办公自动化设备特色产业基地”、威海市“山东省中小企业新材料产业集群试点示范市”等特色基地建设,加快打造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在机械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配件制造、新医药创制和医疗器械、计算机外设、高性能电子元器件等领域依托华东数控、迪沙、威高、新北洋、哈工大(威海)国际微电子中心、双丰电子等骨干企业,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园区,打造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集群和重要研发生产基地。切实加强海外学人创业园、出口加工区、威海火炬创新创业基地、经区创新中心和春晖产业科技园等一批“区中园”、“区中区”发展,充分发挥这些基地在引进人才、引进项目、实施科技计划的载体作用。努力加强农业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开发、引进、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提高全市农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科技事业政策体系

1、加快完善科技事业发展的激励促进型政策。增加创新资金的投入,完善重大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办法,设立科技事业开发贷款、科技事业发展基金等;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细则及管理办法,对重大科技项目实施配套资助,保证重大科技专项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用足用好国家、省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在税收减免与补贴、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研发经费的支持、科研成果的转化、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创新型企业的激励政策,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完善财政、税收的优惠激励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完善科技事业的投融资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投入的法规和政策,制定适合我市的科技事业投入政策及法规,确保政府在科技事业投入中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并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对科技事业的投入,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建立起科技事业风险投资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金融机构投融资担保等多渠道的科技事业投入体系;继续完善对科技创新人才、出国留学人员、创新型人才的管理办法和奖励政策,促进我市科研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

2、完善科技事业发展协同服务政策。进一步建设良好的创新环境,继续完善创业环境、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的政策,加快推动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活跃民间的科技交流和教育培训,形成科技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制定完善创新孵化政策,加快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以积极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大力促进产学研的发展,积极利用和落实土地、资金、设施的方式支持产学研的发展。

3、进一步完善科技事业发展的规范保障政策。在积极落实和执行国家、省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外,结合我市特色制定一些规范性的政策,尤其是在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科技龙头企业的认定、科技事业的计划与项目的规范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方面,加大完善力度,以规范企业自主创新的行为和活动,保护和调节自主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我市自主创新实现产业化发展,不断完善自主创新的投入、自主创新的建设、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合作科研的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自主创新投入与收益关系的保障等方面相关办法的完善。

(二)建立健全科技投入体系,加大科技投入

1、政策向科技投入倾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投入的法规和政策,确保政府科技投入的资金切实到位;研究出台“科技投入条例”,确保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切实保障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建立针对科技型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2、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税收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投入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等多种财政投入方式,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大力推动银企诚信合作,积极利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投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自主创新与产业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鼓励企业合理利用创业板市场、兼并、回购、海外市场融资等退出渠道。积极做好威海高新区“新三板”试点的争取工作;鼓励优质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推进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债券。

3、调整和优化投入结构,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和科学技术普及的支持。合理安排科研机构(基地)正常运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科技基础条件经费等的比例,加大对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稳定投入力度,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

4、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调整财政科技投入方向,整合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等各项政府财政性专项资金,优先扶持产学研合作的重大项目。设立“天使创业投资基金”,为持有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成果的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扶持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威海市金融服务中心,联合金融、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股权托管、融资、信息披露、质押、回购、寻求合作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

5、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的投入。支持企业用足用好有关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开展技术创新和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落实好科技税收激励政策,保证企业提足用好技术开发费,规范企业技术开发费用,重点用于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鼓励企业依法加速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用好国家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前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6、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各金融机构对重大科技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增加信贷投放;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要优先安排流动资金贷款。

7、吸引并充分发挥科技风险资金的作用。加强与省市各级科技类风险投资的联系,并就重大科研成果与国外科技风险投资联系,加强各县设立科技风险投资机构,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科技风险投资领域。出台相关政策以规定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至少70%以上投资向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完善科技税收激励政策体系,以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调节。

8、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促进创新基金与投融资平台的对接,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通过吸引地方、企业、创业投资及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新型投资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全社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强政策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支持,引导商业金融以及民间资本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9、建立和完善科技投入绩效考评体系。实行政府科技投入和金融机构科技投入责任制,建立对科技投入目标实现程度、组织管理的有效性、完成效果、效益等进行评价的科技投入绩效考评体系。

