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20:49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2年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hai.gov.cn/)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weiha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威海市高山街 70 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281766;传真:0631-52375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信息2175余条,微博发布信息145余条,公众号发布信息832余条;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阳光政务热线”2次;更新政府文件库文件40件,政策解读材料35条;公开主任办公会议5次,主要领导带头解读相关文件1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开展政策意见征集6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2 年,市发改委收到10 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类别为公民或法人。其中,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项目立项信息及价格制定等方面。

2.申请办理情况。本年度,市发改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法定时限,及时回复群众申请,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办结率100%。在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4件,占40%;部分公开1件,占10%;无法提供信息5件,占5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公开信息失信、失实、失密。同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本年度新印发规范性文件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3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并加强信息发布维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提升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微信公众号用户订阅数2075,政务微博关注量4537。对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整改,确保管理安全规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开展重点宣传推介,扩大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听取工作情况作出安排部署,制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4

7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1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信息公开的传播度知晓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ー步,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与媒体等平台渠道深化合作,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逐条分解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见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所有建议、提案已按规定完成答复、面复工作,满意率100%,并向社会公开了答复意见。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地宣传解读政策,梳理国家、省、市三级惠企政策157项,形成《2022年惠企政策集成》,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一本通”,优化升级“政策找人”机制,织密政策“宣传网”。借助市区两级联动,协调区市同步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开辟专区连载惠企政策集成,逐条政策详细解读,拓宽政策宣传面和知晓度,突出“线上+线下”联动。同时发放实体惠企政策集成卡近万份,企业扫“码”即查动态更新,方便企业第一时间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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