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1:33: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威海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威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hai.gov.cn)和威海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weih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威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5号,邮编:264200,电话:0631—5895580)。

一、总体情况

威海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情况,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有序。以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为主阵地,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

1.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各类政府信息432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127条,通过威海民政公众号发布或转发政务信息290。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发布文字、图文、音视频等各类解读材料44条,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4次、微访谈3次,对民政重点工作进行解读,通过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信息。

2.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比2021年减少1件,申请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等方面信息,其中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均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已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的占总数的66.7%,“无法提供”的占33.3%。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3.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职责,梳理信息、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定时清理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梳理完善政府文件库各类政策文件49条。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管理,不断优化完善部门网站,加强对市民政局网站的管理运维,提高信息更新频次,利用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新媒体发布平台。2022年“威海民政”微博号已发展粉丝1800余人。“威海民政”微信号已发展粉丝7500余人,发布各类图文信息1158条。

5.监督保障。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分析政务公开形势,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方式与时限,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考评内容。年内共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扎实做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2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和各科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审核不严格、宣传力度欠佳等方面上亟需整改。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上,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内容审核上,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杜绝出现表述错误、泄露国家机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制定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逐条分解责任,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见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威海市民政局承办人大、政协建议12件,办复率100%。其中,办理结果为A类(建议事项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件,占建议总数的100%。



威海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0日


相关解读:《威海市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政策解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