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4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信访局网站(网址: https://xfj.weihai.gov.cn/ )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信访局联系(地址: 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35号 ,电话: 0631-5231432 )。

一、总体情况

威海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强化责任、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1.强化主动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677条,同比增长41.3%。网站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215条,其中信息公开信息62条;“威海信访”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和今日头条号发布或转发信息462条;发布解读信息9条。通过局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留言30件。

2.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事项台账,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3项,同比上升50%,按时答复3件,1件为内部工作流程信息,不予公开;2件为举报事项,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及人员职责。规范信息发布,出台了信息发布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结合实际更新了威海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发布政府信息。

4.加强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政务网站栏目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新开设4个栏目,撤销1个栏目。加强网站、新媒体管理运维,提高信息更新频次,用好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宣传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矩阵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征求居民代表意见建议,搭建信访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健全完善网上信访受理平台,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5.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做好上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动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威海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宣传形式比较固化,不够创新等。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加大运维管理力度,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紧紧围绕高效、便民,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聚焦群众关注,针对群众关切,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0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目前,已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完成了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分工任务,在深化拓展政民互动提升公众参与水平,以政务公开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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