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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

威政发〔2005〕5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意见》(鲁政发〔2005142),加快实施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重要意义

农村自来水工程是改善农民生存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多年来,全市上下对农村饮水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使我市农村饮水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8.8%。但是,目前全市仍有60多万农村人口没有吃上洁净、方便的自来水,还存在饮用苦咸水、污染水及严重缺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广大农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惠及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目标,认真做好项目实施规划

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到2007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4%,新增自来水受益村1110个,人口60万人。

各市区、开发区要根据确定的发展目标,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制至2007年的村村通自来水实施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做好四个结合:一要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与饮水解困工程结合起来,优先解决新增缺水人口的饮水困难;二要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与国家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好喝苦咸水、污染水的问题;三要把新建工程与原有工程改造提高结合起来,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前提下,搞好联村供水工程建设;四要将城区、镇区供水与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以城区、镇区供水为依托,按照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经营有效的原则,统一规划供水区域,要结合区域实际,尽量采用联片集中供水模式,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路子。

三、采取有效措拖,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筹集资金,确保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市()两级财政要列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建设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国家、省补助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各市区、开发区财政按照国家、省、市补助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集中整合各级、各部门、各渠道的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地方水利建设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扶贫资金、转移支付、水资源费、土地出让金等资金。各市区每年收取的水资源费留成部分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建设的部分不能少于40%

()要鼓励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各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组织农民筹资筹劳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筹资筹劳仅限于本村内工程部分。入户工程(包括水表、入户管线、水嘴、配件等)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农民自行负担建设。对建设入户工程向群众收取的费用,要张榜公示,不准借此名义搭车收费,对违法违纪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要继续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村扶贫力度,将村村通自来水作为包村扶贫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提供支持。

()因企业排污和开发建设造成饮水水源破坏和水质污染的,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当地政府责成责任单位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恢复或补偿。

()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农村供水市场。要放宽农村供水市场准入条件,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外商等社会各界投资农村供水事业。社会投资兴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同样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并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实行自主开发、自主建设、自主管理、企业化运行的管理模式。对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农村辐射工程的实际农村供水量,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四、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要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要增加投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信贷规模;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供水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对资本金到位、运作规范的供水项目,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允许以项目的收益权、经营权为质押,或以项目资产折价为抵押进行贷款。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对用于兴建农村供水工程的贷款可按同期贷款利率给予连续两年的贴息补助。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要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安排,临时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农村供水工程需架设输电专线的,只收取成本费和税金,用电价格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计价;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引用水库、塘坝等地表水的执行农业用水价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农村供水实体的税收进行减免。

()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供水实体的权益,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严禁无偿调拨划转资产。

五、强化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一)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要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前提,重点解决好饮用苦咸水、污染水的问题。要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水量、保证率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选择保证率高、水处理简单易行、水量满足要求的水源,水源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允许建设供水工程。要加强水质监测和水源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水源保护要与水质处理相结合,防治并重,对已有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的,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水处理措施,确保供水水质达到饮用水要求。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一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要在充分勘察论证的基础上,经过多种方案的比较,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设计方案,主体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得少于30年。二要严把材料、设备进货渠道。农村自来水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由各市区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规模较大的集中联片供水工程要参照基本建设程序实行“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三要强化施工管理。搞好施工队伍的筛选和工程施工过程的监控,确保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质量。

(三)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各市区、开发区要设立村村通自来水资金专户,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和使用。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做到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支出建设资金。

(四)创新管理体制。以保证向农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为前提,鼓励多种所有制、多种管理运营方式发展农村供水事业。供水工程提倡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管理机制。已建成工程要采取聘任经营、拍卖、兼并、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革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明确工程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实行企业化管理,真正将工程经营管理落到实处。

(五)合理确定水价。农村生活用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实行一户一表制,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在供水方与用水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实行协议水价。对生活贫困的用水户,要在水价上给予一定优惠。

(六)规范项目申报及验收程序。各市区、开发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当地政府(管委会)同意后,报市审查,并报省批准。村村通自来水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按有关要求执行,并与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吻合。工程竣工后,按验收程序和验收办法的有关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验收。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顺利实施

成立威海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负有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为工程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农村供水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好农村供水与其它相关规划的关系,确保规划科学合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人事部门要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和表彰;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资金的审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水利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加强水源控制,科学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做好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饮用水源不受污染;国土部门要安排好供水工程用地;电力部门要保证供水工程的用电供应;物价部门要研究制定好供水工程的水价;农业等部门要严格监督农民负担情况。

市政府将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也要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督查和考核。对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根据上述意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威海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宋远方(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培廷(市委副书记)

于永吉(副市长)

 员:刘健民(市委副秘书长)

夏景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玉毅(市发改委主任)

林成允(市财政局局长)

赵熙强(市人事局党组书记)

张言报(市水利局局长)

汤光仿(市农业局局长)  

于时文(市审计局局长)

张振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房德阳(市建委主任)

隋永华(市规划局局长)  

闫吉茂(市环保局局长)

王树清(市物价局局长)  

吴明理(市人民银行行长)  

张敏君(市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张言报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