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3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到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ha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电话:0631—5897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扣《2023年威海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全年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威海政务服务网、“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共发布各类信息5103条,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其中,主动公开文件17件,制作政策解读30件,上线秒懂政务视频13期,公开部门会议12篇,发布通知公告4451条,转载重要新闻动态265条。二是突出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发布前依法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并将反馈意见及时公示。聚焦重点领域,抓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审批结果公示、招投标采购公开等内容的公开。三是强化公开互动。2023年组织开展“沉浸式体验”政府开放日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上线“阳光政务”、“微访谈”解读政策4次、全市重聘88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全面畅通群众评价、建议、投诉渠道,切实回应民众新要求、新期待。

)依申请公开情况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办理工作流程,强化合法合规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4件,全部申请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 ,逐项落实分解任务。严格内容审核机制。依托机关内部一网通办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机制。组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自查工作群,不定期组织开展网上公开信息摸排自查,及时自查整改,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显著提升。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无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行情况摸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自查整改不断提升新媒体账号的吸引力与关注度,将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服务号升级为微信订阅号,加大各类行政审批政策、秒懂办事指南等信息的发布频次。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和栏目更新,用好“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避免出现错敏词。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本年度未出现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专项培训会,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与工作要求和标准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较少。日常办公会议中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占办公会议总量的比例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仍然不够丰富。政策文件主要依托于文字、图片形式进行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H5动画等更生动的解读形式运用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公众代表常态化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定期邀请公众代表、社会监督员、利益相关方、媒体等列席会议听取汇报、探讨重大决策、文件制度等,认真吸收、加强研究公众代表意见,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行政审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创新多元化、多媒体、多平台解读模式,将政策文件分门别类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文件,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惠民惠企类政策与威海广电、Hi威海客户端等媒体合作,开展媒体解读、制作音视频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促进政策解读更生动、直观、立体、亲民,把政策讲到群众和企业的心坎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1580元。

人大代表建议提案情况2023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议提案协办件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我局立足工作职能,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强化责任分工,已全部按时将会办意见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公示办理结果。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着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同时创新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我陪群众走流程”等“沉浸式”体验活动,不断搭建与企业群众的“零距离”沟通互动平台;选取高频事项、复杂业务,在微信公众号推出“威海营商行 | 秒懂政务”微视频专栏,有效提高政策可读性,让办事指南“活起来”,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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