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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000004359651U/2009-05215 发布单位: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局)
内容分类: 2008年 成文日期: 2009-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性/截止日期: 文号:

威海市文化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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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自5月1日起,主要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受理和回复向我市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条。从内容分类看,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26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工作48条,其他信息37条;从渠道和形式看,网上公开73条,新闻媒体公开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个(其中网上提交0个,传真提交0个,信函提交0个,当面提交0个,其他形式提交0个),按时回复0个,回复率0%,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形成的0条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8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具体工作中,我单位还非常重视公众咨询的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08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我局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发布信息不够全面。2009年度我局将进一步采取利用媒体发布公开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在群众中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有关信息的知晓率,加大收集信息的力度,保证我局信息更加全面,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二ΟΟ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