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政发〔2004〕2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十五”以来,我市的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增加值年均增长11.8%,2003年达到251.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30%。但从总体上看,其发展仍相对滞后,特别是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了加快发展服务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4〕3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城市群的重大机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增加就业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机制,加快发展步伐,努力使服务业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二)主要目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以上。到2007年,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实现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5%以上。
二、服务业发展重点
根据我市服务业的现状和发展目标,确定重点发展八大产业:
(一)旅游业。以福文化为中心,以千公里海岸线为依托,围绕中心城市、海滨生态、渔家民俗、温泉疗养、休闲度假、传统文化六大板块,加大旅游开发投入,重点开发建设10大景区、20个旅游大项目、10处生态休闲园和8处温泉。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大力拓展客源市场,确保客源年均增长20%以上,海外客源年均增长18%以上。全面加快餐饮业、旅游商品业和旅行社的发展。到2007年,全市星级酒店达到80家,建立3家分时度假酒店,引进1-2家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全市旅行社整合到60家,组建1-2家中外合资、合作旅行社;旅游购物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5%以上。全面繁荣餐饮市场,塑造威海海鲜特色,进一步引进韩日料理,培育一批名吃名店,提升餐饮业的品位。到2007年,全市旅游总人数达到13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使我市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度假基地。
(二)商贸流通业。加强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果蔬、水产品、渔具、小商品等产地和产地中转型市场。到2007年,全市形成2处交易额过20亿元、3处过5亿元的批发市场。城市和小区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预留足够空间用于步行商业街、夜市、便民超市、健身和文化娱乐、停车等场所的建设,为服务业和城市经济开拓发展空间。加快推进市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设施建设和改造。威海市区新建、改建、扩建6处大型购物中心、大型专业店和仓储商店,120处超市、便利店,2-3条商业步行街。大力发展专业店、专卖店、连锁店,培植一批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推进超市下乡、城乡连锁,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整合传统供销资源,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市连锁经营企业达到20家,各类连锁店达到600家;培植1户年销售额过60亿元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2-3户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中型连锁企业。加快会展中心建设,以“人居节”为主线,培育会展主体,打造会展名牌,发展会展经济。繁荣夜市,推动晚间经济的发展。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0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批零贸易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以上;商贸流通业新安置就业人员10万人以上。
(三)交通运输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公路建设,重点建设威乳高速公路、大环海路。到2007年,全市新建、改建干线公路470公里,完善“三纵、三横、一环”公路主骨架,实现县县通高速;全面、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改造,实现村村通油路。港口建设,重点建设威海港新区,完成三期工程,建成2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建设邮轮码头和游艇码头,全市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15个。铁路建设,2005年完成桃威铁路扩能改建工程,时速达到120公里。场站建设,完成威海公路客运枢纽和荣成、文登、乳山、石岛中心客运站的建设。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海运业,以发展大中型船舶为主,到2007年,全市新增运输船舶15艘,10万载重吨、2000客位;大力发展国际远洋运输航线,重点扩大对韩海上运输,使威海至仁川航线实现“天天班”。民航业,大力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力争开通3条国际航线、10条国内航线,机场旅客年吞吐量达到30万人次。铁路运输业,力争开通至国内1-2个大城市的旅客列车、5个城市的旅游专列。公路运输业,重点抓好运力结构优化和客运线路布局调整,全市营业性客运车辆达到5000辆、6万座位,营业性货运车辆达到4.5万辆、8.5万吨位,实现农村客运网络化、公交化。全市旅客周转量达到4.5亿人公里,年均增长15%;货物周转量达到9亿吨公里,年均增长15%。
加快发展物流业。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改组、改造现有的仓储、运输、货代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推进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的建设。全市建设5个大型专业物流中心,在威海港新区建设大型集装箱基地和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建成港航物流区。
(四)信息产业。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推动发展电子商务。到2007年,全市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电子商务购销业务,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比重达到20%。积极引进国内外软件企业和人才来威创业,发展软件产业。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全市建成一批集科研、开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现有通信网络的升级、改造,建成集语音、数据、图像功能于一体,以光纤通信为主,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微波通信为辅的宽带数据信息网,网络技术水平及规模进入全省前列。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干线传输网建设为重点,促进电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的融合,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各级政府机关处理日常政务基本实现计算机网络化。加快建设企业个人信用服务和经济政务信息发布体系,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资信环境。全市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全市电话普及率达到80%,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0%,因特网用户达到50万户。
(五)房地产业。充分发挥我市的人居环境优势,加快发展房地产业。到2007年,全市房地产业施工面积、投资额和实现利税年均增长20%以上。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镇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建设一批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精品项目,提高我市房地产业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引导房地产企业加快重组联合,培植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大型房地产企业集团。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在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基础上,促进房产依法有序交易。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培育装修、装饰材料市场,促进装修、装饰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六)社区服务业和物业管理业。加快社区服务业由福利型向经营型、由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的转变,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护理、清洁、日托、维修、医疗、商务、保安等便民利民服务。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点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行标准化服务,培植一批较大规模的社区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市场体系,到2007年,全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98%,非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50%。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住宅小区,促进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市再创建2个国家级、4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七)金融服务业。全面深化金融业改革,稳步提高金融业素质和效益;大力拓展信贷业务品种,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创新中间业务品种,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开展个人理财、咨询评估、信息服务等中间业务品种,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大力发展保险业、证券业,积极引进国内外投融资机构,培育资本市场主体,丰富资本市场内涵,促进资本市场的活跃。到2007年,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达到1100亿元,年均增长18.5%;各项贷款达到850亿元,年均增长20%。
