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2023年度)
     2023年6月7日上午10:00-11:00,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宋文秀做客“学理论 懂政策 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围绕“社会保险”相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3年06月07日 10:00 - 06月08日11:00
主题嘉宾: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宋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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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06-07 10:00]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省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本省平均工资30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6%,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378-21888元。 [06-07 10:01]

            主持人 :  

          灵活就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06-07 10:05]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执行3980-19899元,最低基数年缴9552元,月缴796元。 [06-07 10:06]

            主持人 :  

          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继续交了吗?
           [06-07 10:10]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职工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具体来说,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根据其历年缴费基数、累计缴费年限、个人账户滚存额以及职工退休时的年龄、退休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计算得来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就越高。如果职工缴费15年停保或间断,将大大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因此,建议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后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06-07 10:11]

            主持人 :  

          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会继续调整吗? [06-07 10:15]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今年5月19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了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范围是去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目前省里正在拟定具体调整方案,待我省调整方案确定后,市人社部门将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06-07 10:16]

            主持人 :  

          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如何认定?
           [06-07 10:20]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按照国家规定,对企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单位未及时为职工申报退休的,其养老金从单位正式申报的次月起发放,未申报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06-07 10:21]

            主持人 :  

          如何进行工伤申请?
           [06-07 10:25]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申请工伤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完成。首先,用人单位应在职工受伤后24小时之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电话备案。然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06-07 10:26]

            主持人 :  

          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省内转接的便捷服务有哪些?
           [06-07 10:35]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2021年12月31日起,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待职工确定待遇领取地后,由负责办理退休的社保部门负责将职工在其他地区缴费的社保进行归集即可。 [06-07 10:36]

            主持人 :  

          市直企业员工发生工伤,已经收到了工伤认定书,去大厅办理报销手续的话需要带什么资料? [06-07 10:40]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医疗费已终结、不需继续治疗的(包括治疗终结、不需伤残鉴定,或已经完成伤残鉴定),可到市社保中心1楼东大厅3到6号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前往办理,携带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以及门诊、住院的全部发票、明细、病历、影像检查报告单等。 [06-07 10:41]

            主持人 :  

          新成立企业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06-07 10:45]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新成立的企业无需办理社保登记,市人社部门已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获取企业相关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企业无需另外提交材料。 [06-07 10:46]

            主持人 :  

          如何办理社保增减员?每月办理减员、增员次数有限制吗?
           [06-07 10:50]

            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 宋文秀 :  

          单位新招录职工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参保手续。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或单位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增员手续。单位职工因解除劳动关系、辞职、调出、到达退休年龄等需要停缴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减员申报,提交处理成功即完成减员。企业每月办理减员、增员没有次数限制,参保单位应按照实际用工情况进行增减员申报,但应注意的是,减员月份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06-07 10:51]

            主持人 :  

          感谢威海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受理科科长宋文秀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5198106。   [06-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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