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
     2020年3月27日 10:00-11:00,威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科副科长刘金虎将做客“学理论,懂政策,做明白人”微访谈栏目,就“《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时间: 2020年03月27日 10:00 - 03月27日11:00
主题嘉宾: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刘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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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已于2019111日正式施行,抗击新冠疫情以来养犬管理也成为市民近期比较关注的话题,您能简要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吗?
           
          [03-27 10:00]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好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以来,市养犬办坚持疫情防控和养犬管理两不误,狠抓重点区域整治,强化属地管理不放松,加强社会参与不放松,开展专项整治不放松,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彰显了养犬管理队伍的担当作为和人民公安的初心使命。对市民关注的犬只可能传播病毒的担忧和各种咨询投诉,市养犬办主动担当、提前谋划,于21日在威海警方在线发布《文明养犬倡议书》科普防疫知识,环翠区、高区、乳山也相继在其警方在线发布《致广大养犬居民的一封信》引导市民理性看待疫情,截止310日超过2万人次关注。
          针对市民反响强烈的流浪犬只增加、遛犬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增多,227日,市养犬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自31日至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清理一批流浪犬、烈性犬和大型犬,督促符合条件犬只尽快申请登记办证要,要求各区市及时消除小厂房、小院落等市区较偏僻隐蔽位置的管理死角。
          31日至15日,全市共申请登记5903只,已领牌2256只;收容清理犬只2256只,其中流浪犬1355只、烈性犬和大型犬901只,违法养犬行为处罚729起,罚款111000元,行政拘留1人。养犬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03-27 10:05]
            主持人 :  【网友】 @JuL 提问:疫情期间,需要给狗狗戴口罩吗?
           
          [03-27 10:08]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建议尽量减少狗与他人接触,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有条件的也可以戴口罩。 [03-27 10:10]
            主持人 :  【网友】 @Jacksong1994 提问:闹市区可以遛狗吗?应不应该给遛狗划定区域呢?
           
          [03-27 10:15]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携犬进入下列区域或者场所:
          (一)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
          (二)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文化体育场所;
          (三)候车(船)厅、候机室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出租汽车除外;
          (四)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海水浴场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 
          [03-27 10:20]
            主持人 :  智能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登记办证流程? [03-27 10:25]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为了便民利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公安局开发了智能养犬系统,实现了全程操作无纸化、民众只跑一次腿。具体的流程分为4个步骤:一是下载APP,从手机应用市场或者扫描二维码下载“68宠物”APP。二是上传申请信息,打开APP,点击添加宠物按钮,上传宠物基本信息;进入犬证服务,点击犬证办理;上传犬主身份证(居住证)照片、选择居住地址,输入详细地址、上传独户住所证明;上传犬只详细信息;选择注射芯片和领取犬牌服务点,提交审核。三是公安机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按照提示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携犬到选择的服务点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发放养犬许可证,养犬人携犬到服务点对犬只的品种、身高、体长进行鉴别、测量,录入犬只免疫信息;符合条件的,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为犬只植入芯片,发放犬牌,手机APP生成电子养犬许可证。 [03-27 10:30]
            主持人 :  【网友】 @牛傲娇丶 问:很多人遛狗不栓狗绳,不带给狗带嘴套,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03-27 10:35]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根据《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携犬出户应当使用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超过2米。如违反规定,根据第三十五条第五项,携犬出户未按规定为犬束牵引带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举报电话
          威海市               电话:5785129
          环翠区               电话:5123180
          文登区               电话:8478169
          荣成市               电话:7563506
          乳山市               电话:6021596
          高区                  电话:5667017
          经区                  电话:5573975
          临港区              电话:5857634 
          [03-27 10:39]
            主持人 :  违反禁养名录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03-27 10:40]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未进行拴养、圈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03-27 10:42]
            主持人 :  【网友】 @宋老板丶丶 问:请问养狗一年的管理费大约需要多少钱呀?
           
          [03-27 10:45]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根据威海市发改委、财政局2019117日《关于明确威海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养犬人第一年每只应缴纳350元养犬管理服务费,以后每年每只应缴纳150元。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实施绝育的,可以减半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03-27 10:46]
            主持人 :  【网友】 @6568944713 问:被强制带走的狗狗都送到哪里去了?它们是安全的吗?会不会被不法商贩转卖?
           
          [03-27 10:48]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凡是被收容的犬只,包括流浪犬和大型犬,都被收容到犬只收容所,由专人饲养看护。不存在贩卖转卖等非法现象。 [03-27 10:50]
            主持人 :  为了加大对多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03-27 10:51]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根据《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一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可以在规定的最高罚款限额三倍以下予以处罚。  [03-27 10:52]
            主持人 :  【网友】 @Joericaaaaaa 问:我们养汪的文明遛狗 遇到那种心眼賊坏的人为下毒把狗狗毒死了怎么办?
           
          [03-27 10:53]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遇到此类问题建议拨打110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03-27 10:54]
            主持人 :  【网友】 @Halah_王大可 提问:养犬办证多少钱?为什么还需要每年缴费?每年缴纳的费用是做什么的?
           
          [03-27 10:55]
            治安管理科副科长 刘金虎 :  根据威海市发改委、财政局2019117日《关于明确威海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重点管理区养犬的,养犬人第一年每只应缴纳350元养犬管理服务费,以后每年每只应缴纳150元。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实施绝育的,可以减半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每年缴纳的费用用于养犬登记,收容等日常管理服务相关支出费用,由财政统一支出。 [03-27 10:58]
            主持人 :  感谢威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管理科副科长刘金虎做客本期微访谈,本次微访谈正式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如果大家还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631—5785129 [03-27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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