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上,依托“威海市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威海农业信息网”网站,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一体的服务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与群众咨询公开相结合,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度”,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服务群众需要;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各项制度,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一)强化领导,明确任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调整了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成员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确定了相应的管理权限,落实了行政负责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健全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于6月26日开展了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传达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同时部署了下一阶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完善制度,抓好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实施《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从信息采集、报送、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根据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策解读制度、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规范、利益相关方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等,制定了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政务公开定期审查机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坚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威海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中国·威海”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威海农业信息网网站以及新闻媒体、档案馆、图书馆、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业务信息等1160多条。对自然人和法人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流程,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大农业综合执法案件公开力度,全年立案查处案件4起,移交案件4起,全部都进行了公示。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9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办理政协提案10件,办复率均为100%。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农村局网站开设专栏,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注重对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2019年,我局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保留3件,废止1件,根据清理情况在政府网站上作出相应标注。
(五)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2019年制发和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进行了文字解读;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Hi·威海等多个渠道回应涉及本单位职责的社会关切热点。单位主要领导行风热线上线2次,和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回应了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12345”回复政务服务热线30余件、政府网站“有问有答”栏目等渠道提出的咨询10余件,对群众咨询的问题回复率为100%。
(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占比5%),印发《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和《2019年度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制度保障;同时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通过制订任务清单和电话调度等形式,建立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月通报机制。
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了本级本部门机构职责,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工作机构和责任人员,与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对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协调联动,一致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减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增58 | 6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8 | 增108 | 4 |
行政强制 | 4 | 增15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3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1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1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1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不及时、针对性还不强、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严格公开程序,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加大政府信息更新力度,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威海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