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林业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0 15:06: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林业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威海http://www.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林业局联系(地址:威海市统一路角山巷8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115)。

一、概述

2011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开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为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威海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威海市林业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威海市林业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修订和完善了《威海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威海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编写、保密审查、报送、发布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政策法规18条,规划计划2条,统计数据1条,其他信息39条。

(二)公开形式及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我局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和增加公开渠道,2011年,我局主要通过四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

1、在中国威海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上公布,网址为:www.weihai.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通过威海市林业局网站发布, 2011年对我局网站进行升级改造,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用以发布各项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www.weihailinye.gov.cn

4、通过在局办公楼设置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以及张贴公示信息等方式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市林业局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市林业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市林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发布公开信息前均需认真填写《威海市林业局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登记表》,内容包括信息名称、发布时间等项,经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开信息。

(二)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工作动态进行督查,对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进行督促和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表彰。

(三)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局门户网站公布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公开信息力度不够,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应主动公开信息把握不准等问题。下一步,将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