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32: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hai.gov.cn)或者威海市公安局网站(https://gaj.weihai.gov.cn)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威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9号;电话:0631—5192346)。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做好信息发布,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2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364条、微信公开信息1248条、微博公开信息791条、抖音公开信息227条、快手公开信息227条、视频号发布信息245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2023年共解读政策15条,其中文字解读2条、图文解读3条、音视频解读1条、媒体解读1条、会议解读7条、领导解读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组织参加“阳光问政热线”栏目3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回应各类社会关切9597次,其中12345政务服务热线7111件、政民互动190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市公安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比去年增加27件。主要申请类别为小区停车场备案及保安服务情况,其中自然人申请33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1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依法答复。202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威海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威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3年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防公开信息失信、失实、失密。本年度新印发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

4.平台建设方面。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信息发布维护工作。做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公安微博、微信、快手、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吸引粉丝总量超136万。升级优化威海“微警务”,开设了企业专区“服务直通车”专栏,设置了我要咨询、我要建议、业务办理、便民服务等6大模块,增加了“服务导航”版块,使平台功能更全面、分类更直观、操作更便捷,业务办结率达到98.8%。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评,制定出台了《威海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年度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结合上级部署的新要求及工作中的新问题,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2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64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3936

行政强制

126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02.94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1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1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1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有待拓宽,内容有待丰富;二是利用信息公开发动公众参与公安机关决策方面的工作有待加强。对此,下一步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从公开渠道、范围、内容、可读性等方面入手改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联系,加强民意收集,对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警营开放日、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部门会议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决策中,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威海市公安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4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10件、D类2件。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打造政务公开新服务阵地。一是线上优化“一网通办”,升级“微警务”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便民利企业务“刷脸办、掌上办、随时办”,全市公安政务服务网点“一键查”。二是线下推进“一窗通办”,坚持“通窗快办、专窗精办、协同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推行户政、治安、交管等审批管理“一窗通办”,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三是自助服务“一机通办”,建立无人“智慧警局”“无人车管所”等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有条件的派出所、警务室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集成智慧功能,优化办事体验,打造威海公安“放管服”升级版。 

4.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见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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