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农用地转用
年度计划的通知
威政发〔2005〕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政府研究确定了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和2005年农用地转用计划(附后),望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合理用地放在首位。各地要按照工业项目向开发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居住区集中、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规划区集中的原则,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今后,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工业项目的,要根据规划全部集中到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区域和市工业园,严禁分散零星建设。对新上工业项目,要实行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控制。国家级开发区的土地投资强度平均不得低于36亿元/平方公里(240万元/亩),市工业园参照国家级开发区办理,省级开发区和环翠区平均不得低于30亿元/平方公里(20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得高于7%;除特殊要求外,厂房原则上不得低于2层。不得超过规定指标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在各类开发区中,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通过租赁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推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鼓励政策措施,对企业利用原场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筑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二、从严把握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集约用地标准,自觉控制建设用地面积。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经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投资强度或超过用地定额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要相应核减用地面积或不予供地;对达到规定标准的,要在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等要求及违约责任。对低于规定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规划方案。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建单层厂房。由于工艺等原因确需建设的,须由经贸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国土、规划部门严格审批。要加强对批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集约用地指标骗取批准用地的,撤消用地批准文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约定的集约用地标准条件进行建设的,有关部门要追究其违约责任,并不得为其办理工程项目验收手续。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集约用地控制标准的政策措施,确保各类建设项目按标准用地。
三、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能超计划使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与下一年度的指标分配挂钩,当年的用地指标必须在当年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使用;凡当年用地指标没有使用完的市区(开发区),市里在下达下一年度计划时,将相应核减。对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各地要从严控制,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带动作用的建设项目和一些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和资金能到位的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安康工程中低档次住房建设等项目。对城镇村建设占用农用地与能源、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转用指标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不得混用。农村集体建设占用的农用地转用指标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要加强计划指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报批用地,切实控制农用地转用总量。
2005年,省里分配给我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为6852亩(其中耕地5071亩)。根据需要,市里控制3852亩(其中耕地2851亩),主要用于市工业园区建设和解决市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下达给各市区、开发区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为3000亩(其中耕地2220亩)。对安排在各市区、开发区的市级建设项目,使用项目所在市区(开发区)的指标,市里不再追加用地指标。各市区、开发区要利用分配的指标尽快安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组织用地报批,把今年的指标集约利用好,坚决杜绝粗放使用或浪费指标的现象。同时,要立足于盘活存量土地,大力推进城镇存量土地挖潜和农村居民点整治改造,盘活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拓宽发展用地空间,切实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土地集约利用,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实施省委“三个转变”战略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高度重视土地的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和土地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七日
威海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行业 代码 | 行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国家级开发区及威海市工业园 | 省级开发区及环翠区 | |||||
13 | 农副产品加工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14 | 食品制造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15 | 饮料制造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16 | 烟草加工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17 | 纺织业 | ≥185 | ≥154 | ≥35% | ≥0.6 | ≤15% |
18 |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19 |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20 |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 ≥148 | ≥123 | ≥35% | ≥0.6 | ≤15% |
21 | 家具制造业 | ≥173 | ≥145 | ≥35% | ≥0.6 | ≤15% |
22 | 造纸及纸制品业 | ≥185 | ≥154 | ≥35% | ≥0.6 | ≤15% |
23 |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印 | ≥247 | ≥206 | ≥35% | ≥0.6 | ≤15% |
24 |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 ≥185 | ≥154 | ≥35% | ≥0.8 | ≤15% |
25 |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 ≥247 | ≥206 | ≥35% | ≥0.4 | ≤15% |
26 |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247 | ≥206 | ≥35% | ≥0.6 | ≤15% |
27 | 医药制造业 | ≥372 | ≥310 | ≥35% | ≥0.6 | ≤15% |
28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372 | ≥310 | ≥35% | ≥0.6 | ≤15% |
29 | 橡胶制品业 | ≥247 | ≥206 | ≥35% | ≥0.6 | ≤15% |
30 | 塑料制品业 | ≥198 | ≥166 | ≥35% | ≥0.8 | ≤15% |
31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48 | ≥123 | ≥35% | ≥0.5 | ≤15% |
32 |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298 | ≥249 | ≥35% | ≥0.4 | ≤15% |
33 |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298 | ≥249 | ≥35% | ≥0.4 | ≤15% |
34 | 金属制品业 | ≥247 | ≥206 | ≥35% | ≥0.5 | ≤15% |
3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298 | ≥249 | ≥35% | ≥0.5 | ≤15% |
36 | 专业设备制造业 | ≥298 | ≥249 | ≥35% | ≥0.5 | ≤15% |
37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372 | ≥310 | ≥35% | ≥0.5 | ≤15% |
39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298 | ≥249 | ≥35% | ≥0.5 | ≤15% |
40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23 | ≥353 | ≥35% | ≥0.8 | ≤15% |
41 |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业 | ≥298 | ≥249 | ≥35% | ≥0.8 | ≤15% |
42 |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148 | ≥123 | ≥35% | ≥0.8 | ≤15% |
43 |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 ≥148 | ≥123 | ≥35% | ≥0.5 | ≤15% |
备注:(附后)
1.本控制标准适用于新建工业项目,改建、扩建工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3.本控制标准中的“行业分类”名称为工业项目总类,具体工业项目类别需查《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中附件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4.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出口加工区;省级开发区包括:荣成经济开发区、石岛湾旅游度假区、天鹅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登经济开发区、乳山经济开发区、乳山银滩旅游度假区、威海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荣成市俚岛镇工业园、文登市茼山工业园、威海科技新城、崮山镇工业园。
2005年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分配表
单位:亩
单位 | 农用地转用指标 | 其中占用耕地指标 |
荣成市 | 687 | 508 |
文登市 | 699 | 517 |
乳山市 | 588 | 435 |
环翠区 | 435 | 322 |
高区 | 339 | 251 |
经区 | 252 | 187 |
威海市工业园 | 2500 | 1850 |
解决市区历史遗留问题留用 | 1352 | 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