(八)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计算机应用、会计、法律、咨询、科技服务等各类社会中介,加强资质审查、信用评估、人才培养等工作,促进中介服务业在规范中发展。积极培育人才、劳动力、物资、土地、证券等要素市场,促进服务业结构的优化。
三、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服务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对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实行转企改制,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实行分离脱钩,对非营利性机构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提供服务。对基本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全面推行产业化经营。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用事业,要理顺服务价格,面向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提高公用事业的服务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的后勤服务设施要面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要改为独立法人企业。
(二)积极推进服务业市场化进程。加快调整服务业国有经济布局,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领域外,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在同等条件下进入。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资产重组和授权经营、跨业经营等方式向集团化发展。进一步放开搞活服务业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出售、转让、破产等方式进行产权改革,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完成服务业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任务。
(三)切实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按照我国服务业开放时间表,鼓励采取灵活有效的对策措施,积极引导外资建设和经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商流、物流项目;积极引进国外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商社、旅行社等服务性企业,到我市开设分支机构;有计划地引进国外销售商,给予服务贸易创汇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同样的优惠和奖励政策。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异地经营和跨国经营。
(四)全面实施城乡统筹就业。认真清理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不合理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行灵活就业方式,使劳动者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抓好转移就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全市每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以上。积极实施“创业培训计划”,对有就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加强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保险等新型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引导各类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市场增设服务业相关专业。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诚信威海”建设,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坑蒙拐骗等违法行为,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研究制定进一步放宽服务行业市场准入条件、标准的有关措施。认真清理服务业的各类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取消,并向社会公示;按规定保留的,要进一步放宽条件,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管理。
(六)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全面清理限制居民消费的各项规定,降低城乡居民的交易费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居民增加服务消费。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执行假期、周末加班加薪的有关规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改革,引导各类单位对职工的补贴改为明补,实行货币化分配。积极发展住房、汽车、助学等消费信贷,简化审贷环节,疏通放贷流程,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快速发展。积极发展信用卡、贷记卡、个人支票等支付方式,鼓励持卡消费。大力发展租赁消费,鼓励汽车、体育健身器材、儿童用品和生产资料等租赁业的发展。建立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监测体系。
(七)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外资共同参与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服务业项目及时、足额配套。围绕结构调整、推进城市化、扩大就业等,规划、实施一批服务业项目。到2007年,在全市建成20个服务业重点示范工程。强化对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各商业银行要把服务业作为信贷重点之一,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计划、经贸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服务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把服务业招商引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服务业招商引资的比重。启动中小企业担保机制,增强中小企业贷款能力。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股份制的形式投资创业。扶持服务业企业的再投资行为,对于利用利润再投资的部分,探索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八)认真落实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范和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减少收费项目和数额。加快水价改革步伐,理顺分类水价比价关系,逐步将服务业用水价格调整到与工业同等水平。加强电价政策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有利的电价政策,推进同网同价改革,努力降低服务业电价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等微利服务业的,简化工商登记手续,依法减免有关税费。增加再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凡在市区、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流动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生活居住等各种问题。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扶持服务业企业、民营企业以及鼓励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认真抓好落实。城管、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要依法行政,减少多头检查,防止执法扰民,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和繁荣服务业,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要求,对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提高财政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关键性问题,制定和协调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计委,负责服务业总体规划的编制、政策制定和各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承办联席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检查和监督有关政策的落实。
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经贸委、建委、交通局、旅游局、信息产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推动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发展,发挥其在市场保护、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等方面的作用。市统计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建立完整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搞好监测、预警、预测、信息发布和形势分析。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要认真落实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