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4:18: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林业局网站(网址:https://lyj.weiha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角山巷8号,电话:0631-51736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聚焦林业领域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化,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标准化,推进政务公开流程精细化,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1.主动公开方面。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林业工作要闻等信息,全年共发布800余条。规范政策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部署、同步审签。丰富解读形式,采用音频解读传递政策声音、专家解读进行答疑解惑,共发布图文解读5件、文字解读1件、视频解读2件、专家解读1件、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2次。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林业问题,充分运用各类政民互动平台,畅通反映渠道,回应关切200余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办件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流程,统筹把握答复期限,确保答复文书严谨准确。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依法办结2件,相较于去年增长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深度融合林业信息与政府信息,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林长和林区森林防火责任人员信息、古树名木和自然保护地信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规范性文件拟保留0件,废止0件,宣布失效1件。

4.平台建设方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加强常态化监管,落实网站运维监管要求,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5.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融合,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绩效管理考评体系。本年度参与省级、市级政务公开培训各1次,组织本单位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还需丰富和创新,音视频解读、动漫解读等类型较少;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等问题。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重要文件、重大政策政策解读工作,努力策划创新,丰富展现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接受度、趣味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丰富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业务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市林业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市林业局未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高质高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其他方面:依托政务公开创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通过图文式公开、数字化管理和创新性开展各类古树名木活动,扩大影响力度,倡导市民群众广泛参与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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