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威海市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是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威海市文化东路42号眼耳鼻喉专科医院4楼,电话:5271335)。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