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交巡分局
 
 
办公室
  (一)对外协调政法、综治工作事宜和委机关日常工作。
  (二)掌握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动态,搜集、整理有关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负责《政法月报》、《当月工作综述》、《季度工作打算》、政法委员会书记(主任)办公会议纪要起草,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督办。
  (四)为领导公务活动服务,记录、整理领导讲话,编发简报,负责领导在有关部门会议、专业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审核、把关。
  (五)文件收发、档案资料管理、人民来信和领导批示件登记管理、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六)会务工作、财务管理、后勤服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管理。

政治处
  (一)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基本状况、工作动态,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二)编写政法队伍建设典型经验和简报。
  (三)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和督促政法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组织政法综治干部培训。
  (五)组织委机关政治学习和党务、群团、文体活动。
  (六)做好人事劳资工作。
  (七)负责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研究室
  (一)全面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研究上级有关政法工作方针政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起草全市政法工作计划、意见、报告、文件和综合性、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领导讲话,编写调研报告、威海政法。
  (三)组织、指导全市政法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四)参与有关地方性规章、规定和史志、年鉴的起草、修改工作。

执法督查科

  (一)掌握全市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提出严肃执法的措施和意见。
  (二)做好重大疑难案件协调的组织工作、督促意见的落实。
  (三)办理人民来信来访案件,督办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案件。
  (四)组织对政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实施执法监督指导。
  (五)及时反映执法督查工作中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并提出查处意见。
  (六)承担执法督查工作方面的文字材料。

指导科
  (一)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态,研究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综治委每个时期的工作部署,拟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意见,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及工作情况通报。
  (三)拟定综治检查考核评比奖惩意见,具体组织检查、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编写综治简报,培养、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
  (五)组织全市矛盾纠纷排查、汇总、上报。
  (六)掌握全市行使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权的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承办有关综治工作建议、提案和申诉事项办理工作,对有关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督办。
  (七)搞好见义勇为事迹审查、复核,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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