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
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9〕10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遏制非法外派和境外重大劳务纠纷事件发生,保持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49号)要求,市政府确定,从现在至8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重点
宣传对外劳务合作政策,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经营行为,清理整治各类违规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取缔因违规经营酿成重大境外劳务纠纷的企业及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外派劳务和以外派劳务为名的各类经济诈骗行为,加快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一)全面排查辖区内人员赴境外务工状况。由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牵头,全面排查2007年以来通过非法中介组织派出的在境外务工人员数量、国别及目前在外生活、工作、安全等情况,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对违规违法的外派企业、非法中介及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并视具体情况,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严肃查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外派劳务基地违规违法行为。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不予通过年审或撤销经营资格等处罚。对省商务厅命名的外派劳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凡发生违规行为的,报经省商务厅同意后,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直至撤销命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要严肃查处并打击外派劳务企业或中介机构以及个人的偷税漏税行为。
(三)清理各类出境务工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对未经批准从事外派劳务、出国劳务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查,依法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对因违规派出劳务人员酿成境外劳务纠纷的,进行查处和取缔,并制定妥善处理措
施。
(四)进一步净化广告宣传。对发布虚假广告或擅自发布广告,私自设置出国务工内容的宣传牌匾等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凭《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表》发布境外务工广告的规定,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五)严厉打击非法外派劳务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无证无照经营对外劳务合作的;以旅游、留学、研修、科技文化和友好交流、商务考察、劳务咨询、劳务中介、提供劳务人员、代办签证等名义变相从事外派劳务的;发布虚假外派劳务广告的;变造、伪造、倒卖经营资格证书、公章、合同的;以外派劳务为名从事诈骗活动的。
三、严格把握工作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6日—7月20日)。要组织力量逐个镇、村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从事外派劳务、境外就业、出国务工咨询服务的各类企业和机构经营活动,涉及出国务工、境外就业的各类广告,以及非法组织境外务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案件情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16日)。针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市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对涉及纠纷和突发事件数量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四)总结阶段(8月17日—8月31日)。总结专项行动经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加强监管的有关措施,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监管职责,将日常监管和定期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逐步建立我市对外劳务长效监管机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统一指挥辖区内专项行动工作。要充分认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我市“走出去”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切实扭转境外劳务市场经营秩序混乱和纠纷事件频发的局面。要加大宣传,营造声势,震慑犯罪分子,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寻求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要建立定期情况报告制度,每周四汇总,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个阶段结束后上报综合情况和统计报表,重要情况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总结,连同统计报表于9月4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