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2019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等工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897001;传真:0631-58187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政务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查阅点、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电子屏等途径,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在政务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同时继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审批服务局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的调整,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将各科室负责人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组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落实。
2.强化工作督导。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列入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规定了完成时限。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调度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与年度工作同步推进。
3.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了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更新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推进。
(二)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2019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3篇;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开各类动态工作信息675条。主动运用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019年发布政务微博信息144条,其中原创信息104条,转载信息40条,做到定期有信息公开,目前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微博每日阅读数能达到5000以上,粉丝1205人;2019年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3篇,开通微信公众号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对接,服务对象只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自主查询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2.宣传栏公开。通过办事明白卡、政务公开栏、办件公示等栏目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并接受群众监督。
3.自助服务设备和自助服务区公开。为方便办事群众查阅政策、网上办事、查看办事结果,中心开发建设了智能引导系统,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分布在大厅里的自助服务终端,查看各个楼层办事窗口位置及办事服务指南,还可以离台评价,接受大众的监督。设立自助服务区、政府公报查阅区域,配备了各类自助服务设备和专门的引导人员,能够提供网上查询、申报、缴费、评价、查看公报等各种自助服务。
4.网上政务大厅公开。通过威海政务服务网公开52个部门、单位6569项政务服务事项和6家公共服务企业的31项服务事项。基础信息和办理流程信息60000余条,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威海政务服务网自行查阅、申办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3.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客观、准确、及时地发布审批服务新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9年共参与新闻发布会1次,对《威海市推进自我革命实施流程再造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工作方案》进行介绍;参与“行风热线”“微访谈”等访谈类节目3次,对办事群众重点关心的企业开办、网约车办理等业务做出解答。接受省级以上各类媒体宣传我局4次,威海日报20多次,电视台采访8次,《威海晚报》专版1期,有效扩大了我局信息公开力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要求,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印发了《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行政制度》、《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办理程序。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条,均按时完成回复。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5件。办理情况已全部按要求公开。
(六)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对非涉密事项做到全面公开,对公开的信息全部按照科室确认初审、分管负责人审阅、主要负责人签批的程序规范对外发布。科室每月一自查,分管领导每季度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杜绝涉密信息对外发布,确保了我局信息发布的规范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42 | 554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43 | 5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16367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划定政务公开范围,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渠道渠道建设,完善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巩固强本,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