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16:3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及《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情况、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件等共11个部分组成。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weihai.gov.cn)中的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栏目中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20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31175)。

  一、概述

  一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和微信微博、电视节目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法规、业务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10100多条余次、移送电子档案20余件(详见下图),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时,局办公室成立信息中心,抽调2面经验较为丰富的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科室(单位)均制定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上报,形成了“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机构具体抓,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局还建立了信息公开“月计划、月通报”制度,每月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上级阶段性部署,制定1次工作重点,每月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上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制度体系,促进规范公开。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组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先后出台《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规定》、《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10多个工作制度,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两相促、两相应。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政策落实。年内,组织相关负责人编写材料,通过威海电视台海洋频道《海洋论坛》节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等媒体,对《威海市休闲渔船管理办法》、《威海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关于威海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的通告》、《威海市区养殖用海整治规范实施方案》、《2014年威海市海洋环境公报》、《2014年威海市渔业生态状况公报》、《威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关于促进现代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渔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相关视频资料可以登录威海传媒网在线点播,有关文件资料可登陆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政策解读等栏目查阅。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促进舆情稳定。一是8月3日,发现中国渔业政务网站一篇某省份关于“黄渤海伏季休渔结束连云港千余艘渔船开海捕鱼”的失实报道后,及时撰写澄清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及时撤稿,避免了公众对国家休渔政策和渔区管理制度的误解,确保了休渔秩序的稳定。二是通过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政务交流栏目收取12位群众对海洋与渔业的意见与建议,及时进行了回复,帮助群众了解现状、解除疑惑、获得理解,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三是根据群众反映和生产生活需要,在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增设海洋预报栏目,及时发布海洋水温、风浪等技术信息,提高了服务质量,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每天有近百名群众浏览海洋预报相关信息。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工作质效。通过全国海洋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与社会公众广泛开展“面对面”交流互动,宣传解读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讲解安全生产常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海洋与渔业管理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海洋与渔业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全年累计出动人数达15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普及效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办事指南,通过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布了机构预算、决算,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 增强了约束刚性,从源头上避免了处罚的随意性,为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合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按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要求,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性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保障相关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三)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我局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年度报告、法人变更等信息已通过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网等进行了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自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栏目;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渔业生产、市场质量等10个专业栏目,微信微博党务公开、政策解读、政务交流、下载服务、海洋预报等8个信息公开栏目)。此外,我局还与《中国海洋报》、《中国渔业报》、《中国海洋在线》及本地主流媒体保持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全面宣传报道我市先进经验做法和发展现状,助推全省全国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关信息可登陆ttp://www.hswh.gov.cn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通过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等,我单位主动公开上级涉渔规范性文件30多件;通过威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321条;通过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公开政务信息4020条;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发布信息420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380条次。上述渠道发布的政务信息合并重复项后总计10164条次。此外,按照市档案局部署,本年度我单位共向市档案局移交电子档案信息23条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进行了处理,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局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其他资料邮寄等费用根据情况而定,原则上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全年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所有由本单位拟发的信息均需进行公开属性确认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相关机构办理公开事宜,形成了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确认、事中审查、事后监督,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全年没有发生泄密、失密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数量始终处于全市前列,但上级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向及便民服务等信息公开数量比重相对较小。下步,我局将在国家政策信息上下功夫,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对决策的参谋作用;在行业发展前沿信息上下功夫,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生产指导作用;在媒体宣传上下功夫,提高反映工作现状、凝聚社会力量、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质效,确保相关工作持续走在前列。

 

 

                                                                         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2月16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