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1 00:00:00

本自查报告是根据威政办发〔2011〕8号《威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而编制的,全文从领导分工、制度规范等情况进行自查,如对本自查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威海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5187008。

一、完善领导机制、责任落实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设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专人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了保密审查的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工作机制健全,审查职责落实到位。

二、程序规范、保障实施。市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确保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安全保密。保密审查程序规范、严格,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结合,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三、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四、不存在下级机关擅自公开上级机关制法的公文、不存在违规公开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

五、制度健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建立发布登记制度健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以制度来克服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对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等都及时向社会公开;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事先进行论证,以保证公开的广泛性;对部分人和事、不被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公布了监督电话号码,以便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