(三)加强科技事业人才队伍建设

1、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创新人才引进工程与创新团队培养工程。重点引进两院院士、国家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担任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与重大工程项目首席专家等领军人才和我市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团队。加快威海市“十百千科技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重点培养一批有实力入选国家人才工程入选人员、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人才和有实力入选“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的研发集体。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确立高技能人才优先开发的战略地位。加强组织领导,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打造制造业强省的战略抓手,推动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快速发展。创新职业技术教育,建立与产业布局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破除职工身份界限,技师、高级技师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

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培育优秀企业家和优秀现代职业经理人。以创新思维、创新管理和创新商业模式为重点,着重提高企业家和现代职业经理人战略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实用技术和专项技能培训,鼓励农村实用人才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有偿技术服务,通过科技推广项目招标和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培养锻炼大批农村实用人才。

2、积极完善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机制

完善引才引智机制。培育发展高层次人才市场,通过举办人才洽谈会以及定期发布需求信息等方式,引导供需对接。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引导大中专院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结构,全面提高适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研究制定灵活便捷的引才引智政策。

创新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校企联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培养。积极推行期权、年薪制、技术入股等激励措施,鼓励资本、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

健全全方位服务保障机制。努力为高层次创新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开辟中高端人才“绿色通道”;建立各级领导听取高层次人才意见的直通车制度,注意保护高层次人才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设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高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责任机制。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1、多模式化成果转化体系

加快成果转化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模式操作。要充分严格掌握自办模式、合办模式、孵化器模式和技术市场等各种模式的适用条件,可以选择多个模式相结合的办法,做到优势互补,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有竞争力的现实生产力。

2、产学研用一体化推进

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积极创建集产学研合作、硕博生培养等功能为一体的“威海市虚拟大学园”。从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起步,通过提供政策、土地、资金支持等方式,积极吸引外地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在威海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分校、分所,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驻威高校重点学科、委托培养基地和创新活动的支持,推进校企人才对接和定向培养。鼓励企业以股份制、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机构或股份制科技企业,不断拓展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和机制,为成果转化提供更多支撑。

3、积极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健全扶持和奖励政策,鼓励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个人投资发展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大力培植和壮大包括中试基地、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科技示范园区在内的科技成果转化链。加强孵化器行业联盟建设,促进孵化器集群内部合作和提升服务水平。建立紧密协作机制,推进与“中科院山东技术转化中心”、“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等机构的实质性合作,积极为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成果在威海转化牵线搭桥。大力发展和规范科技评估、技术经纪、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专利代理等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提升技术市场与各类科技公共信息平台管理水平,加强科技信息与成果的整合与发布。

(五)树立“大科技”理念,营造科技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强科技政策、法规建设,使科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决定及省、市制定的一系列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强化科技法规体系建设和实施。树立“大科技事业”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威战略,要以促进威海市科技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加强各级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培训;加强农村科普工作,逐步建立提高农民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培训体系;加强科普性文化事业的发展,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全市科普能力建设,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实现科普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的优势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鼓励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科普产业的投资,形成多元性的科普投入;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讲科技、爱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社会风尚。

(六)加强对科技事业的组织管理

1、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的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科技事业真正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摆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考核体系,真正做到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建立定期议事制度,专题研究部署、总结检查科技工作,对事关全市发展全局的重大科研课题,进行统一协调,组织攻关、开发,对高科新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大项目,实行市级四大班子分包制,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调度、管理。

2、实施领导班子“换脑工程”,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成为科技事业发展“明白人”

市委、市政府应坚持定期举办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组织党政领导进行科技学习,并邀请全国著名专家讲课,结合实际进行讨论,让领导干部较好地掌握现代化科技基本知识,了解世界科技走势,提高利用科技发展经济的自觉性。

3、建立参事制,充分发挥“外脑”作用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专家在威海市发展科技、促进城市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定期邀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对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决策咨询,充分发挥“外脑”的作用。

4、建立三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

进一步健全县市区党政领导制度,完善科技事业发展考评评价指标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加强自身管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环节的衔接、配合、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深入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计划、政策、财政的调控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5、探索科技事业发展新体制新机制

在发展科技事业过程中,应该注重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不断探索推动本地区科技事业发展的新机制,努力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在科技事业发展过程中,要把有市场前景、市场运作条件成熟的部门推向市场,以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对于具备市场发展潜力但目前还不具备推向市场条件的科技事业部门,政府部门要给予特别保护,并进行市场引导;对于科技事业服务部门,要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