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08:23:18

威海市信访局2020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威海市信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威海市人民政府”(http://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威海市信访”(http://xf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纪念路35,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4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威海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以及2020年度各级政府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通过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威海市信访局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动公开工作情况。全年发布信息255条,同比增长136.1%。网站发布信息127条,同比增长108.2%,其中政策解读信息2条、信息公开信息14条;“威海信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8条,同比增长170.2%。2020年,全局共印发行政公文29个,其中主动对外公开了4个,未公开部分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信访工作通报等(属于工作秘密,不能公开)。没有收到市政协委员提案和市人大交办代表建议。

(二)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市政府规范的统一格式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处理流程图及依申请公开告知书等,群众可当面或通过网上、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2020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置答复,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制定专门的网站信息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细化栏目分工,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等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加强部门网站的建设管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方式,提高信息更新频次,定期对网站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持续用足用好“威海信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新媒体平台,在网站首页展示新媒体二维码,在微信公众号首页设置互动交流栏目,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更加健全,信息公开、宣传、服务功能更加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组织参加全省信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市政府令)

0

0

0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来,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信访工作的特殊性,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大多属于不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加之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深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贯彻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考核机制,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规范,进一步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威海市信访局

                                                                                                   2021年1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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