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障 
自80年代后期以来,韩国实行了很多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包括1988年和1989年扩大医疗保险和医药援助范围,以及1995年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在内。这样,政府便为建立一个能保证人民福利的社会奠定了基础。
1988年实行的国家退休金制度最初只含盖职工人数为10人或10人以上的工作单位。经修改后,国家退休金制度于1992年适用于职工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的工作单位,并于1995年适用于从事农业的职工和农村的个体户。退休金制度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以便含盖职工人数为4人或少于4人的工作单位和城市中的个体户。
上述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在经济领域中活跃的人口遇到经济困难时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此外,还有针对在经济领域中不活跃的人群的福利措施。这种社会补助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部分:生活费用补助和医药帮助。
由于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改善,韩国人的平均寿命增长很快,这意味着在近些年来老龄人数增加很多。1960年,年龄在65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占全国人口的2.9%。到了1998年,这一比率已上升到6.6%,到2030年,可望上升到
19.3%。
现已实施的改善老年人福利的政策有:向生活在最低生活水平线以下的老年人直接给以津贴;开发适当的工作和开办安插中心,以扩大老年人就业的机会;加强老年人的医疗制度,开办为老年服务的各种公共设施,其中包括老年人日托中心和老年人之家等等。
随着80年代末加强社会保障措施以来,人们对残疾人的需要的认识日益增加。1997年12月,保健福祉部开展了一个"残疾人福利发展五年计划"。这一计划将与包括教育部和劳动部在内的政府其他行政部门共同实施。
实施这一计划要达到的主要目标如下:首先,扩大社会津贴,在公共场所增建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建立更多的福利中心,以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福利。第二,增加职业培训的教育机构。第三,向雇主提供补助使之增设必要的设施,用以增加残疾人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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